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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团圆饭(1 / 2)

因为担心李家报复,沈嘉不敢进深山,也不敢去县城,只是在附近的山上砍些竹子杂木之类的回来,把自家的后院改成了简易的练武场。

三天后,沈嘉满意的看着眼前的得意之作。

“嘉儿,这个练武场做得很不错哦,梅花桩也打得够结实。”沈卓云含笑说道。

“爹,大哥,你们来了。”沈嘉惊喜的叫道。

沈嘉仔细的打量身体康复的沈卓云和沈浩。

沈卓云今天身穿交领玉色直裰,领袖衣襟皆用紫色丝线绣着祥云纹饰,五官俊美,修长结实的身材,健康白皙的肌肤,即使蓄起了胡子,那张清隽俊美的脸,依然如同青年一般,气质分外儒雅。

沈浩把垂发扎成两结于头顶扎成髻,形状入角,古代童子打扮,身形修长,面容俊俏,眼眸如春日里还未融化的暖雪,闪亮,晶莹、柔和,晃眼,又带着不属于这个年纪的沉稳和凌厉,他的唇色如玉,嘴角微弯,淡淡的笑容如三月阳光,舒适惬意。

“嗯。嘉儿,我们明日便开始跟你学武,可好?”沈卓云想过了,既然嘉儿让他们跟着她学武,那就好好的学,不求武功盖世,起码能强身健体,若是学会一招半式,能把几个没武功的成年男人打败就更好了。

他病重时,李家上门闹事这件事给他来了个当头一棒,无论何时何地,都要有实力,不然一样的会被人欺负。

他口口声声说要为外祖,母亲,大哥,大嫂,小侄子报仇,可到了岭南之后,他努力的适应新生活,然后又努力的适应当父亲。

日子久了,报仇便成了划在他心里的伤痕,时不时的痛一下,他虽然也在慢慢的规划报仇事宜,可终究因为没有人手,效果甚微。

以往他只佛系的想着,家有贤妻,儿女聪明孝顺,家有余粮,吃穿不愁,日子就先这样过吧,等孩子们大了,他就独自进京报仇。

经历这一遭让他想明白了,如果他独自进京报仇,对妻儿肯定是毁灭性的打击。

幸好嘉儿回来了,还带着一身的本事,他有预感,跟着她,一定能举家回京。

“好啊!就是你们不愿意我也是要拉着你们练武的。不过要等到后日,明日我要先进山找些泡药浴的药材回来,练完武,药浴一泡,保管你们立马生龙活虎。”

“如此便辛苦嘉儿了。”

“不辛苦,只要你们愿意学,我都愿意教。”

“爹,我打算先不去书院读书了,夫子教的知识我早就理解透彻,去了也是浪费时间,还不如留在家里跟着妹妹还能学些东西。”

沈卓云摸着下巴沉吟片刻,道:“不去也行,不过学业不可荒废,每日练字一个时辰,看书一个时辰,每五日写一篇策论给我。”

沈卓云的户籍是京城人,沈浩要考功名必需回京考,他今年才虚岁十二岁,从小由沈卓云亲自教导,学问已经非常扎实,考个秀才没有问题。让他跟在沈嘉身边,学到的知识要比跟在那些老学究身边强得多。

“好,没问题。妹妹,有什么需要哥哥帮忙的,尽管告诉哥哥。”沈浩冲着沈嘉眨眨眼睛,一副只听妹妹话的样子。

沈嘉的唇角情不自禁的弯起:“好啊,有什么需要你帮忙的我一定不会客气。”

大家都刻意避开她和之前截然不同的问题,可沈嘉觉得还是找个时间讲清楚会好一点,免得日后后悔。

傍晚的天空,太阳渐渐落下,余晖遍撒,一片红霞伴随着千姿百态的云朵,层层叠叠渲染开来,美得让人移不开眼睛。

沈嘉今晚终于吃上穿越到北梨村后的第一顿团圆饭。

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的笑容。

晚饭很丰富,顾氏做了豆腐酿,沈卓云杀了一只公鸡做白切鸡。

沈嘉上山打了只野鸡回来煲五指毛桃鸡汤,这是沈卓云和沈浩强烈要求的,那天闻到香味他们就想喝了。

又做了道五花肉炒竹笋,六月,正是大竹笋出土的季节,自然少不了这道菜。

最后来个炒麦菜。

这顿晚饭,沈嘉几人都吃撑了。

沈赟摸着圆滚滚的小肚子,默默的转过身子假装别人没看到他吃撑。

“呜,自从父亲和大哥生病之后,我都没吃过这么饱了。”沈安挺着圆滚滚的小奶肚,一脸感叹的说道。

“最主要是今晚的菜太好吃,一不小心就吃撑了,特别是那道五指毛桃鸡汤,香味浓郁,还特别的好喝,我都喝了两碗。”沈浩看了一眼自己微微凸起的肚子,感叹道。

“嗯,我也觉得好喝,嘉儿,你说岭南到处都有各种功效的野菜,具体有那些,趁着还没到双抢,我们去挖一些回来。”沈卓云问道。

沈嘉看了眼天色,大概在酉时中,还挺早的,便笑着说:“好啊,走,我现在就带你们去看看。”

家人愿意学,她还是很愿意教的。

最先去的是院子里的菜地,菜地的篱笆之前被杜氏带人砸烂,这两天顾氏和孔氏砍了些小竹子把菜地围了起来。

沈嘉打开门,最先看到的就是匍匐在地的灯盏菜。

“你们看,匍匐在地,伞形花序,边缘钝锯齿的就是灯盏菜,具有清热解毒,止痛止血,利水健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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