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每天擦粉、描眉、涂口红,比那些有工作的女人还爱收拾。
队上的马婆子就明里暗里的嘲讽她是吃人的妖精。
明明只是出门遛个弯,却还背着个小皮包,穿上钉了马掌的小皮鞋。
西大街的女人,听到丁凤的皮鞋声,都打趣。
「钱木匠家那只小母马,遛弯回家了。」
走近了瞧,那更是一言难尽。
小眼睛,双眼皮,蒜头鼻,除了皮肤比李秋美白净,会擦粉、会涂口红,会捏着嗓子说话外,哪哪都不如她。
这样五官平平的女人,钱进书是什么时候跟她勾搭上的呢?
李秋美想不明白。
这大概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
一想到前世,在家里都是婆婆和钱进民伺候的丁凤。
竟然能在外面伺候了钱进书三十多年,也挺不容易的。
到死都没有回家,也不知道是该可怜丁凤,还是可怜她李秋美。
丁凤出声打断了李秋美的思绪:「秋美,你过来了呀。」
李秋美笑着点点头。
见丁凤正上上下下的打量着她,李秋美连忙低头看了看自己,随即脸就红了。
她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确良衬衫,里面的男式白色背心看得清清楚楚。
那是钱进书不要的背心,李秋美舍不得丢,随便改了一下就拿来穿的。
她后知后觉的想起来,好像她穿着的裤衩也是钱进书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