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我们一会儿也去一趟那个什么黑市说不定也能打听出一些东西。”
夜晚程鸢打听到了鬼市所在,带着季砚尘赶了过去。
由于来这鬼市上的人都是要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所以大家都不约而同的带着面具,这反倒利于季砚尘行走于黑市中,可以贴身保护程鸢。
黑市跟正常白日里的市集不太一样,它开市的时间是在深夜,而已不像正常的集市热闹,人虽然也很多但却诡异的安静。
每个人都像是有目的性的去往自己想要的地方,很少有人会像程鸢那般漫无目的逛着。
程鸢带着一个漂亮的小狐狸面具四处逛四处逛,直到来到一个灯火通明的酒馆这才停下了脚步。
酒馆里的小二见到程鸢在他们门口驻足,很有眼力见的便迎了上去。
“姑娘!来里面坐坐呀!我们家可是什么好酒都有。”
“是吗?”程鸢漫不经心的说道。
“当然!姑娘是第一次来吧!我们家酒馆,只要您能叫出名字的酒,我们家都有,不然我们家怎么可能这般红火。”
程鸢朝着里面瞧了瞧确实如他所说,里面的桌子几乎都快坐满了。
正好!人多的地方最适合打听消息。
程鸢从怀里直接掏出一锭金子,递给了那个小二。
“给我找个位置,干净就行。”
那小二看着那明晃晃的金子顿时双眼都放光,谄媚的说道:“好勒!那小的给姑娘找一间包间。”
程鸢赶紧制止:“不用!就一楼就行,你也知道我是第一次来,还想跟大家一起凑个热闹。 ”
“没问题姑娘!小的这就给你找一处干净,热闹而且又不会打扰到姑娘的地方!”
“聪明!”
程鸢跟着他进入到了酒馆内,里面的人有不少都纷纷朝着她看了过去,上下打量着她,而程鸢亦在打量着他们。
虽然都带着面具但程鸢确定里面有不少亡命之徒,因为他们身上的杀气很好认,他们这种人身上的杀气就跟那种久经沙场的将军战士不一样。
久经沙场之人的杀气是坦然的,因为他们杀人是为了保家卫国问心无愧,而这些人的身上杀气多多少少都会带些遮掩,这是常年躲避追捕不自觉形成的习惯,可能就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
可程鸢身为特工一眼便能看出来。
而他们见到程鸢一个小姑娘看到到他们这种人居然丝毫不犯怵头顿时便知道刚进来的这个小丫头肯定不简单,绝不能招惹。
那小二最终将程鸢带到靠墙的一处桌子旁,而那桌子前则有一块用木头雕刻的镂空装饰墙,既能将大堂的人隔开,又不会遮挡视线与声音。
确实是如那小二所说,既干净又热闹又不会受旁人打扰。
程鸢很满意的从怀里又掏出来了一锭金子扔给了那个小二。
那小二的嘴都快要咧到耳后根了。
“多谢姑娘,多谢姑娘!小的这就将小店里的招牌都给姑娘端上来。”
程鸢赞赏的点了点头,真不愧是在这种地方能当跑堂的,不是一般的有眼力劲儿。
季砚尘站在程鸢的背后警惕着周围。
那大高个站在身后实在是太让人难以忽视了。
程鸢直接一把将他拽到了自己面前。
“坐!别那么紧张,这儿根本就没有人认识我,所以我不会有危险的,快坐。”
季砚尘被程鸢按在了凳子上。
那小二上菜的速度还挺快,没过不一会便上满了一大桌子的菜,不仅如此,他还特意端上来了一个白玉酒壶,里面酒的香气在那酒壶放在桌子上之时程鸢就闻到了。
“这是什么酒?这么香?”程鸢忍不住问道。
那小二顿时就自豪了起来:“姑娘有所不知,这壶酒可是我们酒馆的招牌,名叫桃花秋水,可是别处想喝都没有的。”
“桃花秋水?为何叫这个名字?”
“姑娘喝了就知道了,这酒刚入口是一股浓郁的桃花香,渐渐的会有一股清凉之气在舌尖散开,就犹如那清凉的秋天一般,因此得名桃花秋水。”
程鸢好奇的给自己倒了一杯,微微敏了一口,什么桃花秋水,其实就是加了薄荷的桃花酒而已,不过味道倒是不错。
小二见程鸢爱喝顿时便笑了起来:“那小的就不打扰姑娘品尝美酒了。”
说完便退了出去,程鸢喝了一杯又一杯,季砚尘赶忙拦住她,并在桌子上写上了三个大字:“少喝点!”
程鸢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放心,这回我不会喝多的,你尝尝这酒真的挺好喝的!”
季砚尘摇了摇头。
“好吧!那我自己喝。”
就在这时酒馆的外面突然一阵骚乱,一群官兵冲了进来遇到女的就将人抓起来并将面具揭开,而打头的正是轩辕城。
程鸢有些吃惊赶忙别过脸:“这不坏菜了吗?他怎么找这儿来的?狗蛋你说我现在逃还来得及吗?”
季砚尘看着已经朝着他们这边来的轩辕城摇了摇头,似乎再说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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