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连梁蓉都没有去吃饭,她还丢了一只钢笔和半瓶墨水,跟其他丢了这些东西的人都在扯皮,也幸好她的钢笔上让她爸给刻了名字,这样才能跟其他人证明那个是她的钢笔。
毕竟丢东西的人那么多,钢笔价值也都挺高的,大家都不想让自己白白损失一只钢笔,就全都在那儿扯皮,都说里面的钢笔是她自己的。
东西拿回来之后,梁蓉又在派出所做了笔录。这才拖到派出所下班才回来,也没有时间过去吃饭
“我们给你们打饭,打了五盒饭,你们自己看着分一下吧。我还给文秀你和蓉蓉接了热水,你们泡泡脚,把饭热一热。”田甜说道。
“啊!”李文秀和梁蓉全都很感动,恨不得爬上床给田甜来一个爱得抱抱,“多亏了有你甜甜!”
饿了一天,冻了一天回来,宿舍里能有可以让她们吃饱的饭,可以给她们温暖的水,没有什么能比这儿更幸福了。
“这可不是我一个人干的,余娟花,于芳,还有高小凤他们也都帮你们打饭了,热水倒是我给你们接的。但是我们人有点儿少,弄不了太多东西,要不然我们就多弄一些了,也不知道这些你们够不够分的。”田甜说道。
“谢谢你们!”李文秀她们又转头给余娟花几人道谢。
“不客气!”余娟花有些不好意思,她们还是第一次在宿舍里面存在感这么强。
原本她们家庭条件不好,宿舍的人虽然不会故意嘲笑他们孤立她们,但是也大家也都更习惯跟家庭条件差不多的人一起玩儿。
而且她们吃的都是第三等的干粮,其实心里也有一些自卑,也很少会去和马淑花她们凑到一起,现在突然间收获到了这么多的善意,都还挺受宠若惊的。
这个时候宿舍里面无比团结,其他的八个人分吃五份盒饭,简单的用热水烫了一下饭盒,把里面的饭泡的有些热乎了,这才开始狼吞虎咽的吃饭。
田甜看她们吃的特别香,心里其实也挺高兴的,她眼睛偶然瞟过了郑明月空着的床铺,突然想到郑明月丢的东西,开口问坐在下边吃饭的李文秀,“郑明月她丢的东西找到了吗?”
郑明月今天没有跟她们一起回来,田甜也不知道郑明月的东西找没找着。
李文秀咬着苞米面饼子,摇了摇头,“郑明月她什么东西都没有找到。”
那些粮票也就算了,郑明月的钢笔是英雄牌的钢笔,很值钱,偷东西的那个人,拿到那个钢笔的第一时间,就把那个钢笔给转手了。
李文秀说话又看了看宿舍里的其他人,见她们都在专心的吃饭,这才站起来,凑到田甜的耳边,小声的跟田甜说道:“我估计郑明月她丢的那个东西是块玉,整个办公室里的那些钢笔全都被人领回去了,就那一块儿玉一直没有人说是谁丢的。”
田甜听了然的点了点头,这个时候玉确实不是什么好东西,郑明月家世又好,父母也都位居高位,确实不好明目张胆的去要那块儿玉。
“我看郑明月走了之后心情可不好了!也不知道派出所的那些公安会怎么处理那块儿玉。”李文秀说道。
“我感觉他们会偷偷把那块玉藏起来。”田甜也小声跟李文秀说道。
虽然现在都不让人碰古董,黄金,还有玉,但是大家也不是傻的,心里都知道什么东西值钱,什么东西不值钱,有好多人抄家的时候,就把那些值钱的东西偷偷藏起来,然后私下里卖出去。
“感觉郑明月也挺可怜的,爷爷送的东西丢了,还不能光明正大的把家人的遗物要回来。”李文秀总结道。
田甜认同的点了点头,看李文秀饭盒里的菜,“你赶紧吃饭吧!一会饭菜就凉了。”
李文秀点了点头,坐回去吃饭了。
等她们吃完饭,然后又把田甜给她们倒的那些水,一人分了一点儿泡了泡脚,浑身都舒服的,她们这才上床进被窝睡觉。
这件事情也就算这么过去了,除了经常会在打饭的时候,听到其他人抱怨,这个月的粮食又少了,就再也没有听过有关于这方面的话题。
郑明月在家里休息了两天之后也回到了宿舍,就好像丢东西这件事情从没有发生过一样,而且她又买了一支新的英雄牌钢笔。
周六,周天,田甜打算去供销社里买一点儿卫生纸,她壳里面带过来的那些卫生纸现在都已经用了了,就只能在供销社里面买。
也还好她给李九酿卖东西的时候赚了不少钱,买个卫生纸还是绰绰有余的。
田甜在供销社的路上,就看到了前面不远处又有人挂着牌子游街,看着是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子,脖子上挂着一个大大的重重的木牌子,套在脖子上的铁丝都已经勒到了肉里边,木牌子上面写着盗窃和投机倒把这几个字。
周围的人围了一圈儿,对着那个男孩子指指点点。
“这孩子这么小就偷东西呀,还好现在给抓起来了,要不然长大了以后可不得了啊!”
“这个人孩子我认识,还小的时候就经常偷鸡摸狗的,他爸妈管也管不住,后来他爸妈走了,这个偷东西的毛病就更厉害了。但是周围的邻居想着他家都可怜,下面还有个弟弟妹妹,就也都没说什么。偶尔丢点儿菜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