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完了啊?
时瑾恶声恶气道,“你叫纪圆通过来也没用!赶紧的,在哪儿?”
最后不管佟毓婉多不愿意,还是去保险柜里娶了福禄寿翡翠给时瑾,这是她打算送给白老的,他们家的公司如果有白老这个赌石界的泰山北斗坐镇,都不知道能减少多少损失呢。
她一定要告诉北雁,让他休了这个女人!
时瑾满意了,随手把那福禄寿翡翠丢进了空间。
她没有真的打算把福禄寿翡翠卖掉,毕竟这东西虽然是顾漓的嫁妆,可实际上的拥有者却该是纪长安。
只不过俩人身份戳穿的时候,顾漓已经嫁入了霍家,她又故意针对纪长安才没有还给人家罢了。
现在,先去找找小姑娘商量一下吧。
不行就打个欠条,那“一签穿兔”的石雕必须快点买回来啊!
都是小十二那个兔崽子!
时瑾一走,佟毓婉就迫不及待的给霍北雁打了电话,“儿子,你妈我要被欺负死了……”
霍北雁那会儿正搂着纪珊珊睡觉,她病着,精神状态很不好,好不容易从抢救室出来,小脸都没什么血色,吃什么吐什么,他心疼的不得了,刚给喂了粥把人哄睡着,在洗手间里抽根烟松快松快,他妈就打电话过来了,又是为了顾漓那个女人的事真的烦的不行。
所以,他听都没听,就烦躁的说了句,“知道了,珊珊在睡觉。”
然后挂断了电话。
捐肾一定要捐献者本人同意签字才行,顾漓那个女人死活不松口,真是太不知好歹了!
听着那头嘟嘟嘟的声音,佟毓婉直接懵了,这什么跟什么?
她都被顾漓欺负成什么样了,差点儿被毁了容,被抢走了那价值连城的宝贝,天大的事啊,结果还不如她纪珊珊睡觉重要?!
佟毓婉气的要死,她原本还觉得纪珊珊不管是性子还是样貌,都是按着她的心意来的。
性子温和,不缠着北雁,长相一般,却有赌石的好本领,这样的女人,比起顾漓那个妖妖艳艳的女人可靠,一看就是适合过日子的。
可她怎么都没想到,这还没嫁过来呢,就已经开始和她争夺儿子了?
她那肾病她佟毓婉还不知道,压根儿就没多大毛病,哪里能三天两头往医院跑,唯一的可能,就是小蹄子在那儿给顾漓上眼药呢。
她知道,却没戳穿,不过是她也不喜欢顾漓,可这居然往她眼睛里塞沙子,她哪里能忍?
就这,剧情里亲的好似母女俩的纪珊珊和佟毓婉两个人的感情,发生了逆转。
俗话说,久病成医,病房里已经“睡着”的纪珊珊在霍北雁疲惫的出去之后,就睁开了眼睛。
要不是怕做的太过,引起霍北雁的厌恶,她哪里会乖乖睡着?
适可而止是上辈子学会的唯一道理。
而且她不想像上辈子那样,只活短短的二十五年,最后靠着肾透析吊着一条命,然后一头乌黑靓丽的头发掉了个干净。
重活一世,她开了天眼就更不想死了,她觉得这是老天对她的馈赠。既然是馈赠,她为什么不能要的更多一点?!
和霍北雁的相遇只是一个意外,他也是一个非常合格的床伴,只是她没想到,经过比对,顾漓的肾居然是最适合自己,排斥度最低的一个。
原本她还有一念之仁,没想对顾漓下手的,只是那个女人好似发疯一般,看到霍北雁与自己在一起,就好像原配捉奸似地,蹦的欢快。
真的让她很不高兴。
如果从小,爸爸就把她养在纪家,如果她不是一个可笑的私生女,按照年纪,作为纪家长女,她才是最应该嫁给霍北雁的人!
而顾漓,她不过刚刚好,是伍媚那个女人的女儿罢了。
不对!
她现在,连爸爸的女儿都不是了,从纪漓变成了顾漓,她哪里来的优越感?
不是纪家的女儿,却享受了纪家女儿该有的待遇,她现在只拿她一颗肾而已,便宜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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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