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喇叭声,好耳熟啊!”秦歌掉头一看,果然发现身后不知何时多了一辆喷着迷彩色的悍马。这辆悍马,他并不陌生,还坐过几回。
透过挡风玻璃,他甚至能看到驾驶位上那个壮阔的身板,还有那张帅气阳刚的脸庞。
脸庞升起一丝微笑,秦歌走到迷彩悍马旁边,不用主人招呼,自来熟地打开了副驾驶席的车门,跳了上车。
“王哥,咱们才几个小时不见,怎么你就迫不及待地来找我了,虽然我承认我很帅,但我坚决抵制背背山。”秦歌玩笑着开口道。
“滚你的蛋!老子只喜欢漂亮眉眉,就你这副身板,当鸭都没女人要。”王强刚毅的脸庞泛起一抹微笑,笑骂道。虽然他跟秦歌认识才十天不到,不过两人的关系却十分要好,亦师亦友。
“谁说的,哥的魅力可是无穷大滴!这不,一中的校花才刚被咱泡上手。”秦歌满嘴口花花地道。
闻言,王强笑容一僵,用一种怪怪的眼神看着秦歌,那目光里隐含的情绪极为复杂,有同情,有佩服....还有那么一丢丢的责怪。
直把秦歌看得全身发麻,他才缓缓开口道:“你小子的胆也忒大了,居然连小姐都敢泡?如果让董事长知道,你可就麻烦大了。”
被王强的话说得一滞,秦歌半响才反应过来,原来王强这货会错意了,以为自己泡的是李梦晴。
秦歌现在怎么说也算是李长林的雇员,如果他真的泡了李梦晴,这事情可不小。要是放到古代,那就是奴才偷小姐,可是要浸猪笼的,
难怪王强这家伙会用这种怪怪眼神看着他,原来是认为自己在偷小姐。
想通此处,秦歌便是满脸的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