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几个小时的时间,屋顶还是差一些没有盖好。
“今天只能这样了。”
“要是今天在山上过夜的话,明天一早起来再忙半天就差不多了。”
劳伦斯纠结了一会儿,很快还是收拾东西下山。
下山之前劳伦斯来到固定好木针的石头上。
现在大概是下午三点钟左右,但是阳光并不明显,木盘上的影子也只有模糊的一点点,只能大致确定一个方向。
劳伦斯不再纠结太过具体的刻度,大致在影子的区域留了一個刻痕后就即刻下山。
虽然在山上过夜可以节省很多时间,也不用上山下山这么麻烦,但是家里还有牵挂自己的人。
再有就是山上的窝棚和石屋都简陋的厉害。
能够回家在防风的房屋里盖着毯子睡觉,那就肯定不会喜欢在山上忍受寒冷与孤独。
下山的时候不需要拉动木料和包袱工具,再加上今天让多姆羊休息够了,劳伦斯很快骑上了多姆羊朝着山下疾行。
多姆羊的身体巨大,强有力的四肢让它能够在爬山坡和下山坡的时候都保持矫健的身姿。
与其说是羊,更像是神话传说中的巨鹿。
多姆羊的主要用途就是骑乘,像是拉货和耕地这种事情都不需要它忙。
不管是人类的筛选还是寒冷地区生长环境的筛选,都让这种大羊的用途更加固定了一些。
基因比选择更重要,相比起多姆羊,不论是野蛮人还是文明国度的人,都会去培养那些比多姆羊更优秀的坐骑生物。
比如大野猪、骆驼、大角鹿、侏儒象之类的素食或杂食动物。
劳伦斯除了紧急事情外,很少骑乘多姆羊,今天背着战利品骑鹿下山,感受着从脸边吹过的冷风,感觉心情都好了起来。
双腿夹紧多姆羊的腰肢,双手尽力抓紧腹部前的背鞍扶手保持平衡。
抓缰绳的话,奔跑的多姆羊会停下来,大部分动物应该都不喜欢跑的时候还被人拉着脑袋嘴巴。
抓颈部的话,可能会在疾行的过程中无意间抓疼多姆羊的羊毛,到时候这多姆羊可不管危不危险,直接就跳脚了。
趴在羊背上也是一个办法,只是多姆羊的速度其实并不高,并不擅长冲刺。
它的速度只是相对于走路要快很多,通常跑个一两分钟就要减速,若是那种小跑的话,倒是可以跑三十钟左右,超过一定时间就会出问题。
在爬坡的时候,劳伦斯从多姆羊身上下来,牵着它往前走。
下坡的时候也尽量不骑,等再次骑上多姆羊的时候,已经是快到家的时候了。
劳伦斯骑着多姆羊来到了洒满夕阳余晖的山坡草地上,这里的羊儿正在吃草,索菲亚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劳伦斯从羊背上下来,站在地上帮多姆羊解开了身上的背鞍,然后拉着不想走的多姆羊朝着羊群走去。
他拉着多姆羊在附近的羊群周围转了一圈,很快周围的山羊绵羊就老实的跟着多姆羊一起走向了屋舍。
就像是磁铁一样,遇到沉迷吃草不肯上道的落单小羊,劳伦斯就会跑过去在羊屁股上踢上一脚。
知道害怕了的小羊很快咩咩的跑去了大家族里。
更多时候是劳伦斯刚跑过去,山羊绵羊们就知道跑了。
靠近屋舍的时候,劳伦斯就看到了在山坡背面的坑里上厕所的索菲亚。
劳伦斯很快移开了目光,朝着屋舍走去。
不过心里却在想着别的事情。
“我都快十五岁了,也该解决个人问题了。”
劳伦斯首先想到了村子里的少妇寡妇,可是这些野蛮人都不喜欢洗澡,不管是身上还是嘴巴都有些不好说的问题。
艾玛倒是好一些,可是她有丈夫了。
索菲亚还太小,目前感觉最合适的还是萨丽尔。
可是萨丽尔瞧不上我啊……
“唉,我做人真失败,找女人都要花钱买,连做人的本能和基因繁衍需求也要花钱才能被允许。”
萨丽尔从屋子里出来,看到劳伦斯回来了,就高兴道:“我去看看什么时候了!”
看到一个可以交流的漂亮女孩子后,劳伦斯顿时就没有了之前的忧郁想法。
他笑着说道:“萨丽尔!我抓到了一只狐狸!你看!”
劳伦斯从多姆羊那出了汗的羊毛上取下了这只毛色柔滑顺畅的黄狐狸。
萨丽尔看到这只一米左右的瘦长狐狸,露出了高兴地神色。
“狐狸的皮毛摸起来最舒服了,不过狐狸非常聪明,看到人就会跑,遇到陷阱也会避开,非常难抓。”
劳伦斯听着萨丽尔对狐狸的称赞,心中更加得意。
“那这只狐狸的毛皮给你,作为你一直帮我做饭的感谢,等我再抓到了狐狸就给索菲亚。”
萨丽尔更加高兴了,明显是喜欢这只狐狸的毛皮。
她也不伪装心中的喜欢,又看着劳伦斯询问道:“那你呢?”
劳伦斯自己用羊毛就行了,只要暖和结实就可以,并不追求手感。
“我身上有这身衣服就行了,明年再换新的。”
萨丽尔很快严肃的说道:“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