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夏尔又与费尔南德斯做了一番谋划之后,也就把他放走了。
费尔南德斯心事重重地回到专门分配给自己的小帐篷里,还没来得及躺下思量一番。
一个不速之客就找到了他。
居然是“光头谋士”兰帕德。
费尔南德斯知道对方说范加尔手下的红人,赶紧就把自己的床让了出来,请对方上座。
“费尔南德斯先生住的敌方未免太简陋了吧?”兰帕德假惺惺地说道。
“哪里哪里,已经很好了。”费尔南德斯不知对方的来意,只是赔笑着应付道。
“我听到一些流言蜚语,据说您其实不是马夏尔先生派出去的密探,你们的关系其实并不好?”
这不是明摆着的吗,要是好的话,我还用得住在我们这儿吗?
不过费尔南德斯现在就是一个刚入门的媳妇儿,谁也不敢得罪,只好连忙拒绝。
幸好寒暄之后,油腻的兰帕德也没有在这个问题上深究,他可不是来为费尔南德斯打抱不平的。
“我收范加尔先生的委托,想问一下您可否知道黄种人把黄金藏匿在何处?”
原来也是为了黄金而来。
“这、这我并不知道,他们押运黄金时看守很严,我难以靠近。”
“哦,这样啊。”兰帕德略显失望。
费尔南德斯飞快地在脑海中算了一下,一个大胆的想法冒了出来。一只羊是放,一群羊也是赶,索性就把马夏尔的计划移植过来,到时候谁得手自己都能占一份好处。
“我愿意潜入道森城,查明黄金的藏匿点。”
兰帕德大喜过望,连连称赞费尔南德斯的勇敢和忠诚。
但是,兰帕德很快又支支吾吾起来,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在费尔南德斯追问一下,他才说道:“刚才帐篷里人多嘴杂,范加尔先生怕有奸细混在其中,所以才派我来私下问的,这件事千万不要走漏出去。”
出席会议的都是白人,哪里来的奸细。看来保密是假,私吞才是真。
只不过不知道是兰帕德自己想要私吞那笔黄金,还是范加尔要私吞。
不过这次更不能戳破,只管答应下来就是。
就这样,费尔南德斯摇身一变,就从一个流浪街头的小混混变成了马夏尔和兰帕德的双重间谍。
第二天的作战会议上,在马夏尔和兰帕德两人的推荐之下,过得到了潜回道森城的任务。
为了褒奖他,范加尔当众宣布授予他上尉军衔。
费尔南德斯感恩戴德,一番赌咒发誓之后,就出了军营,为自己的“潜伏”计划做准备去了。
前一天的作战会议已经定下了速战速决的基调,所以第二次作战会议主要是完善细节。
在范加尔这些职业军官的眼中,黄种人和印第安人组成的叛军是一群乌合之众,虽然有比较好的军事装备,到战斗力并不高。
所以也不需要有什么太多的准备,范加尔计划稳扎稳打,直接扑向道森地区,先拔除他们在城外的几个据点,然后再直接围攻道森城。
其实,他觉得这个策略也是有点“多此一举”,他们大军逼近,敌人迫于压力,顶多就是象征性抵抗一下就溃退了。
围攻道森城的部队将会分为三部分,分别编成了讨伐军的三个营。为了便于指挥,所有参照人员都临时授予了军衔。
第一营由白马城临时招募的民兵和援军中的民兵组成,指挥官是范加尔手下的一名叫做汤姆森的中校。这部分人员构成最杂,军纪最差,战斗力最低,但是对叛军也最心狠手辣。
第二营由白马城皮毛贸易公司的武装打手组成,指挥官自然就是马夏尔。这部分是货真价实的地头蛇,综合实力不弱,但是指挥权掌握在马夏尔手中。
第三营由援军中的武装打手组成,指挥官是仪表堂堂的拉什福德上校。这部分是哈德逊公司的准军事化部队,很多人都是从正规军退役下来的老兵,在战场上摸爬滚打很多年了,所以战斗力极强。也是讨伐军的主力。
没有垃圾的军队,只有用错的军队。这是范加尔的军事指挥格言。
“汤姆森中校,你率领一营作为讨伐军的先头部队,叛军实力孱弱,你们可能只要放几枪就能击溃他们,到时候你就是头等功。”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范加尔这是让他们去当炮灰,但是汤姆森中校是一个勇猛有余、计谋缺失的军官,所以毫无怨言地接受了这个任务。
“马夏尔上校,你的第二营是白马城的核心力量,不能有太大的损失,所以担任预备队,关键时刻再出击,同时把运输队也交给你管理,我们的面包和肉汤就都得靠你了。”
这显然是怕马夏尔抢了功,但是如果能保存实力,也不是一件坏事,所以马夏尔也欣然领命。
“拉什福德上校,第三营是我军主力,就居中前进,前锋部队一旦受挫,就从两翼包抄。”
拉什福德是职业军人,自然也不会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