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星橙忍不住翻白眼:“切,玩弄别人感情,小心哪天栽跟头,换成你爱而不得。”
洛筝跟林青阳一个性格,一个天天换男朋友,一个女朋友不带重样。
秉承原则就是,风流不羁。
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林星橙不觉得这样好玩,她认为,如果两个人看对眼了,相爱了,并且决定要共度一生,那就一定要奔着结婚去。
如果在遇到自己命中注定的挚爱前就已经花花肠子,什么都玩过体验过了,某种程度上讲,这就是对挚爱的不忠。
“小橙子,你这思想太落后了,人家现在都讲究年轻人随心所欲,人生匆匆几十年,及时行乐呀。”洛筝盈盈笑道。
“纯爱是没有出头路的,现在这个社会啊,谁还没个前男友前女友呢?难道你以后要找个雏儿?”
林星橙抬头,认真道:“有何不可?我就是不喜欢别人用过的东西。”
“如果不能对我唯一,那我宁愿一辈子也不结婚,自己过也挺好的。”
林星橙一想到跟自己不喜欢的人缠绵接吻,她就浑身不舒服。
她真不知道洛筝是怎么做到跟那么多人在一起的,而且有些男生都没认识到一天。
她真的都喜欢这些人吗?
一个人可以同时喜欢这么多人吗?
洛筝愣怔,看着对面脸上坚定的纯美小脸,莹白如玉,确实有一股不食人间烟火的仙气,也不难理解她的想法。
到了嘴边的话说不出来,洛筝最后轻叹一口气:“小天真啊。”
林星橙回怼她:“那不叫天真,那叫原则。”
洛筝说不过她,林星橙这人吧,你说她单纯,她又什么都懂,看得明清,但你说她聪明吧,有时候又特别执拗外加死心眼。
“好吧,幸好你生在林家,不然,你这要求,这辈子是嫁不出去了。”洛筝笑道。
林星橙才不管这些,别人怎么过私生活她不多嘴多舌,她保持自己的初心就好。
洛筝调侃道:“所以说,于家那位还真挺适合你的,谦谦君子,温润如玉,洁身自好不近女色,每天过得跟寺庙和尚似的。”
林星橙无奈,彻底吃不下早餐了:“你怎么又扯他,人家洁身自好被说和尚,还有没有天理了,而且我跟于大哥认识这么久了,要是真有男女之情,早就在一起了,你别听外面的人乱说。”
真是服气!
就因为某一次宴会上林星橙和于谦两人私底下说了一会话,然后第二天整个圈子就把她和于谦传了八百个版本的爱情故事。
后来于谦出国留学,而她也紧接着离开北淮去往M国上大学。
就因为相继出国,北淮市莫名传她爱而不得,襄王无情,神木有梦,巴啦啦一堆。
什么乱七八糟的都来了。
林星橙真累了,毁灭吧。
洛筝连忙安抚道:“别动气,淡定!我知道你俩没情况,我只是说于谦符合你刚才所说的要求,他和其他贵公子都不一样,我这明明是夸奖。”
“不过,要是小橙子你见过社会上那些男人,你就知道于谦已经是矮个子里的高个子了,难得的好男人,而且依我看于谦也并非对你没有一丝动念。”
林星橙长得这么漂亮,要是没一点念头,于谦也就不会对她这么温柔了。
说到于谦这位于大公子,那真是北淮市整个上流社会男性群体的一股清流。
长得帅,能力强,有礼貌,零绯闻,完完全全就属于是各家长口中的隔壁家孩子。
洛筝接触过几回,以她毒辣的眼光,于谦的确是个不错的男人,就是有点冷,有点傲,不是一个会体贴入微的男朋友,但一定是个靠谱有责任心的好老公。
林星橙不想跟她扯下去了,站起身说道:“走吧。”
洛筝有点反应不过来:“去哪?”
林星橙道:“你不是要去北淮大学吗?正好我也没什么事情,可以跟你去见识一下什么是社会上的男人!”
洛筝刷地站起身,非常开心:“好呀,你这木头橙子,终于开窍了。”
说着走过去,把餐桌上的手机一拿,拉上林星橙的手腕就往大门方向去。
林星橙拉住她,问道:“不去准备一下?”
不打扮不拿包,这还是那个死也要酷炫帅飒的洛筝吗?
“不用,直接找个专业的地方打扮,今天的主题要搭配男大学生的身份。”
洛筝笑道。
林星橙嘴角微抽,一下子就猜到了这货要扮嫩了,角色扮演是吧,还玩挺花。
见两人手拉手要出门,佣人走过来着急询问:“洛小姐,您这是要带小姐去哪?”
不是担忧洛筝对林星橙做什么,主要是佣人们都被易月打点过,不管林星橙要去哪里都必须要知道一清二楚。
所以就算是熟悉的人要带她出门,她们也得顶着头皮过去询问。
洛筝不理会,随意摆摆手道:“放心吧,我又不会吃了她,今晚会把她毫发无损带回来的。”
佣人还是不放心,看向林星橙为难道:“小姐,夫人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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