一个汉子走到独自骑一匹马的赤膊汉子头头身侧边,仰着头,面露谄媚讨好的笑容说:“大通哥,总共四十包好货,除去死掉的一匹马,尚有九匹马,数量无误。”
周大通点点头,心情愉悦,喜色溢于表情之中,扬声道:
“此次我们小队取得了这么好的好货带回去,寨主必定是十分高兴的,今晚,我们就能住进头等房,至少能住三个月,每日肉酒不断,寨子里除了寨主,人人将会尊崇听令我们,想睡哪个女人就睡哪个!”
狗腿子们兴奋得振臂欢呼。
“大通哥,如此一来,那娘们可是比你输了一大截,任由你嗟磨。
她一个小娘们就是靠身子哄骗人,哄得了寨主一时,要是总是带不回好货回去,寨主岂能容她?
说到底,还是大通哥雄才大略,有真本事!”汉子笑着恭维。
“哼。”周大通冷笑道:“那娘们不值一提,重要的是我们取得了重大胜利,不枉咱们兄弟费尽心思从各方打探情报,辛苦蹲守半个月,提前布置好陷阱,一举拿下了好货,走,启程回寨!”
“欸,大通哥,那死马不处理了带回去吗?”
“何必那么折腾,一匹死马而已,九匹马加上那么多好货,足矣!”周大通容光焕发,策马扬鞭,跑到了最前面。
剩余的人,身材消瘦的,三人挤一马,要么是两个人骑一马。
哒哒哒声越来越远。
四下恢复了沉寂。
夏清月蹲在草丛里,双眼空洞,脑海里飞快整理起了解到的线索。
一群住在山上寨子里的山匪劫掠了一批货,杀了送货的人。
这群山匪以小分队的形式混迹于山下山中,依靠抢货过活,杀人如麻。
在他们的大本营寨子里,貌似还有竞争一说,带货回去多的人,地位高,有优待,反之,日子不好过。
原先她只是通过原主的记忆,以及前段时间陈玉珍的口述了解到山上的山匪,今日她是近距离亲身接触了,才真切地感受到遇上这些人有多危险。
天儿阴了,太阳被厚重的乌云所笼罩,凉风呼呼的吹,草叶子随风而动,一下一下拍打在她脸上。
打得生疼,她抬手摸了摸打红了的脸,使力想站起来,却因为蹲太久,双脚麻木抽筋了。
抽筋的感觉太酸爽了,她拍打腿,无意间踢到了那一麻袋东西,硬邦邦的。
那到底是什么东西?
好奇心驱使下,夏清月打开麻袋,看清里面是白花花的,她惊呆了。
她伸手进去抓了一把,指腹间摩挲,放到鼻下嗅了嗅,有淡淡的咸味。
我去,竟然是精盐!
怪不得山匪们那么高兴,连马肉都不要了。
一麻袋约有五十多斤精盐,按照一匹马装了四袋来算,十匹马就有两千多斤。
两千多斤的精盐,价值数百两!
夏清月惊叹了一声我滴个乖乖。
此刻大概是下午一两点,她怕山匪们会折返回来,扛着那袋精盐走出草丛,五具尸体,一匹马尸还在那儿。
看到尸体,心里多少还是有点犯怵的,她双手作揖鞠躬,“无意路过,还望不要怪罪。”
黑黑绕着马尸嗅个不停。
夏清月看了看,摸了摸,马刚死没多久,身体还是温热的,它身上有多处砍伤,伤得最重的是脖颈处的,伤口深可见骨,一双前足上有勒痕。
根据勒痕,她猜测山匪们应该是埋伏在送货人的必经之路,出其不意的拉绳子绊马儿,再冲出去下手。
混战中,活下来的送货人骑着马,慌不择路的逃命,误打误撞跑到了她拔鹿耳韭的地方。
“可怜的马啊,可惜了。”
马儿长得肥膘体壮,伤势处的血是红艳艳的,不像是中毒。
夏清月动了心思,一匹马有不少马肉,加上得了几十斤盐巴,何不把马肉切割下来带回去腌制上,够她吃到明年去了。
马皮割下来硝制了用处多多,能做鞋子皮大衣。
现成的漏不捡白不捡。
她苦恼于没有好的利器来割肉,转念想到此前他们开战,手里有武器的。
只可惜长剑被山匪收走了,最后,她在从马背上摔下来死掉的那个人身子底下找到了一把利剑,翻动过程中,哐当一声,他的衣袖里掉了一把匕首。
匕首全长约有三十厘米,剑尖呈柳叶形,薄亮锋利,刀身刀柄是用青铜铸造,整体而言,短小精悍。
只一眼,夏清月就喜欢上了匕首,拿在手里比划了几下,分外趁手。
有了利剑匕首,她开始剥皮,由于没经验,所有皮割下来并非是完整的,还有些旮旯地方没割下来,光是割皮都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
她先把四个马蹄弄了下来,利剑总归不是砍刀,花费了一些时间,接着是割肉,破开马腹,马血内脏涌出。
腥臭气味扑鼻,她打着干呕,屏住呼吸,强忍住不适感割肉,割了三块就把本来要装螃蟹河虾的木桶装满了。
天色暗下来以后,凶兽常在夜晚出没,马血人血腥味大,它们随时会循着味道找过来。
经过深思熟虑,夏清月决定回松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