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下山之后,生怕长生教有人察觉,前来追赶,当即不敢耽搁,直接赶往南荒。
南荒之地自古以来与世隔绝,近千年来方才渐渐和中土有所沟通,土地甚是贫瘠,且多有火山沼泽,毒虫猛兽,一些未开化的族群世代居于此地,拥有自己的风俗和传统,与中土之人甚少来往。
二人一路疾行,数天之后赶到南荒之地的边缘。
焦尾儿之前曾来过南荒,知道一些规矩,便告诉白泽道:“南荒之地有大小族寨百余家,各自信奉不同的神灵,有迥异的风俗习性,但有一点颇为相似,便是大多仇视中土修家,认为他们亵渎神灵,所以在南荒之内还是尽量不要飞行的好,免得惹来麻烦。”
白泽自然不会反对,于是二人降落云头,徒步前行。
只见前方笼罩着一大片灰蒙蒙的雾气,雾气中隐隐有参天巨树显现,脚下是松软的泥地,每一脚踩下去,都有污浊的泥水从鞋边溢出。
周围树上有水珠不断滴下,有些地方还汇聚成一个小水潭,潭边生了不少青绿石苔,让空气弥漫着一股微带湿润清冷的味道。
两人沿着一条杂草丛生的小路一直向前,走了小半个时辰,眼前终于豁然开朗,阳光穿透迷雾照射下来,只见在一片沼泽环绕之中,却有一块平坦而开阔的土地,出现在面前。
一道清澈小溪流,发源于前方深山,从这片世外桃源一般的土地上,蜿蜒而过,一栋栋一座座带着浓郁南荒风格的房屋拔地而起,沿着溪流两岸,紧密相连。
一眼望去,许多木屋比邻相接,排列的整整齐齐。
南荒之人房屋多使用木材建造,造型简单,四四方方,朴实无华,而且屋角正门以及边缘墙壁上都挂着狰狞的猛兽骨骼,越是凶猛的野兽骨骼越挂在显眼之处,想来这多半是南荒之地的风俗,以此显示房屋主人的勇敢。
溪流两边的街道全部用青石铺就,街上有披着兽皮的蛮人摆摊贩卖,不过出售的东西多是野兽皮毛、生肉,也有一两个摊位贩卖着小小的珠宝玉器,生活器皿等货物,贩卖者都是一副中土客商的打扮,可见这座蛮寨,并不排斥中土之人。
这座山寨名叫“蛮魁寨”,乃是南荒之地中离中土最近的一座山寨了,此寨在南荒中颇为有名,乃是中土和南荒互通货物往来最重要的集会之处。
白泽和焦尾儿并不清楚回魂族人所居何处,是以只能先来此处打探一下消息。
眼看不远处有一座客栈,从外观上看颇有些中土商家的味道,门口一块老大牌子,写到“有朋客栈”。
想必是取“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之意。
进到客栈之中,很明显可以看出此处桌椅摆设,均是中土风格,两人坐了下来,立即有伙计过来接待。
这时天色渐暗,客栈中却没有多少客人,这伙计看模样服饰,也是中土之人,一看到白泽和焦尾儿,便热情地说道:“一看二位这身行头,定然是从中土而来吧!”
二人点头。
“本店这里有干净的房间,价格最是公道,两位客官若是饿了,吩咐一声,厨房马上便做,片刻就好!”
二人肚子倒是不饿,不过既然想打探消息,总得照顾一下店里的生意,让人家有得赚才能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反正俗世中的银钱对修道之人而言也不算个事儿,焦尾儿干脆丢了一锭银子过去,点了一大桌子菜,什么拔熊尾,云雀翅,狮虎心,尽捡贵的稀奇的点,把那伙计乐得是眉开眼笑,当即吩咐厨房做去。
不一会儿,满满一大桌子菜便上齐了,这时候,焦尾儿才招手让那伙计坐下,给他倒了杯茶,笑着问道:“这位小哥,跟你打听个事儿!”
焦尾儿长的本就漂亮,修道之人又自有一番出尘气质,算得上是天下间一等一的美女,那伙计常年在这蛮寨之中跑堂,何曾见过这般仙子一样的人物?
当即腆着脸坐下,谄媚笑道:“姑娘想知道什么,远了的不敢说,这“蛮魁寨”附近,就没有我不知道的事儿!”
“那太好了!”焦尾儿指了指白泽,娇笑道:“我二人想去回魂族,却不认得路,伙计你知道吗?”
“回魂族?”那伙计愣了一下,突然笑了起来:“原来二位也是为那回魂族的擂台而来,这可巧了,再过三天,便是比武之期,只要能进了前十名,便有机会去回魂族求医问药,无论是何疑难杂症,保管药到病除。”
比武?前十?焦尾儿和白泽对视了一眼,心中暗喜。
以二人的修为,对上这些俗世之人,即便不用仙家法术,取胜也如探囊取物一般。
焦尾儿又追问道:“那如何才能参加比武呢?”
“这个小的却是不知,只知道每个寨子都有名额限制,只有大家公认的勇士才有资格代表山寨去参赛。”
那伙计正说着,突然从客栈外走进十余个身穿兽皮,体型格外魁梧的大汉,手拿钢叉长矛,进了店便自顾自的将几张桌子拼在一起,围坐下来,为首的一名大汉拍着桌子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