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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诉讼时效之争(1 / 1)

翌日上午九时,小刘和阿蛮准时来到了临海县法院第五审判庭。

对方聘请的金刚钻律师已端坐在原告席上,这个律师名如其人,以死磕著称,是云滨市著名的死磕派律师之一。长着尖尖的脑袋,尖尖的下巴,不错,正像你想象的那样,面部轮廓呈枣核型。

审判员郭亚萍独任审理本案,苗梅担任书记员。

郭亚萍清了清嗓子:“双方都来了律师,当事人权利义务我就不用多说了,现在开庭,原告说一下你的诉求,事实和理由与原立案时的诉状是否一致?”

金刚钻闷声回道:“一致。”

郭亚萍按程序推进:“被告答辩?”

“原告所诉并未遵从诚实信用的原则,诉求亦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小刘作了一个程式化的答辩。

郭亚萍发问:“请原告举证。”

金刚钻眨了眨他那双三角眼:“向法庭出示被告亲笔书写的借条一张。”

法警依例从金刚钻手中接过借条,交给阿蛮,阿蛮接过借条扫了一眼:“今借到孙江人民币二万元整,借款人:张志文。一九九零年三月十五日。”

“对借条本身真实性无异议。”阿蛮说完又将借条还给法警。

郭亚萍从法警手中接过借条:“双方是否有问题向对方发问?”

金刚钻先撂出了一个问题:“被告为什么不还钱?”

小刘冷冷的回答道:“没钱,不想还。”

金刚钻的三角眼中冒出火来:“你们,你们要端正态度!”

阿蛮一看对方被激怒,接着发问了一句:“请问金大律师,你们是什么时候向我方主张权利的?”

“你们当时说三天就还,我们过了一个月问你们要钱,你们就说没钱,以后再要,你们仍然是推脱不还!今天是法庭审理,我劝你们要老老实实的!”金刚钻气的咆哮了起来。

“我说金大律师,你说的一个月之后又主张过权利,可有证据?”阿蛮又冷冷地扔出了一句问话。

“证据?什么证据?隔三差五去要就是证据!”金刚钻的脑袋一抖一抖的,仿佛每根毛发都要竖立起来。

审判员郭亚萍实在看不下去,提醒了一句:“金律师,李律师是问你从第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以后又主张权利有什么证据?请你如实回答,以便法庭记录。”

金刚钻耸了一下那尖尖的脑袋:“本人暂无证据提供。”

郭审判员一听,马上回道:“本庭建议你撤诉,你看如何?因为你对你主张的观点现在还没有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我这样理解没有问题吧?”

坐在金刚钻旁边的孙江似乎听出了些门道:“金律师,你开庭前没把证据准备好?还需要哪些证据?你怎么不和我说呢?”

金刚钻抓了一下明晃晃的脑袋:“什么证据?我们不需要什么证据。我们凭什么撤诉?我们有借条,对方欠我们的钱,我们凭什么撤诉?”

郭亚萍一看,这金大律师越说越激动,赶忙制止道:“请金律师不要激动,本庭只是建议你撤诉,如果你坚持不撤诉,我们继续进行开庭审理就是了,鉴于双方已陈述、举证、质证完毕,下面进行法庭辩论?”

金刚钻发言:“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应当还钱!”

阿蛮听对方说完了,冷冷地来了一句:“原告所诉已过诉讼时效!”

金刚钻一听,火气上来了:“对方律师的律师证是假证吗?借条中没有约定还款时间,诉讼时效从何算起?”

阿蛮又是冷冷地说:“按照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原告自述从写借条之后一个月就主张了权利,而被告并未还钱,从这个时间点起,原告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了,诉讼时效就应该从这时起算。我们国家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就是二年,现在早已过了。噢,我忘了,对不起,我忘了对方是个律师,我还以为没请律师呢!”

郭亚萍点了点头:“法庭辩论结束,双方最后陈述?”

金刚钻的最后一句话几乎是吼出来的:“支持原告诉求!”

小刘的语气似乎比阿蛮更加清冷:“驳回原告诉求!”

郭亚萍最后道:“鉴于原被告双方争议太大,本案在法律适用上比较复杂。本庭不能当庭宣判,将择日宣判。闭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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