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吧,阁下,我知道你并不是那个意思。”凯瑟琳微微笑了起来,其他书友正在看:。作为一个才刚二十九岁的女人,她长得很有味道,不愧是小家伙的母亲,笑起来也很好看,给人一种贤惠的感觉。
女人按性格来区分的话,有很多种,毋庸置疑,凯瑟琳绝对是温柔性的女性,然后小家伙是调皮类型的小魔女性格,露丝是活泼型,至于小敏,也是温柔型。这是陈贤颂的个人看法,如果说出去,大部分人都会同意他关于前三者的评价,但对于最后白敏的评价,他们会持保留意见。
凯瑟琳向陈贤颂道谢,谢他如此关心自己的女儿,然后就去照顾小家伙了。
露丝提着一个大包从二楼走下来,她现在的身份是女仆,要干的活自然多些,不过都是些普通女孩子能做的活,重活苦活自然是由巴尔夫这些大老爷们来做。她额头上出着汗水,从楼梯上看到自家主人,顿时开心起来,加快速度下了楼梯,走到陈贤颂面前,眯眼笑道:“主人,你回来了,我们可以出发了吗?”
露丝这么开心,是有缘由的。过了清溪城,就是黑岩城了,那里有陈贤颂的领地,灰石村。对现在的她而言,那里以后就是她的家,要回家了,自然总是高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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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又耽搁了一个多小时后,车队终于再次出发了,这次除了一百多个佣兵,随行的还多了三百多个女人。佣兵们都很兴奋,他们打听过了,这些女人要在乌迪尔的领地上落脚,也就是说,要随他们一起回去。
对他们来说,这是件大好事。佣兵这职业,不高不低,地位比平民好些,但比起贵族和商人来,又差得太远。再加上大部分的佣兵常年在外拼生活,能存够钱,熬到结婚那一天的人,并不多。
但现在多了三百多个女人,其实中有一大部分是寡妇,一路护送,朝夕相处,只要表现好些,总能抱得美人归。这样的好机会人生绝对没有第二次,傻子才不好好把握。
趁夜赶路非常辛苦,好在镇子中马车和牛车不少,年幼和体弱的女子都坐到了马车上,那些常年劳动,体质好的女人们则和佣兵们一样在地上走着。这些女人也是佣兵们主要看中的对像……像他们这样穷苦的人,找个老婆,自然是要能干活的,而且是能干重活的那种。他们当然也喜欢那些柔软漂亮的女人,但现实摆在眼前,他们没有什么钱,如果再娶一个不能干活的女人,只能是种负担。
趁夜赶路并不代表着要通宵赶路。在走出镇子三十多公里,接近清溪城的时候,乌迪尔让人在路边找了块平地驻扎。因为知道要走夜路,吉安娜特地让女人们带有露营用的帐篷。佣兵们收集了许多的枯枝残叶,在营地周围点燃了许多的火堆,用以驱赶野兽和蚊虫。
很多女人们睡不着,围着火堆坐着聊天,她们的话题大部分是围绕在男人身上,光是从这些火堆上,她们似乎就能感觉到了有男人在身边的安全感。
在山上跑了一天,陈贤颂非常累,很快就抱着小敏睡着了,也不知道睡了多久,他迷迷糊糊听到相当吵杂的声音,然后便醒了过来。
帐篷外很亮,应该已经是清晨了。
坐在毯垫上,他发了会呆,等睡意过去,清醒得差不多的时候,他站了起来,发现白敏并不在身边。撩开布帘,他走到帐篷外边,发现外边的情况有些奇怪,一大堆人围在营地中央,他走过去,众人都向他点头致意,并且让开了一条通道。
某个已经熄灭火堆旁,有个佣兵躺在地上……而白敏蹲在一旁,似乎在查看着什么。
“发生了什么事情。”陈贤颂问。
站在他旁边的巴尔夫答道:“有个伙计死掉了,谁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