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谁知道……火石酒店的格里芬,号称万事通,这利达亚城中,没有他不知道的事情。”
“原来如此。”白芊心笑了一下,转身就走。
流浪汉心有余悸地摸了按着自己的胸口,他感觉到至少有三根肋骨断掉了,可能内脏也受到了伤,如果不医治的话,说不定活不过三天。可他一个流浪汉,哪里有钱去买药。他愤懑地看着已经走远了了白芊心,轻声地嘀咕了一句:“该死的婊子。”
二十一世纪的网络上有句言,不作死就不会死。流浪汉就是这样的情况,他的声音很低,若是一般人,确实是听不到,可问题是,白芊心是生化人。只见她的右手往后空挥了一下,一块小石头被她带起的气劲从地上飞了起来,像是子弹一样地击中了流浪汉的额头,嵌了进去,后者瞪大着一双眼睛,和他五个同伴一样,倒在了地上,鲜血在地上开始蔓延。
火石酒店,是利达亚城中最大的酒店,也是最豪华的一间酒店。店长叫格里芬,是个褐发黑眼的中年人,据说是上任城主的私生子,和现任城主是亲兄弟。当然,这些只是谣传,是不是真实的事情,还难说,白芊心在城主打探了一会,没有打探到更多的消息。对于格里芬和火石酒店,很多人都畏之如虎,不愿多谈,不愿靠近,因此打探不出更多的消息。
既然如此,只能亲自去火石酒店看看情况才行了。火石酒店是利达亚城中最好的酒店,那么凭着她现在这身土气的村妇装扮,肯定进不去酒店,那么有必要换身衣服了。她向周围看了看,很快就找到了贵族区在哪里,原因很简单,只有贵族才有资格住高楼,起大屋,普通平民一般都是两三层的小楼,自然很容易就找到目标。
现在是白天,贵族家普通都是守卫森严,为了避免麻烦,她找了家看起来戒备很松散的大院跳了进去,然后轻轻拉开窗户,潜了进去。
这幢楼房占地面积很大,应该有近六百多平方米,可里面的人却很多,她走上二楼,然后就听到了沉重的喘息声,某房间中,隔着房门,传来一男一女的对话声。
“哦……哦,你的棒锺……好厉害,比我丈夫……厉害……哦,多了!”
“呼,那当然……我的棒锺所向无敌。”这是一个男人的声音。
听到这里,白芊心知道为什么这个贵族家会没有什么守卫了,想必应该是被女人主支开,好让自己和情夫偷情。白芊心摇了摇头,然后上了三楼,去找储藏室。
贵族女人的衣服一向很多,常穿的衣服一般放在卧室,但其余的按理说应该会堆放在储藏室中,白芊心很快就找到了自己的目标,手轻轻在门上一按,锁就无声无息地被蛮力给撕裂成了两断。
进去后,她在一个柜子中找到了很多衣服,找了几件颜色最浮夸地试换,储藏室中也有面大镜子,她穿了一件大红色的低胸贵妇折边花纹裙,再把头发披散下来,拎着裙角在镜子前转了一圈,金发飞舞,再对着镜中的自己抛了个媚眼。
“唔,很风骚……不知道小颂喜不喜欢这样的我!”
她嘀咕了一句,看了下自己露在空气中,白色玉脂的胸前软肉,然后叹了口气:“小颂春,对女性配偶的占有心理很重,如果他知道我让别人看到了这地方,肯定会有点不高兴,得换件。”
然后她在衣服堆中试换了好一会,终于找到了一件既能将自己包严起来,看起来又挺风骚的紫色长裙。穿着衣服下楼后,听到房中的狗男女还在继续做快活的事情,白芊心恶作剧心大起,重重地用拳头在门上敲了三下,房中顿时没有了声音,可以想像里面两个狗男女肯定是慌乱得不成样子。
然后她提起裙角,笑眯眯地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