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
一旦并入了万永社,而他们又想继续留任社令,那么就必须要遵守万永社那多如牛毛的社约。
这些社约他们都已见过,有些甚至比官府的律令都要严苛,稍有逾矩,便要受到私刑的惩罚。
他们的祖上创立这私社,为的就是公器私用,建一支听命于自己的力量,若是合并,岂不是将其拱手让人。
哪怕见识过樊千秋的狠毒手腕了,但是,他们仍不愿痛快答应下来。
“只是我等愚钝,不知社令打算如何八社合一?”曹不疑小心问道。
“此事简单,如同原来的富昌社那般并入万永社即可,直接转成万永社的堂口,几位社令就是各堂堂主。”
曹不疑等人早已经猜到了此法,面面厮觑,左顾右盼,仍没有回答。
“诸位可有顾虑?”樊千秋似笑非笑问道。
“社中子弟太多,一时直接恐难以接受这安排,不如效仿先秦诸侯会盟之举,我等私社尊万永社为盟主。”
“嗯?这盟主有什么说道?”樊千秋笑着问道。
“我等听令于樊社令,每年再向万永社献所征市租的两成。”曹不疑说完,其余的社令纷纷称此为正道。
“曹社令啊,你是想让我成为第二个窦使君?”樊千秋打趣道。
“正是……”曹不疑话一出口便发现不对,连忙慌乱改口道,“不不不,鄙人不该如此作比,社令恕罪!”
“呵呵,曹社令别慌,我非小肚鸡肠之人,今日所以之议事重要,一时得不出结果,来来,我等先饮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