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璧其罪,玉璧只有在强者手里才是珍宝,在弱者手里就是祸根。
同样的道理,皇家都有遗传病,治疗方法掌握在你一个毫无根基的小医师手里,下场可想而知。
陈景恪直接把事情挑明,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你皇家有病,然后再公布治疗方法。
该有的功劳一分都少不了,皇帝也不好意思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不认账。
同时还把自己摘了出去,这里还有三个御医呢,他们学会了方法一样可以给皇家治病。
不少脑子比较灵活的人也都想通了这个道理,看向陈景恪的目光再无一丝的鄙夷,只有惊叹。
李治也是眼睛一亮,露出赞叹之色,这位神医好聪明的人。
张准上也擦了把汗,虚惊一场,还好是虚惊一场。不过这个小医师是真敢玩啊,就不怕玩脱吗。
但就眼下来看,效果似乎还不错,这就是传说中的艺高人胆大吗?
随着一张张药方被写出,室内的气压逐渐恢复正常,所有人都长出了口气。
然而陈景恪根本就不知道他们的想法,他公布医术的原因并不复杂。
一是真的不在乎,将来他可是要出医书的,又怎么可能会敝帚自珍。
二是害怕李世民强留他做官,他是真不想往官场跳。既没有和老狐狸们斗智斗勇的能力,也没有这方面的爱好,他更喜欢的是行医治病救人。
虽然进入太医院为官也能研究医术,可他更想在民间自由自在的行医,而不是成为达官贵人手中的工具。
为了防止李世民强行征召他为官,他就想到了这个方法。
我直接就把治疗方法都告诉你们,大家都知道怎么治疗了,你就没有逼迫我的理由了。就算李世民逼迫他,他也有理由拒绝。
另一边李世民一边思索着该如何封赏对方,一边取过一张药方查看起来,当他看到上面的字的时候整个人都愣住了。
稍微了解过这位皇帝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位书法的狂热爱好者,王羲之能被封书圣很大原因都是因为有他带货。
而陈景恪的字,前边已经说过他临摹的是赵孟頫的楷书和行楷,前世就开始练习,穿越后又练了十几年。
前后两世加起来练了有二十几年,说一句小有所成都是谦虚之言。
赵孟頫的楷书本就是集众家之所长,加上自己的天赋和理解形成的独特风格,被称之为楷书四大家之一。
但别忘了此时是唐朝,被赵孟頫借鉴的那些书法家大部分都还没有出生,他的字体穿越时空出现在这个时代,就是开山鼻祖。
李世民看到这一手字,犹如饕餮遇到了美食,色狼遇到了美女……反正他震惊了,被吸引了。
丝毫不顾形象的把所有的药方都抢了过来,一张张的仔细观看,越看就越是激动。
御医们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心里吐槽你又不懂医术看什么看啊,但给他们一百个胆儿也不敢把这话说出来。
长孙无忌也好奇的看了过来,然后情不自禁的发出一声赞叹:“好字。”
李世民连连点头道:“是啊,这字,这字体……当为一代大家。野有遗贤,野有遗贤呀。”
长孙无忌多会呀,马上说道:“恭喜陛下,又获一贤才。”
李世民笑的嘴巴都合不拢了,但还是谦虚的道:“有大贤在野不为朝廷所用,是我的失职啊,还好苍天给了我这个弥补的机会。”
李治也靠过来,看到那些字之后同样露出惊讶之色。这字太好了,关键是独具特色足以开创一派。
想到对方也就比自己大一两岁的样子,他更加的好奇,对方是如何在掌握高明医术的情况下,还学会这一手字的?
难道是从娘胎里就开始练习不成?
众人看向陈景恪的目光再变,这次充满了羡慕,因为所有人都知道皇帝这话就意味着要重用他了。
张准上更是开心,这次妥妥的立下一大功。而且陈景恪是因自己的举荐才获得重用,就是最好的天然盟友。
他甚至已经在考虑,要不要把自己的女儿嫁给对方。至于他女儿今年才三岁这件事情已经被他忽略了,问题不大。
男人三妻四妾太正常了,先让陈景恪娶几个妾过日子,过上五六年等自家女儿八九岁了再成婚也不晚。
清河公主九岁就嫁给了卢国公的儿子,自家女儿九岁出嫁也不是问题。
只有陈景恪的表情毫无变化,一口气把自己知道的关于这两种疾病的所有知识全都写了下来,甚至连安宫牛黄丸的配方都没保留。
“安宫牛黄丸并不能治疗高血压,它的主要功能是清热解毒、镇惊开窍,可用于热病、高热惊厥、中风昏迷等症状。”
“如果出现了以上症状,不论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及时服用安宫丸都能缓解病情争取抢救时间……”
“高血压引起的昏迷高热尤为严重,如果两个时辰内不能得到有效救治很可能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