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舟之上,二人独处,可以商讨一些隐秘的问题了。袁朝夕看向百里鸣问道:
“百里,咱们去哪蹲守那店伙计,去镇南关?”
“不,那店伙计定然不会走镇南关回南疆,咱们去与镇南关遥遥相对的蛮族城镇——望北城。
那里是进入南疆后的第一座大城,也是南疆的交通枢纽,想来那店伙计必然会进入此城,交接任务。”
百里鸣分析道,袁朝夕不解的问道:
“可是咱们怎么混进望北城?如果是打扮成中土的行商进入,就算过去也会受到密切的监视吧?”
“确实如此。”百里鸣点点头,“所以咱们要扮作南疆本地人,我这里有人皮面具这一灵器,可以伪装成南疆蛮族,再配合幻术应该可以瞒过大部分人。而你可以改变容貌扮作妖族,就像在北荒一样。”
“这个主意不错。”
袁朝夕笑了笑,既然有了希望,一路上压抑的心情也舒缓了不少。她抬手撤走飞舟的防护屏障,任由迎面而来的风吹拂。
风扬起她的长发,如一帘瀑布般飘逸,在风中起舞,如同流动的丝绸,在阳光下闪耀着柔和的光泽,丝丝缕缕都洋溢着的韵味。
芙蓉不及美人妆,水殿风来珠翠香。
……
望北城是南疆北方的第一大城,从中土运送过来的货物会先汇聚于此,再由马帮向南疆各地分散。同时从南疆运往中土的货物也会先汇聚于此,各家商队会结伴而行,一起向中土进发。
凭借商贸中心的地位,望北城非常繁荣,热闹异常,但比起中土的大城来说,城墙显得低矮不少,斑驳破旧刻满了岁月的痕迹。城区面积也不大,与中土普通的县城差不多。
整个城里的建筑瓦房是青的,墙是土灰色的。一片有一片整齐有序的瓦片在木头架子井井有序的排列着,既不单调又不乏味。一种简单明了的感觉涌上心头。
斑驳的墙面,留下一年又一年的印记,一排排房屋整齐排列,檐角向上轻轻翘起,似乎是一个绝美的笑容,褪色后的灰砖青瓦也倍显沧桑。
这座城镇最繁华的店铺、酒肆、青楼集中在一条长约一里多地,宽不过两三丈的中心街道上。整条街都是由青石板铺筑,从北到南,随形就势形成“九曲十三弯”,宛如一条腾空欲飞的青龙。古街两旁分布着近百条纵横交错呈网状的卵石巷道,或长或短,或宽或窄,高墙窄巷,古朴幽远。
在街道最大的一间酒楼内,有一男一女正坐在大厅的一张桌子旁饮酒吃饭。
那男子二十来岁的年纪,身材魁梧,浓眉方脸,相貌威武。古铜色的皮肤有些粗糙,长满了密匝匝的络腮胡子,像一丛被踩过的乱糟糟的茅草。
他一脚踏地,一脚踩凳,大马金刀的端坐着,提着一壶酒仰头猛灌,神态桀骜。
身旁的女子二八年龄,娉娉袅袅,亭亭玉立,婀娜妖娆。一双美眸含笑含俏含妖,容貌中上,姿色算不上绝艳,但自有一股诱人的味道。
她正捏着一只酒杯轻轻的抿着,在酒水的刺激下,两颊绯红,两鬓处那根火红的翎羽也仿若熊熊燃烧的火焰在不断的跳跃。
这二人正是乔装打扮后的百里鸣和袁朝夕,二人来到此地已有两日,到达南疆后他们先秘密去了镇南关一趟,找到开阳宫在此地支援的长老,给弄了一个南疆本地的假身份,然后才来到的望北城。
通过探查南疆碟子丁老头的记忆,那名叫海涛的店伙计喜欢喝酒,二人料定他到了望北城之后定会来这街上最大的酒楼畅饮一顿,毕竟从天权宫到南疆一路上风餐露宿,执行重要任务也不敢喝酒,到了南疆肯定要满足自己的酒瘾。因此,二人才会天天来这酒楼吃饭,守株待兔,等那海涛到来。
百里鸣此时的身份是边境附近一个小部落族长的次子,袁朝夕则扮演这位部落少主的情人兼护卫。
在望北城鱼龙混杂之地,一个来自边疆地区小部落的人,肯定会被不怀好意之人盯上,讹点钱财算轻的,杀人越货也是常有之事。
百里鸣和袁朝夕来到此地的第二天便遇到一伙地痞,故意在大街上用肩膀碰你一下,然后开始找茬,仗着人多挥舞着拳头,态度嚣张的叫嚷着:
“要么赔钱,要么挨揍,你看着办吧。”
百里鸣可不惯着他们,再说自己扮演的这个部落少主可是个脾气火爆的性格,都不用护卫袁朝夕出手,他也没施展术法,仅凭肉身的力量,砰砰几拳便将那几个地痞撂翻在地,痛苦哀嚎。对方见百里鸣不好惹,只能灰溜溜的逃走了。
但他们并未咽下这口气,而是趁着夜深人静,在百里鸣和袁朝夕熟睡之时,悄悄潜入他们居住的客栈,捅破窗户纸,用一根细竹子往屋里喷迷香,想要把他们迷倒,男的折磨致死,女的收为玩物。
但这点粗劣的江湖伎俩在修士面前根本不够看的,等这几人满怀期待与兴奋的推开房门进入屋内后,就再也没有出来,犹如人间蒸发一般,消失匿迹。
自此城内的地痞们都知道了二人的狠辣,从那之后,再也没人敢惹百里鸣和袁朝夕。
二人根本就没有在意这些小事,一帮蝼蚁还入不了他们的眼。每日照常闲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