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响声之后,早就已经慌了的阿曼达想转身往楼上跑,可奥利弗一把抓住了她,并拽着她的手腕把她拉下了楼梯。
“安静,你听到刚刚的枪声了吗?”
阿曼达茫然的摇了摇头。
“毒贩开的枪。”奥利弗准确的判断道:“他们拿的是旧枪,膛线磨损的厉害,击发的声音和联邦调查局特工身上的制式装备不同,更加沉闷。”
阿曼达停住了脚步,皱着眉说:“他们开枪了?他们为什么要开枪?”
“对他们来说,偷偷摸摸的暗杀才是最好的方式,灾难尚未过去,人们不敢贸然前往其他楼层,他们只要盯准二楼的人杀,就能既完成目标,又摸到金币。”奥利弗分析道。
“如果开枪,一楼的人群有可能冲上二楼,二楼有可能跑下一楼,人就彻底乱了,根本就不方便他们锁定目标。”阿曼达也反应过来了,她说:“所以如无必要,他们绝对不可能开枪。”
“所以我们得去一楼看看。”
阿曼达紧紧抓住了扶手说:“席勒去了一楼,对吗?”
“你以为我是怎么带你跑出来的?”奥利弗左右看了看之后说:“我把你扑倒在地上,本想拉着你跑,却发现你昏迷了,这意味着如果不正面击倒席勒,我不可能把你带出来。”
“就在我做好准备和他硬碰硬的时候,有个冒失鬼从楼梯冲了上来,在看到席勒丢在那儿的尸体的时候,吓得转身就跑,席勒追他去了,我才能把你安全转移。”
阿曼达深深地皱起了眉,她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但并没有立刻说出来,但她还是点了点头,说:“我们去一楼,如果真如你所说,席勒有一个锚点,那这群毒贩就是最好的试验品,不用你以身涉险,我们两个一起观察,肯定能找出端倪。”
奥利弗点了点头,往下走的时候,阿曼达加快了脚步,来到了他的身侧,对着他挑了挑眉说:“以及谢谢你救了我,不过我很快就要从联邦调查局滚蛋了,所以你的事我恐怕帮不上什么忙。”
“话别说的这么绝对。”奥利弗凝视着眼前黑暗的走廊说:“不到最后一刻,谁都不知道最后的赢家到底是谁。”
走廊当中,一个有着银灰色头发,穿着粉红色夹克衫,还戴了个骚包的粉红色墨镜的男人踉踉跄跄的冲过走廊,而一个身影快步跟在他身后。
爱德华多·弗拉明戈,曾经的哥谭人,虽然后来离开了哥谭,但在他的贩毒生涯当中,依旧凭借哥谭人的身份和曾经住过阿卡姆疯人院的辉煌履历,在忏悔卡特尔当中夺得了一席之地。
在加入这个跨国犯罪组织之后,他是为了争夺席位或是获取报酬,在美国两国犯下数起重大谋杀案,并且会在每次杀完人后将人的脸皮剥下来吃掉,联邦调查局也叫他“食脸魔”,虽然罪行累累,始终逍遥法外。
直到他被联邦调查局特殊重案组的组长追着逼不得已上了船,才发现忏悔卡特尔在船上早有安排,让他不由得觉得自己加入这个组织真是个明智的决定。
于是弗拉明戈认为这是个好机会,或许是曾经的哥谭生活带给他远超常人的疯狂基因,别人都只是想杀死,但他想活捉。
只要能抓住一个船上的重要人物,自己无论是在忏悔卡特尔,还是联邦调查局面前都能表现出足够多的价值,这是他更进一步的重要契机。
但因为不是带着任务上的船,弗拉明戈并不知道任务目标是谁,但因为忏悔卡特尔和联邦调查局那不明白的关系,弗拉明戈在一楼认出了联邦调查局隐藏在乘客当中的一个重要特工——大卫·佩德里奇。
弗拉明戈想方设法的从大卫嘴里套出了名单,然后他知道,奥利弗·奎恩这个联邦调查局和美国政府的眼中钉肉中刺,一定是最有价值的目标,而对方既然是走投无路上了船,那么也一定是在二楼。
十分钟之前,弗拉明戈悄悄的从楼梯摸上了二楼,他想趁乱绑架奥利弗·奎恩。
就在他轻手轻脚地走上楼梯口的时候,他看到有一个黑影躺在地上,那可能是具尸体。
弗拉明戈起初并没在意,认为可能是自己的同伴动手抢劫,可等他踏上最后一级台阶,在月光的照耀下,他看到了大卫那已经完全变成紫黑色的脸。
弗拉明戈腿一软,转身仓皇逃窜,可他刚跑下两级台阶就发现,一道黑影不知何时出现在了他背后。
对方悄无声息,犹如鬼魅,弗拉明戈根本看不清他是如何穿梭了半条走廊的距离,就如此突兀的出现在了他的背后。
晃神的弗拉明戈一脚踩空,顺着楼梯摔了下去,紧接着感觉到一只手拽住了脚腕,他条件反射般的把腿往回抽,下一秒整个人被抡了起来,砰的一声砸到了对面的墙上。
头晕眼花之间,弗拉明戈借着微弱的月光看清那是一个戴着章鱼面具的男人,面具眼睛的孔洞处只能看到了无生机的灰眸。
“你是谁?!我想我们可以谈……”
男人走上前,弗拉明戈被抓着脖子提了起来,他向上翻着眼睛看到男人提起了他头上窗户的把手,然后把他的脖子摁在了窗框上。
想起大卫的死状,弗拉明戈露出了惊恐的表情,他猛的一扭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