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甲越来越发现,自从公子来了胡家村以后,各种言行也越来越像是一个真正的6岁孩子了。
比如现在,他就非常幼稚,非要他变出一包糖来。
“公子,这里离最近的镇也有20里,属下这一来一回也得两个时辰,属下还要保护您的安全。”赤甲面无表情道。
从前公子把他安排出去,哪一次不是险象环生,现在倒好,让他去买包糖。
虽然他知道,肯定是想拿去哄王家小女娃。
秦怀道:“用轻功,一个时辰足矣。”
赤甲:“……”
要是被兄弟们知道,他把内力耗尽,只是为了去买包糖,都能够想象兄弟们脸上嘲笑的表情了。
“算了,先进山,回来再去买。”秦怀主动松口。
赤甲松了口气,他就怕公子固执起来,非要把他派出去,那他也不会放心公子独自进山。
“是。”
当小玉跟着哥哥们兴高采烈往山里走时,还有一人在遥远的地方,也正在山里找灵芝。
“二小姐,这边的山都是农户们惯常进来的,怎么可能会有灵芝啊?”旁边的侍卫有些纳闷,“这看上去,也不像是能长灵芝的地方。”
穿着浅粉色衣裙的少女,却并不听侍卫的话。
开玩笑,原著就是这个地方长了一丛灵芝,女主也是因为卖了这一颗灵芝,拿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
他们家现在虽然不是很穷,但是能卖上500两的灵芝,她还是很稀罕的。
而且能在这里遇见女主的话,那就更好了。
女主身上可是有一个神器,有了它,别说是一株灵芝了,就是100株千年灵芝,那也不在话下啊!
只可惜那东西是认主的,不然的话她都有些动心,想抢过来。
粉衣少女一边找,一边问旁边的人:“对了,上次交代你们的事情,完成的怎么样了?”
“回二小姐的话,这才过去几日,估计对方才刚刚到达,也不知是否有找到那个人。”手下人小心翼翼道,“山路难行,又有几百里,要找人并不是那么容易,等他们完成任务后,会来通知我们的,二小姐,请放心吧。”
粉衣少女还真有些不放心,这古代的交通和通讯都太落后了,随便去哪里,都要十天半个月,有些消息得到时就已经严重滞后。
“可千万别出什么变故才好。”
一回生,二回熟,最初时,粉衣少女心里还有些忐忑,现在她已经不觉得有什么了,反正这些都是纸片人。
上次她偷跑出去玩,她这具身体的娘就打死了一个贴身婢女,当时她还以为,自己肯定会做噩梦的。
结果什么事都没有,反而还有点兴奋。
可以掌握别人生杀大权,还不用承担责任,也太爽了吧!
“这次我要万无一失,你要是能传消息的话,让那边的杀手把左耳朵割下来,否则我不会放心。”她记得,恶毒女配的左耳朵上,有一块红色胎记,只要那个杀手找对了人,拿回来的耳朵上就必然会有。
“小的这就去办!”
那人领命而去后,粉衣少女又在山里转了两圈,正觉得一无所获时,忽然听见了又一个少女雀跃的声音。
“天呐,这里居然有灵芝!”
她嘴角微笑,看,原女主这不就来了吗?
……
此时,粉衣少女口中讨论的那个杀手,正躺在胡大夫家。
“你运气是真的好,都这样了,还没死。”胡大夫一边给血十三换药,一边对他道,“你身体的骨头在慢慢长,估计要养上两个月,如果你着急,也可以雇一个板车,把你推到县城里去。”
血十三费力地回:“我还有急事,可否麻烦你——”
胡大夫想也不想就道:“我这里可没有什么猛药,要么你在这里慢慢养,要么你去县城。”
“不是。”血十三说,“可否麻烦你,帮我传个信,我让别的人帮我办事。”
胡大夫好奇:“你要怎么传信?”
在血十三的指示下,胡大夫找到他的包裹,从里面掏出一个特殊的罐子,把罐子打开来,里面就飞出了一只小蛾子。
小蛾子一见天日,就在胡大夫的面前,慢悠悠飞远了。
胡大夫:???
“你让那蛾子给你传信啊?是养不起鸽子吗?”蛾子能飞多远?
血十三:“……家里穷。”
胡大夫不知道的是,那只蛾子在空中飞了一个时辰后,一只苍鹰忽然俯冲下来,一口把它叼进了嘴里,而后又立即飞远了。
上一次王五郎和小阿玉的人在山里找到了三只山鸡,这件事没能瞒住村里人,大家干完农活后,都陆陆续续去山里碰运气。
光靠朝廷给的粮食自然是不够吃的,村里会打猎的,早就进山里寻摸了。
孩子们走到那个所谓的山鸡窝边,发现里面什么都没有,山鸡早已经跑了。
“为什么不让你们家小羊帮忙,我看它好厉害!”胡三胖对王五郎说,“上次你们家小羊,表现得太英勇了!居然会御蛇哎,你说,它是不是一只神羊?!”
王五郎没好气说:“那就是运气,我们家的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