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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强买强卖(1 / 2)

恭世子把玩着手中的玉簪,吩咐属下。

“去查一查这女子,是什么来头!”

明明一门心思想嫁给本世子,却口是心非,玩欲擒故纵的游戏,真当本世子是那等色令智昏的窝囊废?简直岂有此理!

谪仙一样的贵公子,在众人吹捧钦羡的世界里待久了,突然被一道不屑的目光审视,令人很是烦躁。

很快,派出去的人就来回禀。

“那姑娘名叫沈清月。乃魏伯公的私生女,排行老七,昨日晌午才归府认亲。据说娘亲是一名花魁。所以这姑娘,生下来就随母亲,入了贱籍。”

侍卫没有注意到自家主子脸色铁青,双拳紧握,继续说道。

“听说长公主府上的小郡王,仅看了一眼那姑娘,就被其美色迷惑。嚷着闹着要纳她为妾。如今,国公府里头的人,都说她是狐狸精转世,专勾男人魂魄!”

“后日,长公主生辰。小郡王特意交代,让魏伯爷务必把那姑娘一起带过去赴宴呢!”

“蠢货!”

一向风光霁月不喜于行的世子爷,竟然皱眉愠怒,还破天荒的出口骂人。

虽然只有短短的两个字,也不知骂的到具体是谁,却让属下吃惊,连接下来要说的话,都忘了。胡乱的扯了一句。

“世子,您是说那姑娘虽长得貌美,人却蠢笨么?”

本就少言寡语的泓世子,懒得回答。

那女人比千年狐狸还狡猾,精明算计,岂是蠢笨之辈?反而是那不长脑子的宁肃,愚钝不堪,呆傻如猪。

自己是什么身份,她又是什么身份,拎不清吗?

依着长公主的泼辣性情和恶毒心肠,只怕两日后,那姑娘不是去赴宴,而是去赴死。

如此娇俏伶俐的美人,若就这么死了着实有些可惜。

乳白色的玉簪,被男人手指搓磨的有些发热。特别是簪尾那弯小小的白月,像一弦弯钩,将沉没在湖底的将死之心,慢慢的钓起。

“去库房,挑几样贵重礼物,后日我要去一趟公主府,给堂姊祝寿。”

故恭王与先帝乃堂兄弟,所以论辈分,祁慕得唤长公主一声堂姊。

“对了,记得备一套紫色的衣服!”

自父亲逝去之后,祁慕极少以世子的身份公然出门。五年来总共在皇家宴会上出现过三次,无意中恰好穿了紫衣。

不知怎么着,京中人便广传谣言,说恭世子唯钟爱紫色,还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传便传吧,左右是件不足挂齿的小事,便由他去了。不曾想,这些庸俗之辈竟信以为真。

包括那位满门心思想着嫁入恭王府的“牙尖”姑娘。

这个称呼甚妙。祁慕嘴角浮现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转瞬即逝。

经历了玲珑阁的糗事后,不论萍姨娘怎么劝说,清月都不愿意再逛了。

“后日你要去公主府赴宴,没两身像样的衣服如何出门?”

“难道真要将周氏送来那套老太婆都嫌弃的褐霉裳穿出门?”

是啊,首饰没有买成就算了,衣服要还是要置办一身,否则在宴会上失了脸面,自己以后的处境怕是会更艰难。

原本萍姨娘打算去彩衣阁,可见过鸿世子眼中那抹暗藏的喜色后,更加确定了清月的价值,于是,咬咬牙,领着人走进了锦绣阁。

这是京城最有名的成衣铺子,店里最普通的一套衣服,至少上百两,贵的甚至几千。

因为贵,里头的衣服也是格外精致,用的都是最好的丝绸和华锦,一针一线都格外讲究。那些花纹装束,都是最时兴的样式。

所以,常来锦绣阁的客人们,非富即贵。许多侯爵功勋世家,每年给夫人小姐们制作衣裳,也都是从锦绣阁预定。

饶是清月这样不贪念世俗凡物之人,一进来,也被琳琅满目的漂亮裙裳所吸引。

店小二见两人穿着朴素,并不是很热情,连招呼都懒得打。

清月倒罢了,浑身上下连一件像样的饰物都没有。 而萍姨娘是特意精心打扮过的才出门。可在这些日日跟皇家贵族女眷打交道的店小二眼中,依旧是上不了台面。

选了五六件款式,又一一问过价钱后,萍姨娘拿了最便宜的那套浅紫色裙子递给清月。

“我瞧着这套不错。你去试试?”

店小二私下翻了个白眼,暗中嘀咕。

什么眼光,挑了最次的款式,还是去年卖不出去的呢!没钱就不要打肿脸充胖子,来锦绣阁显摆。落魄户,瞧着就是个穷酸样。

清月知道萍姨娘手中并不宽裕,以她兜里的银两,即便买下这件,也颇为勉强。

于是将眼光从那些精美的华服上撤回,喜欣喜的笑说。

“姨娘好眼光,这套穿起来一定好看!”

店小二更加鄙夷,原来是个姨娘,难怪如此寒酸。

清月从里间换了新裙子缓缓走来,问。“姨娘,好看吗?”

岂止是好看,简直跟那小郡王形容的一样,如同仙女下凡,让凡间万物失了颜色。

就连原本把脑袋翘到房顶上的店小二,也看的眼珠子都快掉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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