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议后的结果是,李孟羲初觉得,得按兵力多少,配备多少辅助工具。
比如,千人若是常备铁锹十把,锯子十把,那么,万人就得备铁锹百把,锯子百把,十万人就得备铁锹千把,锯子千把。
但,关羽认为此不妥。
关羽认为根本不需要带这么多工具。
因为,一千人穿山过谷,需要二十人在前开路,十万人穿山过谷,前边开路的,也就二十个人而已。不是不能派更多的人,而是因为山路就那么宽一点,派人多,根本展不开。
不仅开路时如此。
哪怕是挖堤蓄水水攻,河流也就那么宽一点,根本用不着按兵力比例,一个劲的累加辅助工具。
李孟羲一想,是这么回事啊。
古代后勤力量有限,每一分运载力,都得精打细算。
若是五十把锄头完全够用,何必带五百把。
多拉两车粮食,多拉两车箭矢不行吗?
接着,是关羽说白天看到的不足了。
“白日我挑刀斧手,得五人,可军中缺砍头大钺。”关羽沉声说到。
砍头大钺,这名字一听,就很牛逼。
而李孟羲记得,好早以前,关羽带自己认兵器的时候,见过超大的大斧头,那时,是打完程远志部回涿州路上。
可现在,关羽说,军中没有大钺,想来,是没带。
大钺这玩意儿沉的要死,除了个别猛人用的了,普通士兵,根本拿不动,拿的动也挥不起来。
出涿州时,关羽也没想到刀斧手这件事,因此,大钺留在涿州了,没带来。
这下好了,刀斧手组建了,砍人头的斧头却没有。
而且,大钺还是很特殊的兵器,不一定能遇上,更别说想缴获。
三国时,徐晃用的就是大斧头,特别猛。
至于说,木工用的斧头能砍头吗?答案是,不行,太轻了,势能不够。
那,像古代电视剧中,那些拿着九齿连环大砍头的侩子手手中的砍头重刀,军中有吗?
没有。
类似的砍头重刀,得到宋代才有了。
汉的刀具,汉代刚淘汰了剑,刀刚成为战争主流,刀形制的发展才刚开始,根本还到没发展出特种刀型的程度。
细思军中能一下砍掉砍人头的兵器,有关羽的青龙偃月,有刘备死沉死沉的双股巨剑。
除此以外,军中大量装备的环手刀实在无力一刀断头。
刘备关羽都把各自今日发现的疏漏之处说了,两人目光朝李孟羲看来。
李孟羲挠头半天,一时竟然想不起来该说什么。
“军律。”李孟羲想了半天之后,说到,“民夫今日散出各自采集,有人追到野兔。”
“我军中只有军律,无有民夫律,更无有军士管民夫律。”
“我等时时盯着倒好,无人敢欺压民夫。”
“可万一未盯住,有军士强抢民夫手中之兔。
正如先前所议,若此民夫是勇烈之人,手中野兔被军士所抢,其一怒之下,趁夜夺巡兵之刀,杀入帅帐中,再取主帅人头,我军岂不大败亏输?”
“军士管民无律可依,便不能依律行事,便不能执法严谨。
故,当严明民夫管制之律。”
李孟羲把问题说明。
刘备关羽不由沉思,李孟羲说的,又涉及到军律了。
若细究就会发现,李孟羲提到的东西,大多和军纪军律有关。
这一点,不是他刻意为之,更像是自然而然的想到的。
来自法制社会的人,的确法制观念深入习惯与思维。
李孟羲一提到军律,事情就复杂了。
比刘备所说的军备储备,比关羽所说的大钺,更难解决。
随后,三人商议出了对民夫管理的七令。
“其一:野外一应所遇,无论野菜野菜,野兔野猪,入谁手,便是谁的,不得争抢。”
这一条,针对民夫之间的矛盾。
“其二:各游骑于民夫散出在外之时,有巡查盯防之职。若林中突出猛虎野猪,游骑有杀兽护人之职。”
这一条,写的民夫散出在外采集时,游骑的职责。
“其三:各游骑职在巡游盯防,不得私自参与采集。”
这是为防止游骑放下本职工作不干,而眼馋民夫们到处剜野菜的收获,而放下本职工作也去抢野菜。
这不妥有二,一是,游骑有马有兵器,他们口粮也不缺,跟民夫抢那可怜的一丁点野菜,不合适。
试想,人家民夫好不容易找到棵野菜,你游骑骑着马,跑的快,看谁找到野菜了,立刻拍马过去,抢人前头把野菜抢了,人气不气?骂不骂娘?
骂游骑的娘,骂不骂刘玄德的娘?骂不骂李孟羲的娘?
这是与民争利,争不到几棵野菜不说,却让民夫心里不舒服。
更重要的一点是,民夫们没啥组织度和战斗力,真要是从树林里冲出来了个猛虎啥的,得游骑顶上去驱虎,若游骑忙着下马挖野菜,没人管老虎了。
老虎冲将出来,稍微耽误下,就得好几人死。
一条人命,比野菜宝贵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