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在村里盖院子,不然哪有这种好东西被发现。要是死了烂在土里,谁都不知道。
听到这个解释,汪白轩就想起自己十年前在京城的时候,看到过一些拿着木头架子的外国人,还有几个黄头发蓝眼睛的难民。
就那些个衣不蔽体,饿成排骨精模样的人,他们国家真知道这种东西,还把它写成了书?
这得多不会过日子,才能把自己搞成那个样子啊?京城的乞丐都比他们体面。
果然蛮夷就是蛮夷,有好东西都不知道珍惜,只会糟践。
汪白轩没有怀疑,否则一个从小在深闺长大的侯门小姐,怎么会认识这种老农都不认识的东西,还知道怎么种呢?
就拿自己女儿来说,给了盖了灶房也搭了土灶,连个火都会不生,好几回差点把房子点了,夫人都气歪了嘴。
是的,老汪一直不好意思和大小姐说,自己也给闺女盖了个厨房,让夫人教她做饭,也算学点饿不死的本事。
可人和人真是不能比,自从那回闺女切菜差点剁到手,他就彻底打消了这个念头。
世间只有一个大小姐。
红薯怎么种,怎么保存,如何收获等等,都是孙主簿和白正文在聊,汪白轩在一旁听着,不时插上一两句。
聊着聊着,汪县令的眼神就不对了。
他发现不远处的草棚子里居然有嫩芽,这都几月份了,不应该啊?
不懂不代表完全不知道,在宁水冬天能种的只有白菜和萝卜,这又什么东西?
碧绿带着细毛的嫩芽大概有二指长,顶端分叉长出了几片新叶,一看就很精神。
汪白轩也没想太多,随口问了一句,“白村长,你们这是种的是什么?”
白正文同孙主簿交流得挺愉快,难得碰上个懂农事的上官。看到县令大人蹲在地上,他没在意,直接给了答案,“另一种红薯。”
原来也是红薯啊,得到答案的汪白轩点了点头。
起身的时候,他突然觉得有哪里不对了。
红薯?
另一种?
“白村长,你说这也是红薯?”
发现主簿大人也是一脸惊诧,白正文闭嘴了,走到草棚边上,说道:“这不是红薯,这个叫土豆,是我们村的丫头在对面那座山上发现的。”
“那你为什么说这是另一种红薯?”
“大小姐说的,两种粮食习性相近,产量也差不多。”
汪白轩:……
产量差不多?
差不多?
两千斤?
我的天,你们白氏的祖坟被人烧了吗?
为什么你能这么平静地说出这种话,这特么是亩产两千斤以上的作物啊!
不气,不能生气,这就是个憨子。
汪白轩不停地给自己顺气,觉得就算现在有人来抓他去流放,自己都能有诗仙的风采,“仰天大笑出门去,不出三天请爷回。”
尔等尽皆凡夫俗子,哪知汪某胸中丘壑,识得此物乎?
大胆狂徒,竟咆哮上官,尔手持何物?
一曰红薯,一曰土豆,皆是亩产两千之神物,本官呕心沥血精心培育,险些丧于汝等之手,汝该当何罪?
“哈哈哈,哈哈哈哈!”
汪白轩叉腰大笑,仿佛看见自己一手拿着土豆,一手拿着红薯,把来抓他的钦差吓得跪在地上的样子。
白正文觉得县令大人疯了,在见到红薯那一刻就疯了。他转过头发现另一个也在发呆,不知道想些什么,面红耳赤,头顶都快冒烟了。
反正,都不正常。
孙主簿思绪飘远,畅想自己当上县令之后,隔壁几个县的县令跑来找他借粮,恨不得把自己当爷爷供起来,那种感觉太畅快了。
发了呀,发了,这真是上天保佑,信徒孙乾明日就去寺庙还愿。
足足过了一刻钟,两人才回过神,只整理了衣着,仪态是不可能好的,嘴已经笑歪了。
“白村长,此等神物,你们村子务必要照看好。不用费心思去靠山村种,后山村所属大山,今日起划归前山村名下。”
觉得这样还不够,汪白轩又吩咐孙主簿,“老孙,即刻回县衙,找出名册,将所有后山村民打散,迁往十里之外的各个村落,三天之内办好。”
“下官得令。”
看着孙主簿匆匆下山走了,汪白轩又在原地转起了圈圈,就怕自己有什么遗漏的。
大小姐诚不欺我,诚不欺我啊,何止是淮宁知州,就是江宁知府本官都不稀罕。
江淮总督嘛……
“走走走,找大小姐去。”
白正文看着都要飞起来的县令大人,摇了摇头,从今天开始大人的威严已经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