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摘还不好摘下来。
与此同时,意识到事情不对的,主办方的经理代尔森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从后台走到明星席,来到李昱的位置坐下,不至于站着引人注目。
查理道:“我跟你说过,不要那样对他,你为什么就是不听?”
代尔森道:“他只是一个华夏人,我不需要对他过于尊重,明白吗?这里不是他的舞台,你应该劝他不要搞事。他这样做,后果会很严重。”
查理道:“你不了解他,你只需要知道,你惹了一条毒蛇。我的建议是,你坐在这里只会浪费时间,还是想好怎样应对舆论吧。”
代尔森离开前,道:“我不喜欢他。”
查理耸耸肩,反讽道:“不,你是不喜欢黄皮肤的人。”
代尔森无所谓道:“你告诉他,有我在的一天,他永远不可能获奖。”
查理不再说话,这种厌恶是基于皮肤的不同。
跟其他什么才华、国籍都没有关系。
而且根深蒂固,想要改变,不是没有机会,但是眼下是肯定不行的。
在布兰妮的帮助下,李昱把舞台搭好了。
当所有人以为,李昱准备继续说点什么的时候,他开口便唱:
【I've bee so numb……】
直接就是《Numb》的副歌高朝部分。
即便是清唱,摇滚的爆发依旧不减。
一开口,歌声直击观众的灵魂,所有人震惊地张大嘴巴,眼里有种难以置信的震撼,在李昱咆哮的歌声当中,灵魂宛如冲上云霄的过山车,感受的是生死时速的刺激。
“是这味儿!!!”
“liyu的歌,还得由他来唱!”
“我喜欢他唱的!我喜欢他唱的!!我喜欢他唱的!!!”
“听听,玫瑰乐队听听,谁才是越唱,你们全都是强盗!”
“呜呼呼~~~!”
……
在李昱歌声的感染之下,全场观众忍不住欢呼起来。
虽然说,李昱没有针对主办方和玫瑰乐队的行为,说警告、指责一类的话,但是歌声,才是最强有力的回击。
带着一种反抗压迫的气势,让自带叛逆心里的人们寻找到共鸣。
这一唱,所有人都通透了,舒服了,爽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