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温华交谈之后,奚梦瑶这几日都变得沉默寡言的。
每日默默地观察着清河村,打听一些关于温云衡的琐碎事情,或者问一下河北百姓的生活习俗。
而叶琛工作繁忙,有些时候,训练佃户鸳鸯阵的工作便交给卢照凌,而往往这个时候,奚梦瑶也会在一边儿观看。
甚至于,奚梦瑶还要跟卢照凌比试一般。
结果让卢照凌崩溃的是,这个奚梦瑶端是人间无双一般的女子,武艺大开大合,一杆大枪使得威风凛凛,密不透风,完全破不了防御,最后往往是卢照凌挨揍。
甚至于卢照凌引以为傲的诗歌,也完全不是奚梦瑶的对手,奚梦瑶的诗歌,有一种边塞荒凉之气,总是让人对边塞军旅生活充满了无限向往。
但是奚梦瑶对于卢照凌的评价还是不错的,评价他为大周麒麟儿,若是安生地练习武艺,没准儿有一天成为薛仁贵那样,又俊逸又有本事的男儿郎。
“小垃圾,你又输了。”
奚梦瑶的大枪不知道多少次抵在了卢照凌的咽喉,然后对着那些正在被训练的佃户道:“看清楚没有,你们的训导连我一个弱女子都打不过,你们若是不好好训练,上了战场,怕是也要被人家打得落花流水了。”
卢照凌的脸一阵青一阵红,呵斥道:“笑什么笑,还不赶紧训练!”
“喏!”
声音非常整齐,卢照凌很是满意地点点头,“戴好护具,按照小三才阵对阵厮杀,还有把狠劲儿拿出来,平日训练多流汗,遇到贼人才能少流血。”
“喏!”众人齐声呐喊。
“若是有三千这样的步卒,怕是可以横扫十万大山了。”好长时间不练武了,难免有些生疏,奚梦瑶揉着肩膀,走到叶琛身边儿啧啧称奇。
卢照凌虽然在比武,比诗上比不过奚梦瑶,但是在训练士兵上,还是非常用心的。
只见他往人前一站,一脸肃然,一股凝重之气,陡然而生。
叶琛笑道:“这才哪里到哪里,何为精锐,首先要有信仰,上有报国之心,下有爱民之志,其次要足饷,将士们在战场上没有忧虑,且赏罚分明,自然可以勉力作战,第三则是装备精良,战术先进,方算得上是精锐。”
“这些人,顶多可以守土尚可,你让他们征战十万大山,那是让他们去送死。”
奚梦瑶认同地点点头,要知道,叶琛可不是拿这些人当成简单的佃户和家丁来对待。
除了训练之余,还会教给大家一些学识和简单的兵法。
叶琛自己闲暇时候会读一些资源回收中心的废弃军事杂志,这东西在后世看来,可能有军事发烧友都耳熟能详的东西,但是经过叶琛学习之后,再传授给大家,就是纯粹地领先这个世界的见识了。
奚梦瑶听过两次,对于叶琛所谓的闪电战非常好奇,从此就再也没有缺席过。
这个时代的学识的传承非常麻烦,而且勋贵们都把自家的兵法藏得严严实实的,只传给自己的儿子,导致兵法的各种缺陷和单一。
叶琛不知道的是,他的练兵方法如果传出去的话,会引发什么样的轰动。
“以叶贤兄文武全才的本事,何不去参加科举,届时若得了文武双榜状元,也好为大周出一份力啊?”
奚梦瑶觉得叶琛就这么窝在清河村,即便是有了同秀才的身份,又是朝廷任命的公私合营作坊的官员,但也是一种浪费生命。
是一种极端不负责任的生存方式。
要知道他的才华,即便是宋夫人这种梅花卫大佬,都是认同的。
目前大周内部的政治局势,已经被女帝逐渐捋顺,可以腾出手来做事了。
而且目前来看,大周的周边儿环境,也确实堪忧,西域丝绸之路上纷争不断,北方的突厥正在崛起,而南方诸国,诸如南诏、吐蕃皆有不臣服之相。
所以凤阁舍人张说,提出了改革军制,其实也是一种圣人的试探,想要改变被动挨打的局面,重振当初盛唐时期的威名。
叶琛哈哈笑道:“哈哈哈,我这人懒散惯了,进了官场,若是看这个不顺眼,那个不顺心,揍了人家怎么办?估计都没有我发挥的机会,就被砍了脑袋!”
官场就是个大染缸,出淤泥而不染的只是凤毛麟角。
奚梦瑶无奈地苦笑道:“若是叶贤兄做官,定然可以官运亨通,扶摇而上的。”
“那也不去!老子逍遥自在的,凭什么让老子为了别人操心操力!”
叶琛毫不犹豫地断绝了奚梦瑶鼓动自己出仕的念头。
不过看到奚梦瑶有些沮丧的模样,叶琛就安慰道:“万事无绝对,也许有朝一日,圣人得知了我的才华,要招募我去凤阁做舍人呢?”
凤阁舍人,其实就是皇帝的机要秘书。
“对啊!”
奚梦瑶一拍大腿,觉得这个主意真是不错。
“你就瞎扯淡吧!”
自己在瞎扯淡,可奚梦瑶居然还觉得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