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奏者必须想出易于掌握、易于多次重复的练习内容。’
‘3.合理的化解作品中的手指困难段落,使其化整为零,分步骤练习。’
‘4.合理安排练习时间,在短期内有逻辑的计划预期目的和训练内容,并定期检验所达到的效果,在此演奏者不能过分依赖于手指肌肉记忆。’
读到这里李安仿佛一瞬抓到了什么。
“不能过分依赖手指肌肉记忆。”
“不能过分依赖手指肌肉记忆”
喃喃着他的目光又快速回到第一条,“手指技术练习必须带有明确的目的性,但必须客观合理。”
不能过分依赖...必须的目的性...客观合理...
对啊!
纠缠自己的大拇指问题,是因为自己在练习的过程中过分依赖仅属于自己那部分手指肌肉记忆,而这具身体的手指肌肉记忆并不是他的,所以二者之间才会有冲突。
而自己为此想到的解决方法是寄希望于通过大量反复的练习,用仅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手指记忆来覆盖这具身体原本的肌肉记忆。
可这具身体难道现在不是自己的吗?
答案:是
那么为什么不能在自己的身体上去建立一种新的手指记忆?
李安有种茅塞顿开的感觉。
似乎完全没有必要去抹去谁的存在。
曾经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并不一定是完美无缺的。
想到此处,闷在李安心中的那口浊气缓缓排出。
翻页翻页!
‘有经验的老师或演奏家能够在需要的情况下以一种指法代替另一种指法。’
连代替指法都出来了
李安咽了咽口水,顿时间忘了什么叫做残缺的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