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老六带着木传志等人,一窝蜂般的冲出了办公室,跳上了一辆面包车。
他们向孙大圣指定的地点,迅速驶去时,楼宜台正在吩咐孙大圣新的任务:“给我弄辆摩托车过来。另外,让你的人把他(崔向东)带到树林中后,立即离开。”
“好,好。”
孙大圣点头哈腰:“今晚我就是骑摩托车过来的,就停在那边。”
楼宜台开门下车,往小酒店门的西边看去。
一辆青山产的小木兰踏板,就放在那儿。
还是一辆红色的。
女孩子骑这车肯定很好看,可换上尖嘴猴腮的孙大圣,怎么看怎么猥琐。
接过孙大圣递过来的钥匙,楼宜台又吩咐:“还有,今晚参加行动的人,全都去红叶谷那边的酒店,天亮之前不许返回县城。也不许用酒店的电话,给任何人打电话。如果让人知道,我去过那边的树林。呵呵。”
一声轻描淡写的呵呵——
让孙大圣身上的花儿一紧,赶紧再次点头:“明白,明白!”/
“他出来了,去吧。一定要记住,他身上可能会带枪!还有,他身上带着证件,你们不许动。知道他是谁,对你没什么好处。懂吧?”
楼宜台看着从马路对面代销店内走出来的崔向东,再次吩咐道。
崔向东走出来后,好像抬头看了这边一眼,但很快就向东走了过去。
看着他的背影,楼宜台的眼眸里,闪过了残忍的笑意。
“明白!我先暗中跟踪他,等朱老六他们赶来后,立即找一个偏僻的地方动手。您放心,就算他有枪,我们也不会给他拔枪的机会。我们更不会,让他知道我们是谁。打闷棍,是我们的专业。嘿,嘿嘿。”
在楼宜台的面前,就是应声虫的孙大圣,嘿嘿了几声,竖起衣领子低头走向了路对面。
“也正是因为有你们这些垃圾玩意在,盘龙县的黑夜,才变得如此乌烟瘴气。”
看着孙大圣的背影,楼宜台嘴里喃喃地说着,把电话、工作证等东西,都放在了车子里。
为预防意外——
她在亲自参与类似的行动时,绝不会在身上留下,任何能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
如果行动失败——
她死了不要紧!
却绝不能让人知道她的身份,坏了魔都陈家和金陵楼家的名声。
由此可见,这个娘们确实是传说中的狠人。
她只带了狗腿刀,又穿上一件风衣,戴上了口罩和一顶黑色的棒球帽,这才关好车门,快步走到那辆小踏板前,抬腿上车,点火启动了车子。
直接钻进了小巷,七拐八绕的来到了向南的道路,向着红叶谷方向急驰而去。
天边,有一轮残月。
伴随着漫天的繁星,空气很是清新。
因为春天已经来了,即便是野外的夜晚气温,也不是太冷。
这让楼宜台想到了元宵节的那个晚上,河面上还是有薄冰的,从水里走出来后,浑身冷的牙疼。
短短二十来天,气温就比那时候上升了足足七八度。
想到那晚后——
楼宜台莫名觉得屁股疼!
“该死的秦东。”
“我早就说过,你赋予我的那些,我早晚都会百倍偿还回去的。”
“本来我以为,这个报仇的时间最快也得几个月后,甚至得一两年。”
“毕竟人海茫茫,我每天更是忙于工作,哪儿有空去搜寻你?”
“天可怜见,竟然在今晚,让我遇到了你。”
“那晚,你对我做的一切,我都记得清清楚楚。”
“尤其你让你那丑陋的玩意,在我面前来回的晃。”
“哈,我今晚就拿刀割掉它!”
“我让你骄傲。”
“我让你间接嘲笑我丈夫是个牙签,和你实在没法比。”
“如果士刚的本钱也这样傲人,那该多好。”
“我就会每晚——”
楼宜台胡思乱想中,骑着小踏板沿着小河向东颠簸着驶去,很快就看到了那片,见证了她奇耻大辱的树林。
咕咕,嘎!
猫头鹰的叫声,从树林深处传来。
好像在欢迎楼宜台,时隔二十天再次“光临寒舍”。
一般的女人晚上来到荒郊野外,树叶满地的树林中,肯定都会怕的。
楼宜台的心儿,却没有丝毫的波澜。
她骑着小踏板驶过树林,大约两三百米后才停了下来。
熄火。
她坐在踏板上,左脚足尖点地,拿出了香烟。
点燃一根后,抬头看着那轮残月,神色淡然平静。
眼眸里却浮上了,残忍的兴奋!
她期待。
期待着那个禽兽不如的秦东,被孙大圣等人带来。
却又有着一般人没有的耐心,就连越来越冷的夜风,也只能吹起她的发丝。
无法让她那颗残忍的心,哪怕有一丝的波动。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
崔向东才从懵逼的状态中,慢慢的醒来。
他是真的懵逼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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