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挑战杯第一轮的比试关于诗词,也直到主办方才将题目类型公开。
一个很意外的题目。
有关爱情题材的抒情类诗歌,格式不限。
这样的出题倒也很符合哥大学风散漫、自由的作风。
跟第二项发明挑战有硬性指标不同,文学类的作品向来很难有是否优秀的界定。
即便同为文人互相诋毁的状况也比比皆是,经过评委商量后认定,不管是什么类型的诗歌,只有让大众喜欢且一直认为优秀的作品才是好作品。
为表公平,哥大特意将这个项目由七校联盟的打分老师与在场的学生共同打分,各占比百分之五十。
这项规则让非哥大学生都皱起眉头,尽管第一轮的比试只有二十分,但让在场学生打分相当于首轮就让了十分出去,对他们来说相当不利。
“除非作品差距极大,否则即便双方的水平相差不多,在场的哥大的学生也几乎支持自己这边吧,这不就是想要保送他们学校的参赛组。”戴维好笑的出言讽刺,“这样的打分方式未免有失公正。”
“这就是主场优势,如果换做是密大也一样会利用这个规则。”贝拉·韦恩小姐思路倒是清醒得多。
你来人家主场挑战,自然会有许多不利因素。
只是现在再去讨论公正与否没有意义。
作为答题者之一的艾琳娜·魏玛已经开始低头冥思,稍加思考,迅速在纸张上开始书写起一串优美的字符。
不愧是大家族培养出来的贵族小姐,无论是拿笔的姿势还是字迹,工整排列中带着一些娟秀,令人心旷神怡。
“不知道魏玛小姐会怎么写。”
凃夫用余光偷瞄了一眼她的答卷,快速浏览起来,“如果你是我眼眶中一滴泪,为了不失去你,我将永不哭泣。如果金黄的阳光停止它耀眼的光芒,你的一个微笑将照亮我整个世界……”
“这样的诗果然很符合这个年龄段文学少女的想法。”
凃夫对此做了一番点评,很优美的诗句,有青春伤感文学的风范,总的来是篇质量上佳的作品。
“嗯?”
艾琳娜创作时注意到有人在偷瞧,一抬头便见到她旁边的几人都低着头,也不知道是谁在偷看。
不过这会儿的凃夫也开始思量他脑子里那几篇耳熟能详的诗句。
这样的题目对他也是不小的挑战,上次临时想起一句忽悠文学少女倒是没问题,可真要是从国外抽一篇名诗全背下来倒有不小难度。
“高考必备古诗词64篇我倒是还记得一些,可这也实在用不上。外国诗词,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太多也太久远了,完全记不住。
雪莱的西风颂,那似乎也不是情诗,用来搞革命倒是差不多,罪过,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普希金?这位……这位最出名的貌似是假如生活欺骗了你,内容也完全不符合要求。
叶芝呢?他的情诗倒是出名,只是从题材和内容上不太符合我这个青葱岁月的孩子。”
啃着笔杆的凃夫十分纠结,想了许久倒不是写不出来,而是脑子里的东西记得实在太多太混,一时纠结决定抄哪篇。
毕业后这些年里,光是为了生存便要拼尽全力,更别说接触那些只有学生时代才喜欢的东西。
“等等,那首一定很合适。”
凃夫冥思苦想好半天,想到了一首他在年少时爱慕着某个女孩,有口难言,只能偷偷发在博客上发的那首极度闷骚的诗歌。
这首诗不知代表着多少文艺青年压抑在内心却始终张不开嘴的爱恋,相当符合他这个年龄段的少年。
几乎是他那个时代每个文艺青年都朗朗上口的必背诗歌。
想到那首诗,最先是一个白发长须的老头身影逐渐在他脑海里出现,同样是文学大咖,还拿过诺贝尔奖,咖位绝不算低。
如果在他那个时代挑选出毫无争议的文豪,一定有这位一个名额。
“决定了,就是你。”
决定之后他便不再犹豫,原先怎么都挥不动笔的手,快速在纸张上划过,他飘逸的字体不带丝毫停留。
靠记忆倒是回想不起完整的诗句,但凭本能在纸上快速略过,也不自觉的念出后面的诗句。
瞧见凃夫前后的反差,几人都忍不住想打量起他的大作,可惜凃夫的速度太快,完全不用思考一气呵成的写完。
落笔的瞬间便合起了试卷,他完全是靠肌肉记忆迅速将那首诗完整的默写下来,即便有模糊不清的地方也一笔带过。
也差不多过去小半个小时,其余参赛者的诗歌作品也一一作答完毕。
这样的比赛对人文社科院的学生来说并不算难。
尤其是热情奔放的哥廷哈根大学,最差都是中产阶级出生,从小对诗歌、乐曲这类高雅的爱好耳读目染,有天赋的学生不在少数。
前五分钟有思路的基本都写完了,若是一直想不出来的直到最后也写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