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幼幼曾和楚萧风一起举办过许多场巡回演出音乐会,不过大概是因为“恋家”这两个字早就已经深深刻进了她的骨子里。
她无论到了哪儿总是呆不久,会想家,想爸妈,想姥姥、姥爷,舅舅们,舅妈们,还有哥哥们,以及家里这些年添丁的那些弟弟们,当然她也想霍斯侨。
以至于她总是来去匆匆,就算出门闲逛也没甚心情。
“我们这是要去哪?”
幼幼系上了安全带,侧首看向坐在她旁边位置的霍斯侨。
霍斯侨正在帮她剥橘子,她很喜欢橘子葡萄这类果香清新的水果。
“唔,这架飞机是去香江的,到了那边我们可以顺道去一趟澳城,正好能看看洪叔。”
幼幼一歪头,靠在了他肩上,嘴巴一张吞掉他喂来的橘子瓣:“霍斯侨你说,我们这算蜜月旅行吗?没等结婚就先度蜜月?”
霍斯侨一脸好笑,“我知道你比起外出更想留在家里,奈何我人微言轻,”他一脸感慨地直摇头。
在他决定求婚时,这事儿也不知是谁开的头,总之是想把他们两个踹出去,不准他们插手接下来的那场婚礼,想尽心尽力地为他们筹备布置,以至于他们两个大活人如今竟然像个小挂件似的被一起丢上了飞机。
“哈!”
幼幼笑着,像小时候一样蹬了蹬长腿,“我也不是不喜欢出门呀,但我出门时喜欢有人陪着,比如现在,我身边有你,我走到哪里都不怕!”
她握住他的手,挠了挠他手心,又把玩着他手指。
霍斯侨的神色里染上一层醉人的温柔,“我其实很忐忑,怕你拒绝。”
“怎么会!?”她吃惊。
而霍斯侨则是搂着她往座椅中一靠。
飞机已经起飞了,蓝天白云,曾机舱的窗户能看见金灿灿的阳光穿透了云层。
他们来到了云海之上。
霍斯侨想,可能是因为爱得太多,所以才会患得患失,就好比两人当初交往时,是他先告白,他并不是很确定幼幼对他的感情,但至少知道,她并不讨厌他,她跟自己在一起感到很舒适,所以他只会不择手段的用力将她惯坏,对她好一些,再好一些,让她再也离不开他。
不是用真心换真心,而是在用这颗真心换取她能属于他,永不离开他,永远只看得见自己,让她的眼睛,她的心,她的身边,再也容不下其他人。
这么想时霍斯侨突然发现,原来他其实很狡猾。
幼幼悄悄看了他一眼,突然说:“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霍斯侨一阵诧异。
而她笑得十分狡黠,“我可是远比你想象中的还要喜欢你,还要爱你哟!”
说完,她搂住他脖子,送上自己的嘴唇,火辣辣的亲吻他,撩得他浑身直往外冒火。
幼幼其实是个后知后觉的性子,某些方面她一直很迟钝。
上辈子初相遇,男人坐在一辆名贵的豪华轿车中,可那时他是天上的星辰明月,他是皓日当空,他远在九万英尺上,他遥不可及。
而她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她不过是一颗尘埃、一粒尘,她是芸芸众生的一员。
这份差距何止悬殊,这是天差地别。
惊鸿一眼,只一面之缘,她却能直到重生后依然清晰回想起当时的情形,记得他长大成人后的样子,或许其实早在那个时候他就已经在他心底留下了烙印,只是,那份太过遥远的差距,使她从不敢奢望。
她下意识地否定了自己,也否定了他们两个能走到一起的可能。
可这一世真的不同了呢。
幼幼也是和霍斯侨在一起后,才逐渐意识到一件事,她小时候为什么会学跳舞和那些乐器呢?
为什么一心想变成一个多才多艺的气质美女呢?
或许是因为,她潜意识中觉得,只有变成她想象中的那副模样,未来才能配得上她所喜欢的人。
前世的惊鸿一瞥是遗憾,却又不曾因时间而褪色,或许早在那时有些东西就已经萌芽,只是不论当时的自己,还是年少的自己,都因卑怯从未面对。
否则,霍斯侨提出想要跟她交往时,她又怎会那么快就迅速答应,如果真的只是把他当成一个青梅竹马类似哥哥一样的存在,她又怎会想要与他亲吻,与他做更加亲密的事情。
其实答案早已在她心里。
…
之前袁文绍那些事情,洪彪着实出力不少。
幼幼和霍斯侨抵达香江后,他们曾去过霍家老宅,霍家早年曾久居香江,是后来才迁回国内的,此时香江早已回归,他们手牵手漫步在香江街头。
一起去了茶餐厅,去吃了当地的特色菜,乘坐游轮快艇一起出海,也曾戴着渔夫帽享受闲暇的时光在海边垂钓。
之后他们两个去了澳城,洪彪这几年一直待在澳城,这里遍布赌场,其中大半都是洪彪名下的产业。
幼幼玩了老虎机,也玩了二十一点,她那超乎其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