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名歌手刚刚唱完歌走下台,就看到迎面走过来一个醉汉。
知道这种喝醉的人一般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歌手打算绕路离开。
谭越伸出手,拦住歌手,指了指前面半米高的小台子,问道:“哥们,我能上去唱首歌吗?”
歌手闻言一愣,没想到这醉汉居然是要唱歌,旋即就笑了笑,道:“我问一下经理,应该没问题。”
以前也常常有客人上来唱歌,只是唱的好不好听,那就因人而异了。
唱得好还好,要是唱的难听,丢人事小,挨揍是大。有次一个客人喝醉了,上来一阵鬼哭狼嚎,差点没被其他人围殴。
歌手让谭越在这里稍等,他则走到前台处跟经理商量去了。
没一会儿,那个歌手就走回来,看向谭越,问道:“帅哥,你唱的可以吗?如果唱得挺不错,我们欢迎你上台唱歌,不过如果唱的不太好就算了吧,其他客人会有意见,希望您能理解。”
谭越听了略微想了想。
他应该还可以吧?
上辈子他会唱一些歌,不能和专业歌手相比,却也能算是业余水平,只是对乐器不熟悉。
而原主则和他相反,因为齐雪有想要进军歌坛的想法,原主为了讨好齐雪,苦练了一段时间吉他,至于唱歌则是没那个天赋。
这么一结合,谭越觉得自己会唱,起码不会太难听。
借着醉意,谭越笑着摆了摆手,道:“没问题。”
说完,谭越便摇摇晃晃的走到台上。
年轻歌手看着谭越走路都走不稳,眼皮忍不住直跳。
这能行吗?
此刻,谭越站到台上,也引起了蓝海酒吧里其他客人的注意。
“呦呵,那哥们是要唱歌吗?”
“都醉成那样了,我担心一会儿我的耳朵会经历一场折磨,不,是摧残。”
“哈哈哈,有乐子看了,我得拍下来发到朋友圈,好不容易碰到一个憨憨,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这帅哥长得挺俊啊,说不定人家唱歌很好听呢。”
其他人怎么想的,谭越不知道,难怪人们常说喝酒壮胆,现在六七瓶酒下肚,谭越脑海里只是浮现一个想法,就能立马付诸行动,根本不用思考利弊得失。
想到唱歌,那就唱呗。
难听?被嘲笑?在乎吗?
酒醒之后在不在乎,现在喝大的谭越来不及去想,但这个时候肯定是不在乎的。
谭越顺手拿起台上放着的一把吉他,挥手弹了两下,第一次用这具身体弹吉他,还很陌生。
看着谭越不着五六的弹着吉他,台下的年轻歌手忍不住扶额。
“唉,早应该知道的,酒鬼的话根本就不能信!”
许诺现在倒是有些清醒了,主要是被谭越给惊的。
虽然他也不懂音乐,但也能听出来谭越这一手吉他弹得,着实不怎么样。
暗暗为谭越捏了一把汗,许诺已经在想,是现在冲上去把谭越拉下来,还是等会儿再拉。
看着周围一些人对着谭越指指点点,许诺都有些汗颜,得,这次丢人丢大了。
台上,
谭越轻吸一口气,目光在下面众人脸上扫过,最后落在许诺那边,看到许诺在向他招手,应该是在支持他。
谭越笑了笑,然后缓缓闭上眼睛。
脑海中开始浮现上辈子的点点滴滴,然后点点滴滴又如烟花般散去,最后只剩下关于一个女孩子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
想到有一天,关于女孩的记忆终将被这个世界新的生活所磨灭,谭越心里便有些发堵。
手指在吉他上开始弹了起来,简单的伴奏响起。
虽然弹得依然并不算好,但起码顺耳了许多。
谭越也不知道自己弹错了几根弦,便借着胸口堵着的一口气,开始唱起了歌。
“电视一直闪,
联络方式都还没删。
你待我的好,
我却错手毁掉。”
谭越谈不上有唱功,只能算是业余,比普通人稍强。
但他低沉的声音唱着在其他人听来不知名的歌曲,却仿佛有一股奇特的魅力。
酒吧中渐渐安静下来,一双双目光看向台上唱歌的谭越。
“也曾一起想,
有个地方睡觉吃饭。
可怎么去熬,
日夜颠倒连头款也凑不到。
墙板,被我砸烂,到现在还没修。
一碗热的粥,
你怕我没够,
都留一半带走,
给你形容,美好今后你常常眼睛会红。
原来心疼我,
我那时候不懂。”
谭越上辈子也算混迹娱乐圈,会唱的歌不少,但就在刚刚,他突然想唱这首《年少有为》,唱给那个叫佳佳的女孩。
她那么漂亮,家庭优越,工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