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再细细盘点一遍,缺少的漫画书何止一本,至少七八本书,皆凭空消失。 当初林格不在家,那些书都是林臣儒和林誉之整理的。 她不得不去林誉之的卧室。 杂物间早就已经今非昔比。 格局堪称天翻地覆,正对着门的位置,还有一扇玻璃门,推开出去就是一个不足四平米的小露台。现在那玻璃门侧已经放置了全新的家具,书架、书桌一应俱全,旁侧甚至还有一把吉他一柄萧。 正中间的床还在,床品换了,一水的松石绿。靠近林格打开门的墙上,也做了一排的矮柜,放着一堆外文书籍,还有些专辑唱片。床尾的空间也被利用起来,是十分贴合的衣柜。 林格翻遍了房间,也没找到那本遗失的漫画书。 一路搜寻到外面的小露台,快步跑出,只看到几盆开得正好的月季花和郁郁葱葱的吊兰。 也不知道林誉之哪里搞来的,之前这些废弃花盆里种的都是葱和蒜,还有林格养的蚯蚓。 此时露台上除了多出来的花之外,就是一个防腐木的小圆桌和小凳子,没有其他东西。 林格急得一头汗,转身,又吓一跳。 穿着一身运动服的林誉之就站在三步远的位置。 他的运动T恤很合身,微妙地隐约展露出他的上半身肌肉。林誉之肤色很均匀,平时又多穿宽松的T恤,以至于林格认为他是那种文弱的身材,哪里想到,在随意的衣服下,掩盖着肌肉线条漂亮的一具身体。 运动衣胸膛处已经被汗水打湿,微微贴着,随着呼吸有着轻微的起伏,是很男性化的优秀身材,宽肩,窄腰,跑步运动导致的月几肉充血尚未消退,隐在阴影中,林格清晰地看到林誉之从大臂肌肉到小臂、手背上蜿蜒的青筋,鲜明地凸起,在他浅色的皮肤上并不狰狞,唯余性,感。 一滴汗从他喉结处滑落。 林誉之拿着雪白的毛巾擦拭着汗水,冷冷淡淡地看着她。 他问:“来我房间做什么?” 林格说:“拿我的书,你把我书藏哪里去了?” “什么书?” “之前就堆在墙角的,”林格说,“那么厚一摞呢,都是绝版的。” 林誉之说:“刚住进来的那一晚下雨,窗子没关,打湿了一些。” 林格说:“那些可都是我省吃俭用,好不容易才买回来的!” 林誉之说:“省吃俭用好不容易才买回来一堆盗版,我建议你去挂一下眼科的号。” 林格怒目而视:“林誉之!” 林誉之转过去,躬身,从书柜最里层搬出一个透明的塑料大箱子,靠近,递给林格:“都在这里,拿去。” 林格凑过去看。 还好,只有上面两三本被雨水稍稍打湿了封面,一点点微不可察的水痕,应该很快就能干。 林格吃力地抱起,念念有词:“这可是我的精神食粮,人生方向。” 她和林誉之离得已经很近了,也嗅不到他身上的汗液味,只有淡淡的香草和沉香,略略的苦涩,像深山雨后的古寺。 林誉之顺手托她手中东西一把:“如果你人生方向的尽头是校园王子或□□混混,我建议你现在就去警察局。” 林格说:“为什么?” 林誉之说:“提前和警察培养出感情,今后你锒铛入狱,他们也能给你留个干净的牢房。” 林格说:“哼,我平时看得都是些热血漫。” “如果你对热血漫的定义就是女主角早上叼个面包片跑去上课,那我对你的想法毫无疑义,”林誉之说,“人的确不能尝试和傻子讲道理。” 林格恶狠狠地踩了林誉之一脚,压低声音:“滚。” 她抱着东西就跑。 走到门口,又顿住,她转身,用胳膊肘撞开门,问林誉之:“对了,我有本漫——” 声音惊在喉间。 林誉之脱掉上衣,只穿着一条黑色的短裤,他显然没想到林格会去而复返,在听到声音的瞬间,立刻拿打算换上的睡衣挡在胸口处。 迟了一秒。 林格仍旧清晰地看见他紧绷的腹部肌肉,未被太阳晒过的地方颜色更浅,最下层的肌肉表皮有蓬勃的青筋,似大树丰饶的根。 她需要收回意识中的“并不狰狞”。 这些血管有着强烈的攻击性,冲击力不亚于一只血腥的怪兽。 林格后退一步,退出林誉之的房间,同时听到他严厉的斥责:“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