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碗香浓的排骨粥已经递到了沈初安嘴边,拿着汤匙的手却僵住了。
“你说什么?”傅淮宸的声音骤然冷下来。
就知道会是这样。
沈初安在心里笑笑,面上是云淡风轻的冷漠,“你没听错,也没理解错,江远瑞是我曾经的男朋友,我跟他相恋七年,可他却为了前程抛弃我,跟你的侄女在一起了。我实在气不过,才想跟你结婚的。”
“为了让那个渣男叫我一声舅妈,我居然把自己搭进来了,你说这是不是很幼稚?”
傅淮宸定定地看着她,久久没有说话,身上的低气压仿佛酝酿着一场狂风暴雨,让人无端感到窒息和憋闷。
“原来如此。”
过了半晌,傅淮宸才吐出这四个字,冷锐的脸庞绽出一丝古怪的笑:“确实很幼稚,幼稚的可笑。”
他说完,将那碗排骨粥放在床头柜上,有那么一瞬间,沈初安觉得他几乎要把这碗滚烫的粥泼到自己脸上,但是他没有,他的动作很轻,却让她感觉,他仿佛用了很大的力气。
“公司还有事,我先走了。”
傅淮宸站起身,将药膏也放在床头:“一天两次。”
说完,拎起床上的外套拧开了门,走出去前忽然顿了顿,转身说道:“你没有辞职的必要,我说过,这样的事情绝不会再发生了。”
沈初安看着傅淮宸走出去,本能的松了口气,勉强坐起来,小心捧起那碗粥,慢慢吹凉,小口小口的喝着。
她确实很饿了。
一瓶药输完,她自己拔了针,扶着墙去浴室里洗了澡,出来往床上一仰,想了想,抓起手机在工作群里回了几条消息,又给张珍回了个电话,说中午那会儿只是一时冲动,现在已经想清楚了,明天一早就回去上班。
她的声音沙哑的仿佛干吞了一把沙子,再加上压抑到了极点的语调总算激起张珍为数不多的同情心。
“你这是生病了吧?也是,最近你压力是挺大的,公司里还有那么多风言风语,你的活我让别人接手了,要是不行就再歇一天吧。”
“没事,明天我就回去。”
挂了电话后,沈初安百无聊赖,傅淮宸叫来的饭还剩了一些,其中有三菜一汤浓油重酱的,应该是他给自己叫的,沈初安也不管什么病不病的,拿过来就吃。
吃完饭又回了床上躺着,玩儿了一会儿手机,没多久又昏昏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时已是霞光将散,黄昏之际,天色在黑与蓝之间,四周静静的,一点声音都没有,按了按鼓胀的太阳穴,想拿起手机看看时间,却发现手机已经没电自动关机了。
沈初安感觉自己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孤独之中,而且莫名的想念傅淮宸。
很奇怪,明明是自己故意气他,逼他走的,可他真的走了之后,她又觉得失落和难过。
难道真的爱上了他?
他走之前说的那些话是什么意思?
我跟他之间的婚姻关系还作不作数?
越是想,脑子里就越是一团乱麻。沈初安就不是那种一个人纠结到死的性子,要断就断的干干净净,要分就分的彻彻底底,说一些模棱两可的话做什么?
她不想了,从床上跳起来,在床头柜找到了充电器,给手机充了电后,她穿好衣服,给管家打了个电话,让他来接自己。
司机很快就过来了,管家甚至都没问她在哪,大约是傅淮宸告诉他的。
开来的车居然是那辆加长林肯,坐在车后座,沈初安忍不住回忆起跟傅淮宸在车上身体纠缠的一幕幕。
他领带半解,领口微张,好看的肌肉线条将衬衫撑的鼓起,又被西服外套藏起,他压住她的手,蛮横的撕开她的衣裳……沈初安一阵战栗,浑身酥麻。
果然,话说的再硬气,决心再坚定,哪怕理智一遍遍的告诉她,尽早抽身是对的,不要再跟傅淮宸纠缠下去了,可内心总有一道微弱的声音在说:这件事只是个意外,这不能怪傅淮宸,以后不会这样了,再相信他一次。
这道声音越来越大,也越来越尖锐,最终与理智的声音分庭抗礼,斗的不可开交。
两道声音还未分出胜负,傅家别墅已经到了。
早有佣人等在大门前,敞开大门,车子驶入,进入车库后,沈初安下车,又经过了那片日日都有人精心打理的花园。
暖黄的灯光让花园里的花笼罩了一层唯美的光晕,原本这里栽种的都是些滴水观音之类的绿植,自打那次她说喜欢在白家看到的那种花之后,花园里就开满了那种花。
后来她心血来潮随手一查才知道,那花是绣球和玫瑰的杂交变种花,交易市场里随便一株就能卖到十几万的高价。
而花园里,成百上千朵花为她一人而开。
或许……或许傅淮宸也是爱她的吧?
沈初安轻轻抚了抚艳丽荼蘼的花瓣,走进了别墅的正门。
傅淮宸就坐在一层的沙发上,看起来好像在等她,而且等了很久。
沈初安走过去,坐在他对面。
“我能不能收回我今天的话?”她说。
傅淮宸抬头看了她一眼,只一眼就让沈初安心惊胆战。
那是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