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公子,你这是特意过来送银票?”
“顺便!”
陆庄氏和丈夫留他吃过晌午饭,又给他拿了两百两银子。
夏一是好一番推辞,看实在推辞不过,这才收下。
夏一临走,陆庄氏又把自己配制的止血粉给他和辰王各拿了十瓶,还单独给辰王拿了两颗养生丸。
夏一高兴地离开陆家,他骑着马来到村外,真想仰天大笑。
这一趟来得太值了。虽然养生丸没有他的份,但止血粉有啊。
这个止血粉的药效太强大了,撒在伤口上,血立马就止住,而且用不上两天,伤口就会完好如初。
他都能想象到,主子看到养生丸时的表情,那一定是想笑又不想被人看见,那努力憋着的样子,一定是十分的辛苦。
他都怕主子憋出内伤来。为了主子的健康,夏一决定送完药就出去,等过一会儿再进去……
“媳妇,你说辰王这人还真挺有意思的,都说药方不要钱了,咋还给咱们一成的利润?我实在想不明白,他是啥意思。”
“我想可能是他想要结交咱们。别忘了,我送给他的药,那是花银子都买不到的圣品。”陆庄氏解释道。
“也对。世人都爱惜生命,更别说皇子皇孙了。能结交到一个神医,对自己的健康也多了一份保障不是!”
陆庄氏心里清楚,她配制的药品,注定不是凡品,说是神药,也不为过。
而此时的京城,本届的新科状元陆北,正在游街。
大街上人潮涌动,欢声震天,两边的商铺张灯结彩,好不喜庆。
陆北穿着红色的蟒袍,脚蹬黑色的皂靴,骑着一匹红色的高头大马,把他衬得面如冠玉,风流倜傥,宛如一位谪仙来到了人间。
在一座临街的二层楼上,正有一位蒙着面纱的小姐,在一群丫环的簇拥下,手里拿着一个红色的绣球来到栏杆边。
此楼被红色的绸缎点缀得美轮美奂,处处透着喜庆。
楼前人山人海,都是一些男子,最大的年纪都有六、七十岁了。
人群边还有一帮乞儿在凑趣,那场面是异常的热闹。
“听说定国公府的这位小姐,长得是花容月貌,十分的美丽!可这样的美人,为什么要抛绣球选夫啊?”
“你也说了是听说,传言不可信,谁知道这位白大小姐长什么样子?”
“仁兄,你说这位白家大小姐不会是长得丑陋不堪吧?”
“管这些干什么,人家可是白贵妃的亲侄女。要是娶了她,那可就一步登天,飞黄腾达了!”
“就是!长的好看又不当饭吃,只要把人娶到家,哪怕让我天天供着,我都愿意。大了了到时再纳几房美妾,岂不美哉?”
白惠娘,今年芳龄一十六岁。她是皇贵妃白瑶儿嫡亲大哥白雄的亲女儿。
按道理说,有这么显赫的出身,为什么还要抛绣球选夫?
原因是她从小体弱多病,一直到她十岁那年,家里来了一个游方和尚,给她卜了一卦,断言,她要想长命百岁,必须在她十六岁那年的某月某天某时某刻抛绣球选夫。
就这样,她的婚事一直拖到了现在。
大街上人山人海,那场面还真是前所未有的热闹。
白惠娘看着楼下那黑压压的人头,心中默念:各路神仙,一定保佑我觅得一位良婿,不求他大富大贵,只要人品好就行。
她咬了咬牙,一跺脚,颇有英雄一去不复返的悲壮之感,使劲把绣球往高处一抛……
一阵狂风吹过,吹得众人迷了眼,等再次睁开眼睛,空中的绣球已经无影无踪了。
陆北坐在高头大马上,一脸懵圈地看着手里的绣球,这是咋回事?
一群家丁飞快地奔过去把他围住,其中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上前施礼,自我介绍道:“姑爷,老奴是定国公府的管家白贵。今天是我家大小姐抛绣球选夫的日子,正好被大人接住了。请大人跟老奴回府。”
白惠娘往陆北这边看了一眼,虽然离得远,但也能大致看出陆北的样子。心里暗喜,掩面往楼下走去。
“奴婢恭喜大小姐,贺喜大小姐!终于心想事成,觅得佳婿。”
“小姐,那可是新科状元,长得真俊,配咱家小姐正好!……”
“白管家,实在对不住,本官不晓得贵府小姐正在抛绣球选夫。你看这绣球……”
“陆大人,你也别为难我们这帮做下人的,有什么话,请跟我们国公爷解释吧。”
陆北一想也对,开口道:“那好,白管家,前面带路!”
陆大川跟陆毓和陆锦澄小声嘀咕道:“没想到人生三大喜事,咱家四少爷一下子就解决了两件。”
“命啊!若是此事被老爷和夫人晓得,一定会非常的高兴。”陆锦澄说道。
众人望着一行人走远,人群中不知谁冒出一句:“这位新科状元,还真是好福气!人生三大喜事,他这一下子就完成了两件,实在是羡煞人也!”
“唉,这么好的事,咋就没让我遇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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