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尔南德斯并不是一个傻子,他怎么可能看不出亚伯拉罕的诡计呢?
虽然那一次没有在床上被抓到现行,但是自己与他不合几乎已经是半公开的事情了。
当他接到命令的那一刻,他就知道那个狡猾的老东西在打什么鬼主意,只是他也没法拒绝。
其实费尔南德斯并不怪亚伯拉罕,谁被戴了绿帽子,都会气得想杀了对方。当然,他也不怪自己,毕竟亚伯拉罕夫人太诱人了。
看着身后乱糟糟的队伍,他有自己的想法。只要待会取胜,他就会成为道森城的英雄,他立刻就会煽动这些亡命之徒,反杀回道森城,来一个反客为主。那时,他第一个要杀掉的就是亚伯拉罕。
这就是白人的逻辑思维:心怀鬼胎,火中取栗,目中无人,自私自利……
在殖民时代,随时都有一夜暴富的可能,所以他们的想法也没有错。
但是,这一次,他们错了,而且错得离谱,因为他们忽视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有可能会输给那些他们瞧不起的黄种人。
道森军花了一个小时在城里游行,又花了半个小时出城,先头部队看到那些黄种人之后,又用了半个小时收拢队伍。终于在正午时分,和对手形成了两军对垒之势。
此时,道森军距离那些黄种人有800米左右的距离,看得还不是太清楚,但是费尔南德斯隐隐约约能够看出来对方的人数并不多,也没有排成紧密的列兵线,而是松松散散地站在几条壕沟后面。他不禁一阵暗喜,虽然他没有上过真正的战场,但是武装冲突还是参加过不少的。没有整齐严密的列兵线,根本就无法发挥火力的优势,更别说抵御骑兵的冲锋。
费尔南德斯把二三十个骑兵调到了队伍的左翼,计划等敌人的阵营出现混乱之后,再从侧翼进行包抄。剩下人则分成三列,排成了一道40米宽的列兵线,从正面对敌人发起进攻。
根据肯塔基长步枪的精度,300米之内开枪,命中率就非常高了。但是,费尔南德斯不想冒这个险,他准备在400米的时候就下令开枪。
道森军乱哄哄地向前走着,在走到距离敌人500米的地方时,他们听到了几声沉闷的炮声。
“大炮?”费尔南德斯一脸疑惑,刚才并没有看到黄种人的队伍里有炮兵征地啊?这些黄种人又哪里来的大炮?
很快,两个黑点带着烟雾从对面飞了过来,落在了道森军的周围,接着就是爆炸。
虽然没有命中道森军人员最密集的中部,但是八九式掷弹筒的杀伤半径足足有五米,两发炮弹之下,仍然带走了七八个白人的狗命。
其余的人被突如其来的残肢断臂震慑住了,刚才还乱哄哄的列兵线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
刚才还杀气腾腾的战场,就像冻住了一样。
他们不只是以为黄种人有大炮感到吃惊,还因为这种炮弹会爆炸而感到吃惊。在十八世纪,大炮发射出来的炮弹都是靠动能来摧毁目标的。
不过,没有更多的炮弹落下。
费尔南德斯已经来不及多想了,反正现在距离敌人已经不远了,趁着大炮射击的间隙,他们完全来得及冲到最短射程以内,于是他举着一把燧发手枪,大喊道:“他们来不及开第二炮,冲过去,干掉这些黄种人,那道森堡所有的黄金都是我们的!”
也许是利益使人头昏,也许是被刚才那两炮砸昏了头,在费尔南德斯的煽动之下,道森军一声欢呼,发起了冲锋。
秦汉看着敌人冲过来,冷笑着想,终于上钩了,打完那两炮,他是故意下令停止射击的,就是要让敌人冲得快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