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眼前的莫先生,已经完全不复当初的风采,整个脸型和身材虽然还保留原来的样子,但几乎所有露出来的肌肤上都布满了暗红色的结痂,每个结痂有手指大小,密密麻麻,也不知有多少。有些结痂已经脱落,露出肌肤表面鲜红突起的包块。然而最恐怖的,是在结痂之间完好的肌肤上,竟然隐隐有数不清的金色细线,让人乍看之下,这些金线就仿佛带有生命一般,钻入了莫先生的皮肤下面。
方晴惊愕的看着这些结痂和金线,或许是看得久了,竟然隐隐觉得这些金线会动,再仔细看,便发现它们不是在动,而是随着莫先生呼吸的起伏,反射出来的光线也跟着忽强忽弱,就好像会动一样。
方晴心中焦急,但他对医道完全外行,别说是想办法,即便想弄清楚这些结痂和金线的形成原因也根本没有可能。看起来莫先生将身体包裹起来,以及对身体接触所表现出来疼痛感,都是因为这些结痂和金线。现在只能等他醒过来再说了,好在他呼吸均匀,看样子一时还没什么危险。
二人守在旁边,一直过了半个多时辰,莫先生终于慢慢醒了过来。
醒过来的莫先生眼睛刚一睁开,便哼了一声,迅速从炕上坐起,随即发现灰袍已经不在身上,看了看方晴,低头叹了口气道:“有水么?”
阿龙马上倒了杯水递过去,莫先生两口喝干,将水杯抵还给阿龙:“除了疼痛之外,便是每天口渴的厉害,需要大量喝水,其他倒是没什么。”
方晴示意阿龙再倒一杯,然后问道:“你还能不能记起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莫先生又把水喝干,摇了摇头:“不行,想不起来,我能记起来的只能从山下雪地上被痛醒过来开始,之前一直到巨柱倒塌这期间的整个过程,完全空白,什么也想不起来,想得狠了便会像刚才一样。”
方晴不敢再往深处问,点点头道:“那就不着急去想,慢慢应该能好起来。你怎么又到了这里?身上……这些还痛得厉害么?”
莫先生低头看了看:“现在已经好得多了,刚开始痛得可真是要命,发作起来寻死的心都有。唉,当时我从雪里清醒过来,便昏昏沉沉的向南走,一路上遇到城镇就找大夫看,但没人能看明白是怎么回事。我痛得实在受不了,就问大夫有没有什么止痛的方法,按着他们说的服了几种,可作用不大。后来有个大夫告诉我,有种花叫做罂粟,止痛最管用,不过这东西十分稀少,小地方一般不会有,让我到关内去试试。我知道锦州是个繁华所在,便打算先到这里碰碰运气,来了之后一问,这里还真有,于是就留了下来。但没过多久身上能变卖的都卖了,身上一没钱,人家也就不肯再卖罂粟给我,可以我现在的样子,也实在没法往关内走,就这样一直呆到了现在。”
方晴开口道:“听说罂粟这东西毒性很大,吃多了只怕不好。”
莫先生叹了口气道:“也顾不了那么许多了。平时还好,虽然也会痛,但一来痛的程度比较轻,二来也痛得比较平均,还好忍耐,可每天除了轻微疼痛之外还会有几次剧痛发作,也没有固定时间,剧痛一来,那感觉直是生不如死……”
方晴道:“过了这样久,一点也没减轻?”
莫先生指了指身上:“看到这些金色细线没有?这东西出现之后剧痛发作的次数已经少了一些,现在每天至多两三次,而且程度也轻了许多。”
方晴看了看他身上,心中又是一寒,开口道:“这样说起来,除了疼痛,其他倒还不要紧。那你需要银子就是为了买药止痛?”见莫先生点点头,接着道,“好,你把官府文告内容和失窃官银的埋藏地点告诉我,这事我和阿龙去办,你留在客栈养病。”
莫先生道:“告示上说,任谁提供失窃官银的线索,都会得到二千两赏银。小方,我看还是咱们三个一起去比较好,那帮贼人只怕不简单,应该有些来历。”
方晴觉得奇怪,问道:“窃贼而已,能有什么来历?”
莫先生摇摇头:“你是不知道,我不光知道这些贼人把银子藏在哪里,前天晚上还和他们动上手……”
原来莫先生来到锦州城里已经两个多月,他身上没钱,而以他现在的样子,就算有钱也不方便住客栈,于是在城里游荡了几天之后,终于在城西找到一处合适的住所。这是一个十分偏僻而且已经破败了的院子,大门上还上着锁。
莫先生跳进去之后才发现,院内正北、正东、正西各有一间房,他打开一间进去一看,似乎这里原来是个学堂,屋里还摆满了木桌和条凳,但上面已经落了厚厚一层灰尘,看样子已经很久没进过人了。
于是莫先生就在这里住了下来,浑身的包块虽然让他痛不可当,但也有一样好处,当时关外温度正低,在没有任何铺盖的情况下,莫先生睡在破屋里,竟然完全感觉不到寒冷,还时时感到浑身燥热。
就这样住了一个多月,到了遇见方晴和阿龙的前几天夜里,正在熟睡的莫先生突然听到院门似乎有响动,仔细听了听,还以为是房屋的主人过来看房子,也没在意,心想被发现了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