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小白脸? 沪海市,乃是大夏的经济中心,地位超然,汇聚了无数跨国企业的总部,富豪云集,堪称是大夏版图上最亮眼的一颗星。 就连沪海的富豪,和别处都不一样。 真论财富,若其他地方的首富来到这儿,那都是弟弟,若是比一比资产,外地富豪恐怕都要羞愤的自杀! 足可见,这沪海经济的恐怖发达程度。 但,秦风却是例外。 原本,他就是风云集团的总裁,在得到马氏集团的一半资产后,实力更是突飞猛进,一跃成了如今大夏前十的大财团。 而他的私人账户上,还有欧阳门阀还的两千亿资金! 这笔巨款,哪怕是放在沪海都很惊人,是个天文数字! …… 傍晚时分,飞机降落在沪海机场。 秦风和林晴歌,下了飞机。 在机场门口,已经有人来接机了! 是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名叫江若琳。 她是林晴歌大学时期的同学,室友闺蜜,关系十分要好。 她穿着一身亮眼的晚礼服,戴着一顶时髦的帽子,妆容精致,容貌靓丽,看起来就像个洋气十足的摩登女郎,远远就朝林晴歌打招呼。 “晴歌,这就是你同学?”秦风问道。 “嗯!” 林晴歌介绍道:“江若琳也是个富家大小姐呢,她父亲是个富商,家里有十几亿资产,在沪海也算是富豪了!” 很快,二人和江若琳汇合了。 “晴歌,好久不见!” 江若琳和林晴歌拥抱了一下,昔日同学,久别重逢,免不了好一阵寒暄。 “咦?” 寒暄完了,江若琳才注意到林晴歌身边的秦风,于是好奇地问:“这是谁呀?” “秦风!” 林晴歌笑着介绍道:“他是我老公!” “天啊?” 江若琳夸张地掩嘴惊呼:“晴歌,你什么时候结婚的呀,怎么没有邀请我,你也太不够意思了吧,咱们可是好姐妹呀!” “其实……我们还没办婚礼呢!”林晴歌笑着解释。 “这样啊。” 江若琳又仔细地上下打量了秦风一番,饶有兴趣地问:“在大学时,晴歌就是学校有名的大美人,还是大名鼎鼎的校花!” “能得到她的芳心,算你走运了!” “对了……晴歌能对你动芳心,你的身份应该很不凡吧,做什么工作的,家世如何?” 听到这话,秦风开口回答道:“江小姐,幸会!我没什么家世,如今在战部任职!” 听到这话,江若琳的脸色顿时变了一变,态度也冷了下来。 这也不怪。 沪海市可是经济之都,这里的人奉行的都是金钱之上,或多或少都有些拜金主义的风格。 在战部当兵,一个月的薪水,才多少钱? 而且,她看秦风如此年轻,怎么想也不可能是多高的职位,自然就有些看不起秦风了。 “呵呵……这样啊。” 江若琳皮笑肉不笑地敷衍了秦风一下,旋即把林晴歌拉到了一旁,忍不住和她说起了悄悄话。 “姐妹!” 江若琳瞧了秦风一眼,又收回视线,压低声音小声问:“当年我们几个都喜欢猜,猜优秀成什么样的男人,才能入你的眼。” “你就算不找个天潢贵胄,也该嫁个豪门世家的贵少爷吧?” “可你……这么看上这么个穷酸小子了?真是令人难以置信!” 在江若琳看来,当年在大学,林晴歌就是有名的美人,而且她家世也好,是东海林家的大小姐。 怎么说,也该找个门当户对的吧? 这叫秦风的小子,怎么看着就像个小白脸似的? 林晴歌笑了,因为上学时她和江若琳的关系就很好,这么多年,她也早就已经习惯了江若琳的快人快语。 所以,江若琳也不藏着掖着,还是喜欢说话直白。 而林晴歌也没生气,不过她却解释道:“若琳,不是你想的那样。秦风并没你想的那么平庸,他的本事可不小!” “虽然一开始我也对他不感冒,甚至有些讨厌。可当我了解他以后,才知道他的好。” “现在,我很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