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三。
元随君和元随风坐在马车上,两人虽然身上都是粗布衣裳,但那不俗的容貌和一身不同于寻常百姓的气度还是让他们兄弟两显得格外鹤立鸡群。
元随君的脸色依旧苍白,再加上身上宽大的袍子,让他看起来多了羸弱的气质。
他轻轻咳嗽了一声,这回他们兄弟两顺利地找到了正好云游到府城的神医,在神医的治疗下,元随君体内的余毒被清理得差不多,接下来只需要再调养半年的身体,就能慢慢恢复到正常人的水准。
出来这么多天,他最担心的莫过于家里的妹妹。宝姝性格软糯,也不知道能不能和他的新婚妻子相处得来。
对于新婚妻子苏悦灵,他了解得并不算多,只记得她容貌姣好,眉目之间带着几分的骄纵。不过才刚进门,她应该不至于欺负上宝姝吧?就算装,她也应该会装几天。
过来半个时辰,马车慢慢停了下来,停在了县城最大的福来酒楼前。
元随君兄弟两从车上下来,他们这次回来是跟着镖局的车队一块回来的,从县城到府城,坐马车也得一天一夜。
元随风掏出了半两银子给镖局的少当家,这是他们兄弟两的路费。
这趟去府城看病,可以说是将他们家的家当都给掏光了。幸好哥哥书画皆是一绝,恰好府城当地有富商看重他的字,请哥哥为他母亲写寿词,这才拿到了一些润笔费。
忽的一阵十分勾人的肉香传了过来,他还没闻过如此诱人的香气,不由转过头。
“咦,哥,这福来酒楼,生意也太好了吧?里面这是座无虚席了啊,而且门口还排着长队呢。”
以前的福来酒楼虽然生意也不算差,但因为有另外两家大酒楼竞争,便有了落败的迹象。比如他们去看病之前,一般这个时间点,酒楼也就坐三分之一的客人。今天倒好,不仅满当当的,甚至门口还大排长龙。
这架势可以说是前所未闻了。
元随君点点头,“大概是因为出了什么新菜肴。”
旁边排队的客人听到他们这话,不由点头,“是啊,你们不知道,福来酒楼他们店里卖的东坡肉,那滋味是一绝。谁都没想到,猪肉居然也能做得那么好吃,而且听说他们酒楼都打算自己养猪了。”
另一个人说道:“我也喜欢东坡肉,一碗东坡肉,给我神仙日子也不换。我娘子喜欢她家的虾饺,可惜虾饺限量,每天来得晚些就没了。”
“这天气还是吃凉皮最舒坦,而且也不贵,一份也就三文钱。”
“听说当初有个小姑娘过来卖这食谱,掌柜的当机立断拿银子拍板买了下来,可以说是很有眼光了。”
客人们你一言我一语的,那叫一个赞不绝口。
元随风最喜欢吃好吃的,听得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只是看着大排长龙的队伍,还是放弃了。他们先回家再说。
出门半个月,他实在担心宝姝在家的情况。
他们兄弟两最后只是在附近买了烧饼,又喝了杯水垫垫肚子,然后就开始回村里。因为顾忌着兄长的身体,元随风走路没那么快。
等到村口的时候,已经未时了,这时候村民们基本都已经用过午饭,有的在午休,有的则是在树荫下一边乘凉纳鞋底一边闲聊八卦。
毫无疑问,她们话题的中心还是在元家身上。苏悦灵永远是当之无愧的话题女主角。
谁让她日子过得那么舒坦,对比一下她们,大家能不眼红吗?
今天中午元家又吃东坡肉,真是气死他们了,听说县城里那东坡肉一碗都已经卖到100文钱了。
而王陆氏无疑是最讨厌苏悦灵的一个,作为妻子,毫无贤良淑德的品行,每天好吃懒做,大鱼大肉,这像话吗?尤其是她那刚买的马车,就算不用了,放在院子里,也不肯借她用用,可憎到了极点。
尤其她今天登门的时候,还听到苏悦灵说她吃鱼只吃月牙肉那块。
呵,有鱼吃就很好了,居然还挑挑拣拣的。
说到一半的时候,眼尖的王陆氏看到元随君和元随风的身影,发出了惊喜的声音,“元家两兄弟回来了!”
太好了,终于有人能治苏悦灵那个作精了。
她放下手中的鞋底,直接冲到了元随君他们面前,抹了抹眼睛,“随君啊,你们可算是回来了。”
元随风问道:“王大娘,我家出什么事了吗?”
王陆氏马上告状了起来,“你们再不回来的话,说不定都要看不到宝姝了。”
“你不知道,你们走后,宝姝过得多可怜哟。每天天不亮就得出去挑水,听说晚上做绣活做到三更半夜。”
“之前更惨,连饭都没得吃。”
这几天元宝姝倒是说自己顿顿吃鱼吃肉,但王陆氏可不会相信,苏悦灵能有那么好心?她绝对是那种把肉倒水沟都不分给别人的人。
元宝姝肯定是因为不敢反抗,加上家丑不宜外扬,这才说谎骗大家。
她嘴巴吧唧个没完,元随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