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乃虎头双节枪!”
王长信送给张奇的,是一把通体玄黑的长枪。
张奇拿到手上一瞧。
入手颇为沉重,比他现在用的大周制式长枪,要重两倍有余。
这把虎头双节枪,从枪头到枪身,全部是用精铁打造而成,难怪重达五十八斤。
之所以名字中带有‘虎头’二字,盖因其枪头到枪身之间有一虎头作为过渡,看上去威风凛凛。
据伍长介绍,这把枪的枪尖,在见血后还会绽放出淡淡的金光,因为里面掺杂了少量血麟金,这样做不仅为了好看,更重要的是为了使枪尖更加坚硬,更加锋利。
此外,枪名中还带有‘双节’二字,是因为这把枪可以一分为二。
在王长信的指导下,张奇握住长枪的中间,用力一拧,咔嚓一声,手中长枪瞬间变成了一把短枪和一截短棍。
套上后,再一拧,又重新组合成一把长枪。
接合处,严丝合缝,浑然一体,展现出了极其高超的工艺。
“好枪!”
把玩一阵后,张奇顿时爱不释手起来。
这把枪唯一的缺点,就是稍稍重了一些,使用时会消耗成倍的气力。不过,等他弄到一门炼体功法将气血提升上去后,就完全不是问题了。
除了稍重之外,剩下的都是优点了。
坚固,耐用,锋利,好看,还能一分为二,便于随身携带。
尤其是这次草原之行,他们两人要潜入犬戎人的地盘,若是带着一把长枪行动,未免也太招摇了。
伍长送这把枪给他,肯定也是考虑了这一点。
“伍长,这枪哪弄来的?”
张奇问道,傻子也看得出来,这把虎头双节枪,价值不菲,而且规制很高,别说他一名小兵了,恐怕伍长他自己也不够格使用。
“嘿嘿,昨晚我去了一趟军器所,买通了看守,从里面捡到了不少好东西……”
王长信低声说道。
张奇这才知道,自己手中的这把虎头双节枪,曾是一位百夫长的武器,那位百夫长战死沙场后,这把枪被收进了军器所,已经尘封多年。
伍长只花了不到十两银子,就从军器所的看守手中,将这把价值上百银子的虎头双节枪给弄到手。
当然。
伍长也不会亏待了自己。
他给自己弄了一把寒铁金翎刀,以及两件只有骑兵才有资格穿的银丝软甲。
“伍长,你这么做就不怕被军法司的人发现?”
张奇为伍长的胆大包天而感到惊讶,在他的印象中,伍长是一个精明而谨慎的人,这种严重触犯军法的事,不像是他能干出来的。
“怕个鸟。”
王长信却是一声冷笑:“咱们此次北行,能不能回来还两说,犯点军法又如何。再说了,这种事干的人多了去了,也不差老子一个。”
张奇点头。
天塌了,有伍长顶着。
两人开始临行前的准备,先是将银丝软甲穿在里面,外面罩上脏污的羊皮袍子,头上再戴着狼皮帽……这是犬戎人的标准穿着打扮。
武器全部贴身藏好。
口粮没有多带,只带了一些饼子和肉干,勉强能应付几天。
一切准备妥当后,王长信带着张奇,在夜色的掩护下,偷偷离开烽火台,往北方的大草原而去。
往北走了三里地后。
两人突然改变方向,向东折去。
东边有一座山,名北邙山,南北走向,连绵万里,北至无尽冰海,南接边境长城,将整个北方大草原一分为二。
草原上行走容易暴露,即便他们伪装成了犬戎牧民,依然不保险,若是遇到巡逻的犬戎骑兵,人家凑近一看就能认出他们是冒牌货。到时候,他们两条腿的可跑不过四条腿的。
按照王长信的打算,他们先往东走到北邙山,再沿着山脉往北走。
一旦有危险,就往山上跑。
北邙山,山高林密,往里面一钻,就算遇到再多的犬戎骑兵也不怕。
又走了两个时辰。
原本平坦的地势,逐渐变得崎岖起来,前方的地平线上,也出现了一道巨大的黑色阴影。
那便是北邙山。
两人精神一振,加快脚步,终于在天亮之前,顺利赶到了北邙山的山脚下。
“果然是望山跑死马啊。”
张奇感慨道。
连续赶了一夜的路,无论是他还是伍长王长信,都有些疲累,两人决定找个地方吃点东西,再睡上一觉。
好在这里是北邙山,不缺藏身的地方。
很快,两人就找到一处天然洞穴,用捡来的柴火生起了一道篝火,将饼子和肉干烤热后,简单吃了一顿。
“先睡上几个时辰,等恢复了体力,咱们再上路。”
王长信说道。
两人躺在篝火旁休息,也不敢睡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