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
哪个他?
旁边的青瑟听的云里雾里,眨眨眼睛,“公子,您说什么呢?什么他,是谁啊,听您的话,这个人,咱们是认识的?”
“认识,当然认识了。”秦月夕确定此人后,心中刚才的猜想也全然作废,把纸条快速叠好,重新叠成了刚才折成了几段的样子,脸上又重新浮现出了一丝笑容,“是个咱们都认识的老熟人,不过你没怎么接触他,可能已经忘记了。”
“奴婢也见过?”青瑟更加好奇,“这个人到底是谁啊?公子您快说啊。”
“走,这条大道行人太多了,我们走个僻静的小巷子,边走边说。”
秦月夕并不急着给出回答,反而是扯了扯青瑟的袖子,领着她往前面两丈之外的一个巷子口走了过去。
街上人来人往的,保不齐谁从身边经过的时候,耳朵灵,多听了一两句,把自己和青瑟误认为是盗贼同伙,那可不好了。
秦月夕带着青瑟闪身进入五尺宽的小巷后,小巷两边安静许多。
前后也无人路过,大部分行人,都还是走在外面热闹的商铺街道上。
“公子,这下没人了可以说了吧,这个小偷是谁啊。”青瑟
已经迫不及待,站在秦月夕的面前几乎要跳脚。
“你还记得不记得,之前那位杜小姐?”
“自然记得,杜小姐不是走了吗?一个多月前咱们还收到过她的飞鸽传书呢,说是已经到了京城了。”
“那你还记的当初我在邺城的雇佣的酒坊掌柜高健吗?”
“记得啊,公子怎么提起他?”青瑟兴奋的表情略有凝固。
“当初高健为什么会失心疯一样,谋划去刺杀杜清怡,就是因为他放在邺城小院里的银子,被一个贼人给偷走了。高健以为是我派人指使的,殊不知这个贼人是龙鱼坊白诩买通下手的。”
秦月夕说完这一句,青瑟疑惑地眨了一下眼睛,专注地想了半天,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不会吧,公子您是说……这次在凤仙郡下手,偷东西的这个飞贼是当初那个帮着龙鱼坊下手,去偷高健银子的家伙?”
“不错,就是他,当初为了能够办下一张新的籍契,而听从白诩办事,偷盗高健银子的神偷——孙易行。”秦月夕并起两指,夹住已经叠好的纸条在青瑟面前晃了晃,“这纸条上的字迹,是他用的左手写的。你还记不记得,当初我活捉孙易行的时候,
曾让他写下一份口供,他书写口供的时候,用的就是左手。”
她是见过孙易行左手写作的。
所以此时此刻,看到纸条上的内容后,才会觉得熟悉。
仔细一想,这不就是孙易行用左手写字才会留下的笔迹吗?
而且……
她语调平静,十分确定的继续给青瑟解释:“这纸条上的内容,说的是:上次分别的时候,是阴历九月份,如今这次相见,已经超过了百天,若是在想要见到故人,就去城外的一处杏花林里找他。
算算日子,我最后一次见到孙易行的确是在九月份。到目前为止,也正好分开了一百多天的时间。和纸条上留的时间正好吻合,再加上字迹熟悉,此人也是个小偷,而且偷东西手段颇为高明,那除了孙易行,也不可能是别人了。”
“原来是孙易行……”青瑟恍然大悟,把孙易行这个名字在口中喃喃了几次后,瞳孔猛地一缩,惊讶地看着面前的主子,奇怪地问,“不对啊,奴婢记得,那个孙易行不是……不是之前问咱们要了一个籍契,彻底离开蔚城地界了么?他不是说要金盆洗手,隐姓埋名,怎么还……”
好不容易才在夫人运筹下
,拿到了新的籍契,可以脱离盗窃贼人的身份重新开始了,怎么还又在凤仙郡如此在做老本行,嚣张至极的偷盗财物呢?
一次性把悦来客栈的住宿客人偷了一个遍。
说盗窃银两,至少一百多两。
她可是记得……
当初这个孙易行走之前,夫人好像很还给了孙易行一些盘缠的,难不成这么快就花完了?
青瑟越想越不解,询问道:“而且,就算是这个孙易行他缺银子才继续偷盗的,在悦来客栈偷的那一百多两银子,也可能八.九天时间就花完了把,怎么会昨天晚上又来咱们住客栈盗窃食物?”
“哈,”秦月夕被青瑟这种近乎‘纯真’的问题给逗笑了,“这么说吧,我曾经读过一本书,叫做‘心理学’,心理学上说,这种反复偷窃,即便生活富足,不需要偷窃维持生计,却屡屡盗窃别人财物的人,叫做盗窃癖。”
“啊?”青瑟脸上的疑惑之色更多了。
秦月夕脸上的笑容也更多了,继续道:“这种又盗窃癖的人,是因为心理喜欢这种刺激、有冒险感觉的事情,能刺激到他的脑部神经,会让他们高兴开心,所以,他们就会无法控制,就像是有
瘾一样,会频繁的去重复盗窃行为。哪怕,他们身上并不缺钱,甚至有些人或许家里还家财万贯,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