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佼佼者。
许刘氏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
王满仓的姑父许大牛是小儿子。
这许刘氏,从小就不喜欢这个小儿子。
在十多岁的时候,就让这小儿子,跟着村里出去讨食的汉子,一起出了远门。
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是没人愿意出去的。
许大牛在很小的时候,就来到京城讨活儿。
卖过报纸,为了能不饿死,不要工资给人当伙计。
最后租了个车子,成了脚夫。
直到脚受了伤,才带着王三喜回村生活。
回来以后,这老妇人依旧偏心。
什么好的都给了大儿子。
这个小儿子,就跟捡来的一样,住在柴房里头。
就连现在住的房子,也是许大牛靠自己辛辛苦苦一点点挣起来的。
也就两间砖房,而且只有一间盖了瓦,还有一间屋顶是草。
王满仓刚来到许家,还不知道许家的情况。
他被许大队长带进来,就看见他在喊人。
“婶子,三喜京城侄子来看她啦...”
连续喊了好几遍。
屋里许刘氏听到大队长的喊声,一时都没反应过来。
“老大媳妇,大队长是不是说三喜的侄子来了?”许刘氏不可置信的问道。
“好像是的,走,我们出去看看。”王三喜的大嫂,苏迎,立马起身,直接朝大门口走去。
刚到门口,她就看见一个好精致的小伙,身上背着大包小包的站在大队长身后。
大嫂苏迎,是个乡下人,从来没见过像王满仓这么精致的小伙。
那脸上的皮肤,跟画里画的一样。
好俊的小伙子。
苏迎下意识的看了王满仓裤裆一眼。
“婶子,三喜呢?这是她娘家侄子,人家可是京城来的,而且还是个医生,这是特地来看他姑姑来的,看他身上背的东西没,这可都是给三喜买的。”大队长表情颇为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