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虽然他是个混混,以前也没少调戏小姑娘、小媳妇的,但他从来没有真正的对那些姑娘下过手,他不想让一直为自己担心的父母,有一个做过牢的儿子,也不会为了自己的一时痛快,去毁掉一个姑娘的一辈子。
可狗哥这群人就不同了,看着他们脸上那淫荡的笑,张二顺真想一拳打上去。可他不敢,也不能。这个时候若是将自己暴露了,那他的下场不会好,这些孩子也没有人来救他们了。
不是说他看高自己,而是这群人非常的狡猾,可以想象在这行干十来年了,都没有被警察抓住,让他们的手段该有多么的高明。这次若不是自己通风报信,估计警察也不会发现他们这伙人。
“狗哥,这妞正点呀,要不哥几个下去……桀桀桀~”后排的几个壮汉也注意到了前方那个身影,口水都流出来了。
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正点的妞,这要是能够和这妞睡一夜,他减十年寿都行呀。狗哥在心中这样想道,这么些年他也玩过不少女人,可这么美的他还是头一次见。
既然被他狗哥遇到了,就没有放走的道理。于是狗哥带着几个壮汉就下了车,直奔那个红色背影而去。
“怎么还没来?我还要装多久?”晓晨的酒步走的脚都酸了,也没见那辆黑车上的人过来,忍不住在脑海中抱怨道。
几天前,沈奕晨就给几个人定好了计划,几人联手共同创建美好的夏国,第一步就是消灭那些猖狂的人贩子。
今天就在沈奕晨寻找人贩子踪迹时,就在网上看到了一个小新闻,新闻的内容是警察抓小偷!
虽然是一个小的新闻,沈奕晨注意到那个被抓的小偷旁边有一个人抱着一个孩子,动作很是粗鲁。
若不仔细观察的话,你以为他是围观群众,可你要是仔细观察的话,会发现那个人与小偷离开的方向是一致的。
由此可以断定那个人和小偷是一伙的,而且那个孩子不是他们的孩子。那能是什么呢?肯定就是他们要找的人贩子了,然后就有了晓晨在荒凉胡同口买醉的这一幕。
沈奕晨他们也不是艺高人胆大,这个胡同的后面还隐藏着他的保镖以及警察。这个胡同离远看就是一个死胡同,跟你走到深处会发现在那里有一个拐角,保镖和警察就藏在那里。
在知道这伙人贩子后,沈奕晨就对其展开了调查,他的手下和警察都没有查到什么结果,可见这群人贩子的厉害。最后还是沈亦晨用计算机计算出来了,他们去往的方向,然后提前做了这个局。
沈奕晨对晓晨女子的模样,非常有自信,只要是个男的,看到晓晨一定会被其吸引,那些个人贩子也不例外。
这群人拐卖儿童,那妇女肯定也是拐卖的,当他们看到一个落单的漂亮女孩儿,不相信他们不心动,等他们心动之时,就是他们落网之时。
“别着急呀,一会儿就过来了。”“又是一会儿,多少个一会儿了,再不来老娘不干了。”
晓晨真的走累了,他已经在这个胡同走来走去,走了一个多小时了。要知道他穿着高跟鞋,为了不让这群人看出端倪,他一直都是这样歪歪扭扭的走着,真的很累的,几次都差点崴到脚。
“大彪,二彪,你们一会儿警戒周围;三彪,一会儿和我上去抓那个小姑娘。这小姑娘简直就是老天赐给我的,桀桀桀……”
狗哥本来是想自己一个上去的,但看了看小姑娘的脚底那恨天高的鞋子,这要被打一下可不得了,现在的小姑娘防狼设施可准备的不少,还是先让三彪上去探探再说。
“好的,狗哥等你玩腻了,可要记得哥几个,桀桀桀……”说完三个壮汉就是一阵怪笑。
一直听着他们说话的沈奕晨都无语了,怪不得说反派死于话多呢。说话就说话,还说的这么大声,就不怕被别人听到吗?
狗哥几人确实不怕,因为他们下车后就注意了,周围没有人,只有前面那喝的醉醺醺的红衣小姑娘。所以他们才这么的肆无忌惮的交谈,在他们看来一个小姑娘嘛,自己任何一个人上去都能轻易的制服。
商量完毕,留两人在胡同口警戒,狗哥和三彪就朝着晓晨而去。
“碰碰碰”早就迫不及待的晓晨看到两人走来,一个高抬腿,高跟鞋的跟就与三彪的头来了个亲密接触,因过于亲密立马有滚滚鲜血冒出,似乎是在为这亲密的一幕庆祝。
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得狗哥都忘了反应。在反应过来后,火冒三丈,他也看出来了,这小姑娘哪有喝醉的模样,这分明就是引诱他们的。从胸前掏出匕首,对着晓晨的胸口刺了过去。
“小心!”沈奕晨和其他两个人格同时惊呼道。
晓晨自然也看到了,一个回旋腿就将狗哥的匕首踹了出去,然后轻松将狗哥制服。警察和保镖们也反应迅速的将大彪二彪制服,并迅速将那辆黑色面包车包围。
在狗哥带着三个大汉下车后,车上只剩下小刘和张二顺以及一群孩子们。
张二顺虽然很担心那个姑娘,但他看到前排正在做着不可描述动