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助理的尖叫,三人赶紧来到了录音棚。
刚到门口,徐金鳞便看到助理一动不动的趴在一把椅子上。
而在助理的旁边,司机大哥正拎起一只干瘪的小强打量。
“不好意思,这录音棚我好久没有清理了,也不知道哪里跑出来的虫子,这样吧,你们先出去,我清理好了再叫你们。”
作为这里的老板,黄博跟个没事人一样,抽出一张卫生纸夹起虫子就往屋外走去。
接下来的时间,黄博和司机大哥继续清理录音棚,而林冰清和徐金鳞则是陪着安抚惊魂未定的助理。
好在惊喜只有一个,没一会儿功夫,黄博便将录音棚全部清理干净。
进入里面,徐金鳞发现这大哥虽然歌喉感人,但购买的录音设备,是真下血本。
脏兮兮的充电线,却连接着市场上能买到的最好的声卡跟麦克风,其余设备,也基本没什么问题。
难怪林冰清的助理会选择这里。
“这些东西,可花了不少钱,可惜天赋有限,我不会写歌,之前写的几首拿去酒吧唱了两天,结果差点把人家酒吧干黄了。”
黄博一边启动设备,一边笑着给几人解释道。
常有人说,干一行爱一行,但大多数人,进入一個行业之前,都会先抱着试探的心理。
像眼前的男人这样孤注一掷的少之又少。
“来吧,两位,我也没想到,买这些东西,有一天能帮到林小姐。”
“你们进去吧,我在外面给二位打下手。”
能把这样一个录音棚倒腾出来,黄博显然也学了不少音乐方面的知识。
见状,林冰清倒是答应的十分爽快。
“好,那就麻烦黄大哥了。”
说完,女人先一步进入了录音棚内,而徐金鳞则是掏出手机,查看自己的编曲。
作为靠脸吃饭的偶像男歌手,编曲当然不是他的强项,但好在脑子里的歌是现成的,他只需要复制粘贴就好。
录歌的过程比想象中要快得多,林冰清当初就以歌手身份出道,对于一首歌的制作过程,自然十分了解。
唱歌的过程自然是一遍通过,毕竟一个是乐坛天后,一个是曾经的偶像男歌手。
而且两人的配合不能说是天衣无缝,但也至少没什么可以挑剔的地方。
唯一的问题,便是在整首歌都录完以后,徐金鳞听着前奏,有些不太满意的摇了摇头。
看他这副模样,林冰清好奇的问道。
“还有什么问题吗?我觉得已经可以了。”
这首歌从歌词到作曲,甚至到编曲都由徐金鳞一手包办,她只担任了一个演唱的角色。
而且这首歌在林冰清这里,是实打实的新歌,所以在她看来,能够在非专业的录音棚里,完成到这个程度已经十分满意了。
可徐金鳞是知道这首歌的前奏,不是这样的。
如果没记错,在歌词出现之前还有一段葫芦丝独奏,而那才是这首歌的灵魂。
想到这里,徐金鳞来到录音棚外。
黄博的磁带店里,放着不少乐器,不过其中大多数都是吉他、口琴、架子鼓之类,云州特色的葫芦丝压根儿没有。
“你知道哪里有葫芦丝吗?”
徐金鳞找到黄博,对方在这一带生活了不少时间,肯定比他清楚。
而黄博也确实没让徐金鳞失望,只见他问清楚徐金鳞口中的葫芦丝长什么样后,便拍拍胸脯离开了店里。
看到黄博离开,林冰清的好奇心更是被撩拨了起来。
“你让黄老板出去干嘛?是不是这首歌有什么问题?”
面对女人充满疑惑的目光,徐金鳞却只是微微一笑,然后一脸神秘的回答道。
“待会儿你就知道了。”
听到这话,林冰清顿时瘪了瘪嘴。
离开直播镜头后,她的脸上明显多了许多平时看不到的表情。
不过徐金鳞却来不及欣赏,因为十分钟不到,黄博便领着一个老头走了进来。
“你说的可是这个?”
喘着粗气的黄博,指着老头儿手中的葫芦丝问道。
而被他拉进来的老头,则是满脸疑惑。
葫芦丝在徐金鳞穿越之前的世界,就不算十分热门的乐器,会的人不多,能用到的场合也很少。
在本土音乐本就不发达的如今,肯定是更加稀缺。
“没错,就是这个,敢问师傅贵姓?”
徐金鳞点了点头,然后来到了老人的面前。
原本还一头雾水的老人,在看到众人的目光后,已经隐隐明白了原委。
“免贵姓陈,你是要我手里的这把葫芦丝吧?”
只见老人大手一挥,将自己手中的葫芦丝举了起来。
看到这把葫芦丝,林冰清的眼中隐隐露出一丝惊讶。
她当然认识这把和葫芦一样的乐器是什么?只是葫芦丝作为云州的地方特色乐器,平时也大多用在民歌表演上。
徐金鳞的这一首彩云之南,虽然有很多具有地方特色的歌词,但说到底本质上还是一首流行音乐。
往流行音乐里加葫芦丝,这是她从未想过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