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孟舟对待有兴趣的人,纯纯自来熟本熟。
没得到齐衡回答,他不气馁,摩挲下巴走进宿舍围绕齐衡转悠两圈。
上看看下看看,脑袋顶忽地冒出感叹号,睁圆的眸子里恍然大悟
“我知道了,大叔你当志愿者期间借住在了煜月宿舍!
咦,可煜月不昨天就搬回宿舍住了吗?
你如果也住…天呐,快说你跟小煜月什么关系??
你不是昨天跟踪偷拍他的大叔吗?
认识的话,直接喊住人拍不就得了?”
宋煜月讨厌人拿摄像机对着他拍照不假,但手机可以,只要不是摄像机。
大叔竟然跟宋煜月认识?
顾孟舟感觉整个世界都玄幻了。
既然认识,为什么昨天还跟做贼似的跟踪煜月?是个人都会误会他的吧!
再者,大叔还乖乖跟自己签了合同。
等等,合同!
顾孟舟眼睛一亮,立马将大叔可能跟宋煜月认识这种事抛之脑后。
“东西好少,就一件衣服?摄像机背包?没有其他的了?”
齐衡沉默点头,既然已经跟宋煜月关系破裂,他断定这宋煜月的竹马在得知消息后会自动与他保持距离。
故而也没拒绝顾孟舟的喋喋不休。
就这一小会儿而已,很快就会消失,他淡定想。
“没记错,志愿者还要当两天吧,今天就不当了?”
齐衡走至门前懒得搭理,提鞋间隙腰身弓成了漂亮的弧度。
顾孟舟眼睛对比了一下自己的手与大叔腰身,眨眨眼有了稍稍想法。
齐衡换好鞋正欲离开,可猝不及防的腰际一紧,被人从后箍住。
低头,顺着腰间的大手朝后看去,脸色顿时黑沉
“你在干什么。”
顾孟舟没听,只估量了一下齐衡的腰,又量了量自己,嘟囔
“我以为我的腰很细了,叔更细嘛,跟女人一样。”
齐衡气到面颊通红,怒瞪“顾 孟 舟!”
“终于肯说话啦~叔叔叔真不当志愿者,那叔要去哪里?
我陪着叔一起好不好嘛~”
“不行,走开!”
青年下巴抵上齐衡肩膀,像只大猫猫一样狂蹭。
“不,叔不答应我就不走~”
宿舍门未关,从旁的角度,只见位一看就知年龄不轻的男人被个青年抱在怀里。
大叔手脚并用挣扎,但奈何不常运动没一会就累到额头冒汗。
而抱住大叔的青年脸不红气不喘。
红发蓝瞳,眸子在阳光下好似钻石清澈透底,发尾微微发卷,标准的混血儿,花国人的长相、外国的发色瞳孔。
附了层薄薄肌肉的皮肤白到发光,与大叔的苍白不同,青年的肌肤白里透红,隐隐还能看见健康的青色血管。
并非常规的花国帅哥,但俊美独特,五官极有记忆点。
“你想断子绝孙吗?不想的话就松开!”齐衡咬牙切齿,使劲用胳膊肘顶住顾孟舟腹部,脚后跟半弯着蠢蠢欲动。
离近了才发现,这崽子竟比他还高半个头!
青年蹭蹭齐衡面颊,身心愉悦的哈哈笑,像抱住大宝贝般,死活不撒手。
“大叔别忘记合同啊,上学期间当我的随身保姆~
哪有随身保姆让雇主断子绝孙的?
我请的也不是保姆了,是仇人。
如果叔是仇人,那我就把叔送局子里。”
齐衡用既惊疑又无语的眸子紧盯红发青年,搞得顾孟舟更愉悦了。
他突然很感谢自己今天的一时兴起。
要不也不可能在这遇见大叔呀,错过就太可惜了。
“你们在,干什么。”
宿舍门口的厉屿白不知看了多久。
男人站进黑暗里,不说话时存在感极低。
可他一旦开口,便再也无人敢忽视。
这种家庭的孩子几乎每件衣服都是量身定做,穿在身上丝毫不显得违和。
黑发黑皮,如同野兽般的浅棕色瞳孔。
结实流畅的肌肉线条令看见的任何一个同性都会羡慕到眼红。
像黑豹,更像蓄势待发的剑弩。
站在那凉凉看着你时,平白无故的让人后背发凉。
啊哈,小命要到头的感觉…
齐衡默默停止挣扎,任由顾孟舟抱着。
要让他好哥们断子绝孙,难怪会被盯,齐衡想。
回家的目的有彩印照片外加写匿名情书。
要找到宋煜月的私人别墅,每过两三天坚持不懈的往人家邮箱里塞情书。
俗称骚扰,骚扰到宋煜月不耐烦甚至见到这些情书就烦躁的程度。
剧情里原主做到了,非常成功。
齐衡相信自己也能,送情书而已。
他会把情书内容写的比原主更甜腻过分、且得寸进尺,让宋煜月恨不得撕碎烧成灰!
齐衡兴致勃勃的去书店买纸和信封。
“啊啊啊,快看,天呐好帅!第一次见黑皮大帅哥还有那位是咱们花国人吧,竟然是红头发蓝眼睛,染头发戴了隐形眼镜?”文具店外与朋友偷跟了一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