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这一声喜出望外的呼喊,林诗音已再一次踏上了李园的地界。 御笔亲提的对联,依然挂在正门的牌匾之下,石质的台阶、高高的门槛,大门上的两个铜制门环,东边西边各一个角门,朝里头望去,便是通往正堂的仪门了。 通过正堂,东边便是李寻欢住的东小院,东小院之后呢,便是林诗音居住的小楼了。 再见李园这块牌匾,已经过了整整十五天。 若在从前,十五天不值得一提,生活该是什么样子,就是什么样子,日子过的是很慢的,日复一日,梳头、洗脸、做花样、吃饭、睡觉、逛院子,这便是林诗音的一天了。 这样的十五天,莫说是一个,就是过上十个、五十个、一百个,人也绝不会有任何改变的,因为人并不是因时间而成长,而是从时间中带来的“事情”而成长。 但在现代,十五天已经很长很长了! 在那里,一切都是很快很快的,从城市的这一头到那一头,要坐地铁,两个小时,也就是一个时辰;要去千里之外的海边看看,那就坐上大巴车,一日即可到达;在网络上买的东西三五天不到手里,现代人甚至还会发脾气不高兴。 这样信息爆炸的十五天,已经比古代的十年还要更强了。 如今的林诗音,也早就不是十五天前的林诗音了。 她没有穿着她的古装来,就是那件大氅和绿衣裙,习惯了现代的穿戴之后,她就开始嫌弃古代的衣着实在太繁琐、太不好穿,尤其是袜子,两条布,中间还接一条缝,脚踝处还带着两条绳子,穿在脚上,那条接缝恰恰好就在脚掌中间,而且还会因为料子的原因,随着走路时一步一步的微妙滑动。 你说这……谁能受得了啊? 因此穿过来时,她也并没有要求换回古装,只是对楚留香镇定自若道:“咱们不过是回来拿东西而已,也不久呆,何必在意旁人眼光,他们觉得我奇怪,我还笑他们实在不懂这其中奥妙呢。” 楚留香双手抱胸,含笑瞧她,便道:“很好,我看你的确已同之前不一样了,看来这次去看大海,实在去的很好、去的很妙。” 林诗音就有点羞涩的笑了,这时候,那种属于少女的文静就又出来了。 李园地处北方,林诗音穿着厚厚的、长到小腿的羽绒服,下|身穿牛仔裤、足上踏着短靴,橡胶底的靴子比之这个时代的鞋底,实在要舒服上太多,靴子里是一层短绒,让她在活动轻灵的同时,也绝不会受冻。 楚留香倒是换了古装——因为他穿现代装实在是得被迫从第四颗扣子开始扣起,大半个胸膛都露在外头,回古代来这样穿,那就不是奇不奇怪的问题了,首先是很有伤风化…… 而古装的交领设计就可以很好的避免这一点,他穿的还是自己自大沙漠里带出来的那一件衣裳,要说为什么……因为他发现现代虽然有汉服圈儿,但这圈儿里似乎卖女装的更多一点,而男装的尺寸……也 没有他的。 懒得定做,直接穿原来的吧。 于是楚留香一身方便活动的劲装,再加一双……运动鞋。 衣服还可以凑活,鞋子这方面,古代真的是连现代一个子儿都比不上,他已经买了好几十双鞋子,回家就放起来,以后是再也不打算穿古代的布鞋了。 林诗音这次回来,就是为了带走自己的东西,不打算多与李寻欢、龙啸云二人多纠缠,因而到了门口,抬脚便入,直直冲着自己的小楼去了,想着先把首饰收拾出来,再问龙啸云去要账本,这几年林家留下的庄子的收成,也得全要回来才是。 失踪十五天的表小姐忽然归来,身边还带着两个陌生的英俊男子,家下人都围了上来,口中说着“谢天谢地,表小姐回来了”,眼神却不免乱飞,李家是城中的大户,李家发生的事情,城中恐怕早就传遍了,自己失踪多日之后带着两个男人回来这件事,恐怕不出两个时辰,就要传遍全城了吧! 林诗音忍不住想:虽说古代车马都慢、什么都慢,但唯独这样的轶闻艳闻,却是传得比什么都快呢。 她讥讽般的笑了一下,懒得理会这些丫头婆子们,抬脚便走,她衣着轻便、又习过武,对上真正的武林人士,肯定算不了什么,但对上这些丫头婆子想拦住她,却是不可能的。 还未走到自己的小楼,便只听得一前一后两句“诗音!”,然后便是二人飞身而至,定睛一瞧,正是李寻欢与龙啸云。 而李寻欢与龙啸云二人,此刻也正在瞧着林诗音。 李寻欢布满血丝的眼睛正怔怔地瞧着她,似乎已忘记了一切,林诗音的衣着当然奇怪得很,她身边出现的这两个男人也奇怪的很,但李寻欢在这一刻,什么都瞧不见了,他只能看见林诗音。 他长长地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