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宾馆外。
北风从萧索的长街尽头刮来,夹杂着冬季的风雪,马路冻着一层薄冰,偶尔能看见一些人裹着厚实的军大衣骑着自行车从街头路过。
宋晴岚倚靠着墙壁,她双手环胸点了一支烟,而后轻佻地斜睨曲清歌:“你想说什么?”
曲清歌心里直发紧,她感觉浑身发冷,仿佛这冬季的冷意已经一寸一寸,渗进了她的骨子里。
“晴岚,咱们两个好歹也是相识一场。”
“你……你之前丢了一串红绳铃铛,确实是我捡到的没错。”
“可这都过了三四年了,我也不知道那东西被我放在哪儿了。”
“你看这样如何,你当初是花多少钱买的,我原价或者是双倍补偿给你?”
曲清歌说完作势要掏出钱夹。
宋晴岚细细地看了她几眼,突然就笑了。
“其实有件事我之前一直很纳闷,你曲家条件也不差,你曲清歌要什么东西能没有。”
“上学那阵子我记得你每天来学校是有专车接送的,那时候有人猜你是什么高干子弟,不过据我了解你们曲家虽然也和一些高干有亲戚关系,但你们本身并无这个背景。”
“总之你家境不错。”
“你要是硬说那串红绳铃铛是被你捡走的,也可以,可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会把别人的东西戴在自己的脚腕上呢,嗯?”
宋晴岚裹了一口香烟,一边吞云吐雾,一边慢条斯理地说:“按理以你的眼界应该看不上才对,况且我记得那条红绳铃铛已经挺有年头了,是我上初中那阵子有一年端午节,我娘亲自给我编的。”
曲清歌怔了怔,勉强笑着说:“我……我就是喜欢,那个样式很好看,原来是伯母自己手工做的吗?”
宋晴岚又眯了眯眼,“我总觉得你好像在隐瞒什么,你对我的态度也很奇怪。”
“之前在洪平县就已经打过不少交道,您每一次忍不住的往我面前凑,却又好像很害怕我一样,但你怕的应该不是我,你怕的到底是什么?”
“我……”
曲清歌还想狡辩。
然而一个低沉的嗓音突然从不远处响起。
“她当然怕,她怕东窗事发!!”
宋晴岚一愣,“你怎么来了?”
谢戾正脸色铁青地站在不远处。
曲清歌眼前一黑,险些没晕死过去。
谢戾脱下自己身上这件军大衣披在了宋晴岚身上,低头认真地帮她系上扣子,然后又取走她手中的香烟帮她掐灭:“幼幼来了。”
宋晴岚微微翻了个白眼,她闺女又不是不知道她抽烟,不过她在孩子面前很少抽就是了,这个古板的男人!
不过,还挺不错的。
“你刚刚说什么东窗事发,怎么回事?”
谢戾一顿,然后才看着她,问:“你以前是长发?”
“嗯……对,上半年不是住院吗,那时候又是化疗又是放疗,嫌头发太长太麻烦,所以就剪了。”
“以前穿过旗袍?”
宋晴岚:“??”
费解地看他一眼,然后点了点头:“你怎么知……”
“1982年11月1日,随同王部长等外交团一起出使阿美莉卡,当时因外交部门人手不足临时从华清征召擅长多语种的在校学生做随行翻译,而你恰好是其中一员,对吗?”
宋晴岚:“………”
沉吟了半晌后,再次点点头。
谢戾长吁口气,半晌之后,才紧紧地握住她的手,沙哑地说:“1982年,11月,7号,哈林区贝克汉姆街。想起来了吗?”
宋晴岚:“???”
突然瞳孔一缩。
然后猛地一把推开了谢戾。
又不敢置信地看了谢戾好半晌。
“……是你!???”
谢戾艰难地点了一下头,“对,是我……”
宋晴岚:“………”
无语。
她就不明白,人的命运怎么会如此奇怪??
可她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谢戾竟然是!竟然是!当年那个人……
分明一点都不像!!
宋晴岚扶额。
她至今还印象深刻。
当天因为参加一场宴会,外交团全体男同志身着中山装,女同志则是旗袍装扮,但席间曲清歌没少含沙射影地挤兑她,她不耐烦看曲清歌像个猴子似的在那儿乱蹦跶,反正也没什么事,就出来散心。
走着走着就到了那一片街区。
她当时对那些墙壁上随处可见的涂鸦和当地的流浪艺术很感兴趣,正好那时遇见一个瘦骨嶙峋的男人。
一头脏乱的长发,长度差不多能到肩膀。
身上的衬衣长裤不知穿了多久,
磨损严重。
手腕处血肉模糊。
脖子上有一条像是长鞭或领带勒出来的淤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