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们深情凝望的模样令人羡慕之极!”
“我爱他们!”
*
下班太早,还不到吃晚餐的时间。厨师为他们准备了西班牙小食,他们都迅速爱上西班牙料理,费利佩送了张文雅一套西班牙烹调书,还派人专程送来一车食材。张文雅也有来有往,在中国的时候便同样回送了一堆食材,送交西班牙大使馆,指明送给王储殿下。
肯尼思问她今天去法庭感觉如何。
“今天挑选陪审团。说起来挑选陪审团是跟心理学有关吧?查看陪审员的微表情、肢体语言,再根据他们的学历、职业、人生经历等等来选择可能倾向对我们有利的判决的人。”
“差不多。你们的专家是谁?”
“不知道,我还没有见过他。”
“朗先生都问了什么问题?”
“有些是直接问题,比如问他们年收入在两万以上还是两万以下。”
“年收入两万几乎就是温饱线了,,他问这个问题是看对方是否会同情——当事人叫什么名字?”
“芭芭拉。”
“收入偏低的人群不一定会同情芭芭拉,反而可能会觉得她多事,为什么不能忍受。”
张文雅皱眉,:“是这样吗?我以为低收入会更同情被不公平解雇的芭芭拉。”
“低收入通常也意味着低学历、低教育水平,他们没空关注他人的命运,甚至连为自己的命运抱不平也做不到。”
“因为……忙着生存,是吗?”
“对。你能理解吗?”
“能。”她想到自己的打工生涯,她一个高中生当保姆就不能算是“低学历”了,她还懂英文,她的起点比郭大姐林大姐都要高,郭大姐林大姐不会英文,顶多只会几句日常用语,也只能做点基本的家务活,稍微有技术含量的都做不了。
“朗先生跟你说什么了?”
“没说什么,就是让我多学多看,怎么挑陪审员要学好多年,但那不是律师的主业,不管挑了个什么样的陪审团,律师的能力才是主要的。”
“对。”肯尼思踌躇了一下,决定不问她怎么看待朗先生的。
这位约翰·朗现年三十九岁,但看上去只有三十岁出头,他是第二代华裔移民,弃儿,母亲姓名不详,是个白人,父亲是第一代华人移民,只能从“捡”到他的时候外套里的中文信里知道他的身世和出生日期。警察找了人翻译信,这孩子连名字都没有,于是接案的警察为他取名约翰,姓就是“龙”的罗马拼音,因为他是华裔。
儿童福利署将弃儿约翰放进福利系统里,他还算走运,换了两个寄养家庭后便被一对好心夫妇收养;但倒霉的是,刚上高中,养父母车祸身亡,两家亲戚都不愿抚养他,还想把他扫地出门,争夺遗产。
养子约翰大概在这个时候萌发了要当律师的想法。他走运的找到了一位不错的律师,保住了养父母的财产;律师还建议他向法庭申请提前独立,他可以用养父母的遗产支付十六岁到十八岁的生活费,如此便不需要监护人,他不想再进入福利系统了。
法官同意了他的申请。养子约翰还算顺利的度过了少年时期,十八岁成年后很快便去了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是哥伦比亚法学院。
也算是非常励志的人生了。
对于这种在困难的环境里仍然能不懈奋斗的狠人,肯尼思也是很佩服的。律师约翰一心奔事业,五年前进了ACLU,是个工作狂,ACLU领导层十分看好他,要是他肯一直做下去,十年内当上首席律师简直就是必然的事情。所以他们指派律师约翰当张文雅的指导律师,是绝对的尊重且重视。
肯尼思听过中国人说“混血出美人”,当时他脑子里只想着他和张文雅以后的孩子一定是个漂亮娃娃,直到他见到这位跟他同名的华裔混血,才意识到混血儿可以有多漂亮——而张文雅居然一个字都没有提过朗先生是个俊美男人,好像有哪里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