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覆着铅块般厚重的云层, 遮天蔽日,不见半缕阳光。
维拉镇的镇民们情绪格外高昂,丝毫没有被沉闷的天气影响半分。哪怕走在坑坑洼洼的泥泞小道上也步伐轻快, 口中还在哼唱着小曲。
原因无它——就在今天, 他们彻底结束了长达几百年的黑暗时光,再不用活在血族的阴霾里。
在教会的带领下, 维拉镇附近的最后一只吸血鬼被成功清缴, 往后人们不必在家门前挂满大蒜,也不用花大价钱买银器与祷文防身。
不止是普通镇民开心,神职人员亦是如此。
商贩与镇长、乞丐与骑士、修女与牧师……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一股发自内心的喜悦。
看到这一幕,虞穗穗恍惚间觉得自己也要随大流高兴一下。
——如果她不是那个被清缴的吸血鬼的话:)
当然,比起吸血鬼, 她更喜欢称呼自己为“血族”。
似乎是她们这个氏族的通病,喜欢好听的名字,好看的花, 以及好喝的血液。
这就是虞穗穗倒霉的地方了。
她睡了将近十年,刚从棺材里爬出来还没开始进食,就被一群傻哔——连人带盒往教堂里扛。
她有一肚子话要讲。
“你们为什么觉得我会咬人?”
穗穗一只手撑在着自己的六边形棺材板上, “纠正一下,我从来不喝没有处理过的血。”
这倒是实话, 自从成为血族的那天起,她还没咬过谁的脖子。
她刚来到这个世界就变成了不死生物,太突然了,连一点转变的前摇都没有,虞穗穗自然便保留着人类的进食习惯。
比如喝血要加糖加奶加蜂蜜, 天冷热一下, 天热冰一下。
见被捉的吸血鬼开口说话, 牧师和修女们纷纷低下头不敢看她。
这只吸血鬼有着苍白的皮肤和绯色的瞳孔,穿着黑天鹅绒的哥特小礼服,裙摆盖住膝盖,脚上是一双同色系的高帮皮靴。
神官大人不在,押送队只当这是个危险物品,完全不敢接她的话。
他们视线游离,有的平视前方,有的躲躲闪闪——反正就是不看棺材里的吸血鬼。
吸血鬼又说了几句,发现身旁这十来个穿着白袍的人类一言不发,根本就是把她当空气。
穗穗:……
行,我们谁都别理谁。
*
不知走了多久,终于听到有人说了一句:“看呐,前面是神官大人!”
-“多亏了神官大人新发明的祷文,我们才能捉到鸢尾城堡的吸血鬼!”
-“对啊对啊,以后晚上再也不怕被咬了。”
-“前几个月那个来维拉镇的吸血鬼真可恶,这种邪祟最喜欢挑衅教会了,专攻击我们神职人员。”
-“好在神官来了,光明女神保佑我们。”
……
-“感谢光明女神。”
-“感谢神官大人。”
人类们满脸虔诚,右手放在左胸的金色纹章上,似是在祷告。
穗穗:?
她听明白了——自己之所以被捉,就是这个狗神官搞得鬼。
可恶,她就说嘛:明明沉睡前做好了保护,普通的神职人员根本找不到她的城堡。
穗穗真情实感的生气了。
你们这个光明教会都是智障吗?哪只吸血鬼捣乱你们去捉哪只好不好。
要知道她睡了快十年——哪怕没睡着的时候,大多时间也都是在自己的城堡里自娱自乐,只有偶尔心血来潮才会带着兜帽来镇子上逛逛。
可惜一路走来,这些人类并不听她的解释,穗穗怀疑是快过年了,这群修女牧师也要冲业绩。
哦,还有狗神官。
这样想着,她从棺材里坐起来,双手抱着膝盖,一眨不眨地打量那个罪魁祸首。
神官站在维拉镇的教堂门前,一袭圣洁的白衣,领口镶着金灿灿的边,明媚而耀眼。
前两日刚下过雨,小镇路不好,遍地都是水坑和泥巴小道,而他的衣摆却干干净净,半点未曾染上污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