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目前《法不容情》在主流这边的评价还不错,但民间评价就比较一般了。
《法不容情》的故事主线很简单,电影里一共有两个案子,第一个案子是民事纠纷案,讲的小区居民集体起诉旁边施工场所发出噪音的问题。这类案件非常麻烦,涉及的方面非常多。但女主准备了充分证据,在法庭上将此妥善解决了,这一个案件主要是用来塑造女主性格的,她是个精明能干的优秀律师。
第一个案件占的时间很少,塑造了女主的性格,做了个简单的普法,宣传了权利受损就大胆维权的思想,不要畏惧走入法庭,不要有诉讼羞耻,别觉得官司缠身晦气,别想着吃亏是福。
第一个案件结束后女主和律师事务所的同事们聚会的日常。中途穿插女主和男主在大学时期的恋爱往事,相知,相识,相恋。
一些镜头还挺唯美的,赵温纶导演作为一个很有能力的导演,想搞点观众认为的漂亮镜头那自然是相当容易。
毕业后他们对职业发展的规划不同,所选择的城市也不同,于是和平分手。
两人当然也有哭着拥抱告别的时候,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理性的台词。
“我想我可以留在你的城市。”"为什么不是我去你的城市?"
“说到底我们都知道,这样会让双方的关系变得不公平,牺牲者后来遇到的每一个不顺心的事情,甚至都可能联想到‘当初正是因为我留在这里所以才会遇到这种事’,牺牲对感情未必是好事。更何况我们还有事业和未来要考虑。"
穿插回忆很快结束,接着就是第二个案子,金融案,对方的辩护律师正是多年未见的男主角。这时候观众都以为两人会再续前缘,亦或者发生那种修罗场事件。结果并没有。
两人在法庭像是没见过对方似的在法庭上大战,第一次开庭结束后男主叫住女主,说好久不见。两人去吃了顿饭,说起这些年的经历,氛围很好,让观众们挺期待下面的。
结果这是他们唯一一次在现在时间线的单独镜头了。
然后第二次开庭时两人继续毫不留情地厮杀。
两人都有相互占上风的时候,休庭期间双方律师带着当事人互相沟通,沟通完后也只是闲聊两句,并没有像那顿饭一样单独相处过。
中途一度
纠结,女主这边主张嫌疑人是集资诈骗,男主那边则主张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两个罪名都属于经济犯罪,但是按照量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最高判十年,而集资诈骗最高则是无期徒刑,所以一般认为后者比前者罪行要重。
但很多时候定成非吸后嫌疑人是会还款的,因为还款减量刑增加缓刑时间,但定成诈骗的话嫌疑人是不会全额还款。所以在私下调解时,对方甚至直接拿出这个说事:
“你是希望你当事人拿到钱还是不拿到钱?”
在这种情况下,女主的当事人自然犹豫了。
来来回回针锋相对,间或有攻心的策略。
随着案件进入白热化阶段,他们私下调解结束后的对话也多了一些火(晋江)药味,人非圣贤,肯定会代入一些自己的情绪的。
“我还以为你不会这样让我下不了台。”"为什么要后退的是我不是你?""如果我后退了呢?"
“似曾相识的对话。那么我会认为,你不是一个合格的律师。”"如果我步步紧逼,继续用这种手段让你的当事人拿钱撤诉呢?"“那么我会非常不开心。”
法律条文非此即彼,感情并不是。但正因为感情不是,所以很多事情才很难理清。
“我想我们最好不要在进行类似的对话了,这对现在的我们并无益处。”“我一直在等你这句话,律师先生。”
到最后女主胜诉,嫌疑人成功被判决为集体诈骗。女主和客户离开的时候,男主正在被自己的客户发火。
很多看了电影的观众就这点非常不满,有的人感觉女主可以退一步,有的人感觉这压根就没谈感情,他们根本就不爱对方。电影里关于感情部分描述的很内敛,很多人甚至看到“我想我们最好不要在进行类似的对话了"这句话时很茫然,怎么就突然这样了?他们进行了怎样的对话?不都是公事公办吗?
电影大篇幅描绘的还是法庭,但他们在法庭上的厮杀并不如印象中的律师剧好看。
以前印象里的律师剧,律师会用去骂公诉人,这样看上去非常热闹,很有表演性。
但这并不符合龙国的实际情况,如果非要说的话,这种风格更靠拢欧美海洋法系,所以律师可以各种‘秀技’。
赵温纶的这个片子拍的更符合实际情况,并没有霸道律师爱上我,也没有刻意让主角在感情与法律间徘徊。
里面包含大量的法庭辩论,运用合法的策略保障自己当事人的利益,节奏明快,双方思维都非常清晰,还传递了一些正统的法律精神。
同时赵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