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上有无数的胡人部落,其中,老胡王是里面势力最大,地盘最多的,而,组成老胡王地盘的,除了他本人的草场、牛马、奴隶和部落外,剩下的就是他妻子们的部落、儿子们的部落,女儿们、女婿们的部落。
这些,统统都是老胡王的势力组成部分。
陆九君一路凯歌,横扫掉他的妻子、儿子和女婿,那就相当于砍掉老胡王的胳膊腿儿。
毫不夸张地说,他真的好牛啊。
他都快把老胡王杀绝后了。
老胡王的势力被消减大半,草原上对他虎视眈眈的部落首领们,看他势弱,就抱着狼子野心,蚕吞着他的地盘。
几面被夹击。
老胡王终于熬不住了,直接倒下。
他的王位,由他最小的儿子继承。
没办法,他的几个大儿子,全让陆九君杀了嘛。
既活着,又听话,性格又合适的,只有老胡王的小儿子,一个14岁的少年,他是胡越混血,生母是个女奴。
他被扶上胡王位置,陆九君掐着他的脖子,命令他写下了胡越通商,以及,无数的利越而损胡的契约。
陆九君凯旋而归。
朝中……
以太子为首的主和派,顿时鸦雀无声,主战派们则是欢声笑语,太子一系的名声空前下降,李皇后病了好几场,萧娆没去管她的死活。
她是能理解,也很同情李皇后的处境,叹息她的艰难和生不逢时,但,她又不是圣母,就凭小李氏对她做的这些破事,她没在太子落魄的时候,踩东宫一脚,已经是看在李皇后昔日的情分上了。
除了以一个公主的身份,在平昌帝面前拼命展示为政的才华,卫国的血性,为君主的气概,全方位把太子衬成臭狗屎之外。
她都没做别的事呢。
她多仁慈。
【已经有妻有妾,成年多年,膝下有两个儿子的太子,全方位被一个没成年的公主比进泥里……娆姐,你还想怎么踩太子啊?】
【他都快被你踩死了!!】
9527咧嘴。
黑胖胖深以为然。
萧娆当然听不见她们说什么,她只是专注的陪着平昌帝喜悦,开怀,毕竟,胡人一直是越国的大患,他们屡屡犯边,大越却只有守城的份儿。
胡马健壮敏捷,越马多有不及。
在草原上,越人骑兵追不上胡马。
可如今,平昌帝一朝,却把胡人打得险些灭种,又开通边市,以及最最重要的,边市里允许卖胡马,这对帝王来说,算得上绝世的功绩。
日后平昌帝要是没了,单凭此战,他的谥号里就能有个‘武’字。
自以‘文武’为号的皇帝,那都是大大的明君啊。
平昌帝太开心了,他对平冠侯陆九君的好感溢于言表,感觉比自己的儿子都亲,所以……
他兴起了做媒的想法。
最英武的大将,大越的战神,注定英明流千古的平冠侯,自然要配给他最宠爱的女儿。
他的小子归。
“九君今年不过24岁,年青有为,而且,最重要的是,他父母双亡,家中也没有什么兄弟姐妹,族人都是五服外的!”
“他没什么亲眷。”
“又是头婚……”
平冠侯府成名不久,陆九君的父亲就是军中武将,可惜,在他16的时候为国捐躯了,彼时,陆九君刚到议亲的年纪,为守父孝,自然不好谈婚论嫁,但,他也不曾枯守家中,而是直接从军,为父报仇。
后来一场守边战中,他抵抗胡人,立下大功,平昌帝赐下‘平冠侯’的爵位,那时,他20岁,平冠侯老夫人刚要给他找媳妇,结果,一场重病。
老夫人也没了。
陆九君接着边守孝边守城,一路把自己拖成了大龄男青年,毕竟,他上面没有长辈,他自己又久居边关,接触不到什么大家闺秀。
谁关心他成没成亲啊。
他没时间接触女孩,他也接触不到。
更何况,他曾立誓,胡人未灭,何以成家!
“可见你和九君是天生的缘分,朕估计着,他就是等你呢!”平昌帝笑着,越想越觉得两个孩子般配。
九君没有家人,尚主后,可以直接住进公主府里,又没公公婆婆碍事,子归可以随时回宫,她甚至能带着九君住进宫里。
四舍五入,等同入赘。
“善啊,大善啊!”平昌帝哈哈大笑。
萧娆无可无不可,她不像四公主和五公主她们,小小女孩儿,更喜欢面白如玉,斯斯文文的读书人,她的审美是很宽泛的,猿背蜂腰,胸肌硕大的纠纠武将,她也可以接受。
毕竟,身体好嘛。
身材高大,八块腹肌,有了这两样,一定程度上,相貌就可以略稍差一点。
“父皇,平冠侯长得怎么样?”萧娆问出关键问题。
平昌帝微怔,用一种不太赞同的眼神,伸指点了点女儿的额头,“你这个孩子,怎么能以貌取人?”
“老百姓都说了:粗柳簸箕细柳斗,世上谁嫌男人丑……”
“所以,真的丑吗?”萧娆大惊失色。
平昌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