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猪肉送到,江听夏叫厉菖蒲拿烧红的铁钳给猪蹄褪了毛,和排骨一起放在冷水里去血水,至少要泡一夜。
今天的晚饭先吃里脊肉和猪肝,先蒸了一锅大米饭,然后把猪里脊切成手掌大的薄片,用刀背不停地敲打肉片,加葱姜水,鸡蛋,白酒,抓拌均匀腌制一会儿,接着给肉片均匀裹上一层淀粉后,放进油锅里炸至金黄。
当然,江听夏生怕油溅到自己身上,这么艰巨的任务还是要交给厉菖蒲的。
等大排炸好,江听夏干脆也不上手了,站在一边,指挥厉菖蒲再给锅里加油,吩咐他先煎葱白,煎一会儿后,再放葱叶,最后铺上大排。
江听夏站在厉菖蒲旁边看着,时候到了,往锅里扔进去一把冰糖,舀了一勺酱油调色,跟掌勺的厉菖蒲说,“加开水进去,要没过大排,闷煮十分钟收个汁就好了。”
江听夏俯身,把朦胧的水汽朝自己这边扇了扇,带着几分得意对厉菖蒲说道,“按我的菜谱来做,香吧?”
厉菖蒲看她得意的样子,活像身后生了只毛绒绒的尾巴,在身后摇啊摇。
他浅笑道,“嗯,香。”
江听夏越来越饿,焦躁地围着锅台打转。
厉菖蒲则听江听夏的吩咐,找了根水管对着猪肝冲水,直到猪肝由红色变为白色才算好,拿回去给江听夏看了。
江听夏看了一眼猪肝状态,表示可以了,然后就把它切成了薄片。
切好的猪肝控好水后,加入姜粒,白酒,盐,糖,胡椒粉,翻拌均匀,去腥调味。
再把腌好的猪肝和小里脊肉加在熬好的浓白的大米粥里,再加姜丝,煮开几秒钟,直接出锅。
江听夏盛了小半盆猪肝粥,搅和凉了后,放在了猫窝边,“大狗,吃饭了。”
厉菖蒲正在盛米饭,因为是背对着江听夏,只听见江听夏说话,没看见她在喂猫,随口说道,“嗯,米饭盛出来就开饭。”
江听夏摸着大狗的脑袋,对着厉菖蒲笑了一声,“不是说你,我跟它说话呢。”
突然,厉菖蒲无来由地咳了一声。
这猫的名字该改了。
随后,他把盘子端到桌子上,说了句,“别摸猫了,过来吃饭。”
江听夏应了一声,洗过手后跑到桌边,拿起了筷子,率先夹了一块大排,咬了一口,满足地眯起了眼睛,“好吃。”
她还不忘招呼厉菖蒲,“你也吃啊,真的好吃,这个大排是我最爱吃的菜了。”
江听夏眼巴巴看着厉菖蒲动筷子,平日里吃饭最利落的人,硬生生被她的眼神盯得,都不知道该怎么张嘴了。
只见他与平日大口大口吃饭格外不同,特别斯文地咬了一口肉,江听夏急切问道,“好吃吗?”
两人口味并不相同,厉菖蒲不喜欢甜口的东西,嚼了两口,还是回道,“好吃。”
江听夏狠狠咬了一口大排,“我就说好吃嘛。”
她吃得心满意足,眉眼弯弯,随口说着,“对了,今天章欠男请我参加她的婚礼,顾研究员那边请你了吗?”
厉菖蒲回道,“请了,那天我也去。”
江听夏一脸苦恼,“你说,他们结婚,我们送什么东西好?”
厉菖蒲:“就按当地规矩来,一家随礼一块。”
“还有去吃婚宴的粮票,我拿了一起交上去。”
江听夏:“好,除了这些,我记得还要送一些日用品的,我记得咱们那会儿有人送腌菜,咸蛋,花布什么的。”
江听夏想了想,提议道,“上次买的棉花做了衣服之后还有一些,要不然送棉花怎么样?”
厉菖蒲:“可以,快到冬天了,能用得上。”
江听夏:“好,那你一会儿去把棉花装起来,放在显眼的地方,去参加婚礼的时候不要忘了拿。”
厉菖蒲:“好。”
……
陈向东一瘸一拐走进院门,魏红霞吓了一大跳,赶紧走过去搀住他,问,“这是怎么了?”
陈向东骂了两声,“呸,今天运气不好,一单生意没做成还让市管会的人盯上了。”
大柏村靠近大山,加上陈向东家里住得离村子偏远,正适合偷摸上山打猎,本想着打到些山鸡兔子好给家里老人小孩吃两口肉,补补身体,可前两年家里老人病了,收成又不好,大队按他家两个劳力发下来的粮食根本吃不饱,夫妻俩就起了上黑市的心思,换些钱补贴家用。
也是他们之前运气好,陈向东在山里发现一个天然大坑,他把各个村里那种生出来就体弱,没人要的小猪崽捡回去,放在大坑里头,从小养着,最后真给活了三只,虽然长得不大,一只有个一百二三十斤,但要是能卖出去也不是一笔小钱。
愁就愁在怎么卖?
猪杀了,肉顶多放个把礼拜,卖不出去就砸手里了,他们又没有批发的门路。
陈向东只好上黑市,结果这才第二天,不过卖出去半头猪,倒让市管会的人给盯上了。
魏红霞吓得脸色发白,这要是被抓住了,不折腾掉半条命都算好的。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