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八点半,外面已经晨光大亮。 今天是个好天气,阳关温暖而不燥热,园中绿林环绕。 窗外檐下的鹦鹉正对着喂食的张姨热情讨好。 “再放点,再放点。” “不够,不够,要饿死了。” “就这么点,糊弄谁呢?” 张姨嗔怪道:“还说不够?你都要胖到飞不起来了。” “我能飞,你才胖。” “那就别吃了,小没良心的。”张姨收起熟肉,哼一声就离开了。 鹦鹉像极了道歉也不走心的渣男,扑棱着翅膀,在鸟架上上蹿下跳。 “我错了,我会改的,把肉放下。” “你知道的,我从小就离开了妈妈……” “小白菜啊,地里黄啊~两三岁啊,没有娘啊~” “我好可怜啊——” 在这荒腔走板的歌声中,有兰园开始了漫长岁月的又一天。 一楼主卧里,床上的人影翻了个身,忽然猛的睁眼。 做怪梦了,竟然梦见云姜打完一架后跟自己说要把头发染成黑色。 还跟自己说要学好,要考上和她一样的大学。 哦对了,还说自己其实是女同,一直那么叛逆是因为担心被以为是神经病。 好可怜一小孩,梦里的陆沅就像抬起手给人摸摸头。 然后陆沅就醒了,还要面对生活。 所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云姜能学好这件事是她想都不敢想的,竟然做梦了。 洗漱完,披上衣服,陆沅准备出来吃早餐。 下到楼下,就看见规规矩矩坐在晨光里的人。 清瘦背影正背对着出口,散落的红卷发被绑成高马尾,发尾垂下,搭在肩胛骨处。 浑身都被蒙在晨阳中,青春朝气扑面而来。 阳光下的头发颜色是浓郁的红,像是酒窖里珍藏的酒液,在岁月中沉淀,散发着浓郁醇香。 两种互相矛盾的气质竟能同时在一个人身上看见,还融合得相得益彰。 透过手部动作不难发现,云姜手上正抓着一支笔,在纸张上写着什么东西。 陆沅:“…嗯?” 做美梦应该没有带上幻觉效果的吧? 写得正认真的人没有听见后面的声音,还在对着纸张奋战,时而拿起手机敲敲打打,很快又放下。 这不像是写烦了在摸鱼,更像是在搜索什么东西。 这温柔静好的画面也是列入陆沅曾经想都不敢想的,现在好了,全都有了。 吃饱了的鹦鹉飞到云姜桌上,背上羽毛油光水滑:“hi~” 炫耀完了好看的羽毛后,发现云姜低着头没理它,它就贱劲发作。 歪着脑袋好奇地看了半天,十分嘴欠地发表意见:“写的都什么玩意儿!” 要是鹦鹉不张嘴发声,那就是一幅很 好的萌宠与主人相处的温馨画面。 鹦鹉一张嘴,就是街上混子跟巡警撩架——欠揍。 云姜抬头,只静静地看着啪嗒乱跳的鹦鹉。 漆黑的眼里是警告。 鹦鹉继续嘴欠:“说你两句不高兴了还。” 说来也妙,一大家子吴侬软语南方人里一个叛徒——一只京味口音的鹦鹉。 据说是陆沅弟弟陆言在京市大学毕业的时候给带回来的,之后他就开始接手家业,没空管着混账鹦鹉。 几番周折,愣是给提到姐姐家养。 也不知道陆言当初是怎么想的,给自个姐姐带了个三句话气死人的鹦鹉。 不过好在这鹦鹉不会去讨陆沅的嫌,相反它在陆沅面前是一只会说早上中午晚上好的正经鸟。 倒不是它明白真正的衣食父母到底是谁,对陆沅多了屁点大的尊敬之心。 纯粹是陆沅懒得理它,对它的一切欠揍行为表示平等的无视。 对于一个话痨且欠儿登的鸟来说,人不理它比杀了它还难受。 刚到有兰园的时候让鸟狠狠e了很久,张姨哄了好一段时间才变回这个死德行。 久而久之,陆沅已经习惯家里有两个叛逆崽了。 只是种类和形状不一样,大差不差,养什么不是养。 云姜盯着那绿豆眼说:“不都说鹦鹉都会模仿主人的声线吗?你说话声怎么是个男声?” 抬手,戳戳翅膀:“你背着大家偷偷变异?叫什么名字?” 原主在这呆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